读《人性论》:对抗世界的规则
对抗世界的规则
哲学有什么用?是个陈旧而无用的问题。尤其是上学时政治课本上学到关于介绍柏拉图的学说时,曾在想,这些可笑而漏洞百出的哲学,似乎只是用来被人嘲笑和反驳的。是有人拔了扒光了一只鸡向柏拉图的质问这则趣味轶事的注脚,又或是“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这句名言的背景板。世界是从理念而来的,再没有比这更可笑的设想了。比泰勒斯的水更充满幼稚的幻想,与赫拉克利特的火的流动相比,太缺乏辩证观念,又太唯心主义了。还有什么比世界是由物质组成更显而易见的真理吗?那些唯心主义的哲学家简直是西方的怪物,或者是古希腊神话或者基督教的强词夺理的辩护者。及至看到柏拉图的全集,看到辩护词、斐多篇,看到巴门尼德篇,才感觉到,再没有人比柏拉图对于哲学的阐释更生动流畅了。所有的后来的哲学家,像如此生动、言辞优美,又完整阐释哲学观点的著作,似乎再也没有了。而休谟,是所有真正严肃的哲学家中,少数能够将哲学阐释得那么切近我们的。
在古希腊璀璨的哲学中,充满了无数的假设,充满了人类童年时天真的幻想和生动的美妙。水、火、土、气等自然元素被作为世界的本源,然后是抽象的原子,物的爱与恨,物的组合和排列的不同,都被想象着。然而依然有那么多的悖论,世界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事物是单纯的还是复杂的,事物是可分的还是有最小单位的,有那么多的矛盾。于是有了一切是一的存在,有了渺远的神,有了理念,有了努斯和实体。然后留下了无数的猜想,留下了芝诺的悖论,就突然中断了。然而,那种物质的爱与恨,有数的原子,毕达哥拉斯的数学,都不是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吗?
到了近代哲学,人们重新期望去找寻世界的答案。或许是宇宙太辽远、物质太细微,凭借思想的幻想又太累了。人们重新去找一个坚实的点。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让人们看到了我是一切这思想出发的原点,虽然是局限的,但是是一个坚定的出发点。培根和洛克,这些务实的英国人,从一开始就抛弃了大陆派和传统的那种向宇宙和实体和神的进发的全维把握。他们从我更进一步降落到大地上,开始限制自我。经验是知识的来源,是又一个确定的坚实的点,至少现在来看是,与我的主体性一样是非常非常稳定的。洛克不厌其烦地驳倒天赋观念,至少我是十分信服的。休谟就是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的。
休谟将经验作为唯一的来源,又分为印象和观念,再从个人内心的显而易见的感知,把想象和记忆也加入到真实的经验范围里来。这都是洛克提到的。休谟更重要的是,将这种想法扩大,去与大陆派进行更全面的对抗。
休谟将人类的感官作为有限性的存在,从而让我们的观察稳定下来。观念不能是无限大和无限小的,因为来源于印象,而印象又由于人的感官,感官由于局限而存在清晰的边界。感官形成印象,印象形成观念。一个印象是简单的、单纯的、唯一的,它形成相应的观念。然后观念和印象,又经过想象和记忆等,然后不断杂糅和混合,形成我们庞大的思维世界。这就是休谟哲学坚实的基础,所有的休谟的哲学体系,都是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更重要的是休谟以此为基础对数学、必然性和普遍性发动的强大战争。
因为印象和观念的局限,所以必然是有限的,是单一的。休谟似乎继承了贝克莱物是观念的集合的观点。既然印象是有限的,观念也是有限的,所以观念就不可能得到无限广袤和无限可分,这是对芝诺不断可分、阿喀琉斯和兔子的一种有力的解决。我们的心灵有界限,所以就感受不到界限之外的事物。无限只能处于假想之中。
休谟在这里对于数学的反驳相当有力和有趣。如果两个直线只能相交于一点,那么这一点是可分的还是不可分的?数学家认为这个点是无限小的,是一种设想的点,是无限可分的。但假如这个点无限可分,那么这个点就不是一个点,两条直线就不会相较于一点,而是很多点,圆的切线也是如此。如果是确定大小的点,那么这个点有多大呢?数学点对于经验来说是荒谬的,同样一个没有厚度的面,也是荒谬的。数学还不够精微,还是一种粗糙的设想,虽然比我们普通的印象更精细,但还没有得到绝对的精细。
所以,所有在我们经验之外,在印象和观念之外的东西,虚空或不能给我们印象的事物,我们是不能肯定的,也不在我们的感知之内。
印象和观念都是孤立的、断裂的,是一个个的一。他们又是如何结合联系的,休谟把除了印象本身的关系外,主要归结于类似、位置(接近)、比较、因果联系。而因果联系又是派生的,也是唯一把我们已知的对象,推向未知的唯一关系。
无限、实体、一等等抽象的概念,被休谟认为是知觉的复合和假相。他们只是感官的重复和聚合。在知觉的背后,在感官的背后,没有一或实体,只是单纯的印象,是红的、甜的、可触摸的、大小的聚合。把感官的东西排除后,我们对于事物便没有认知,或者说便没有事物。我们不能想象一个没有颜色的、没有大小的东西。
休谟对于因果的否定最为迷人而让人信服。一切因果只是习惯。因为时间的先后,因为某个类似的现象,在另一个类似的现象之后,不断地重复出现,所以我们把前一个认为是原因,后一个认为是结果。每一个意外的发生,都会摧毁这种习惯,每一个新的发现,都会改变这种因果。让我们想象下物理学的发展,我们就会发现,因果和必然性是随着人的不断发现而不断改变的。质量重的物质先落地,牛顿定律,到相对论,因果的必然性不断在变着,假如我们又发现一种超越光速的事物呢?似乎未必是不可能的,那么相对论就要变了。所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都来源于经验的想象的相继发生,来源于习惯。
哲学必然向人与社会发展。哲学家虽然对于效用似乎是不那么重视的,但正因为潜在地要求真理和真相,所以它必然是对于人类有益的。同时,我想,我们社会和历史发展缓慢的原因,可能正在于我们不研究哲学。科学也是如此。这种递进从笛卡尔到洛克到休谟到康德,从亚里士多德到伽利略到牛顿到爱因斯坦,何其缓慢,很多时候都靠一少部分人在推动。
休谟将观念发展于道德和社会的体系,似乎没那么吸引人,谈论了许多似乎没有体系的观点,骄傲与谦卑、恶与德、爱与恨、正义与非正义,这些道德,归根于人类感官的快乐与不快,他们都是主观的形成,并非说是完全偶然的。
因为人的自私本性,保存自我的本性,使得人们意识到一种道德的关系的阐释,还有许诺或契约,还有政府的诞生,有助于我们自身的安全,这也是人保护自我的一种必然趋势。所以这种基于快乐和不快的感官的印象进而发展了这些道德,这些道德又因为主观和历史的还有政府的加强或削弱,而成为习惯。这一点道德的观念,似乎也是与现实十分符合的,因为我们的道德没有绝对的标准。就像法律一样,法律希望有必然性或准则,而事件或事情永远是唯一的,没有普遍性。所有普遍性都是特殊性,都是个体的习惯性累加。律师能因为法律而解读出千百条意见来,法律也不能因为表面的规则而判案。甚至可以说,每一条法律,我们都能找到一个不符合法律判断的个体事件。
理性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情感之外,再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务。意志的自由上,休谟也持否定态度,意志即行为,我们对一个人的性格的判断也是依据于他的言辞和行为的,他的灵魂我们不能窥视,即使他言行不一,他的行为也是他心灵的反映。这点和黑格尔是一致的观点,一个人的行为就是他意志的表象,两者是一回事。
最后想说的是,这一切都是休谟26岁的时候写出来的。关文运关先生的翻译在细节、修辞和词语上,有很多可商榷之处,但并不妨碍我们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