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活的一万个理由
查看话题 >因为在书店帮陌生人搬书,我搬到了一个男朋友
自从在豆瓣分享我们的日常生活,经常遇到友邻好奇我们是如何相识的,今天就简单写一下吧。由于已经是三年半之前的事情了,很多细节记不清楚,只能大体记述一下。写得有点长,但也不想删减,所以诚心感谢每一位耐心看到文章结尾的小伙伴。

我出生于山东,自小对临省的人情风物不甚了解。江苏所有城市之中,南京的知名度自不必说,苏州也是很小的时候和「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一起听说的,徐州是在看电视剧时刘备告诉我的,扬州是在《鹿鼎记》中读到的,镇江是在《仙剑奇侠传三》中玩到的,无锡是和排骨一起吃到的。至于常州,那是2013年我在南京工作时,才第一次有所了解的城市,因为当时的老板是金坛人。说起来,我确实有些孤陋寡闻了。
关于这种情况,阿科时常拿来自嘲,他自称来自于苏州旁边的旁边的小城市,有人猜测是太仓,他回答:「苏州旁边是无锡,无锡旁边是常州,看来我们常州果然是个无人知晓的十八线小城市呢。」
我第一次来到常州,是2016年11月,那时是为了拜访大热书馆的老板孟丹。大热书馆二楼有一整面墙贴满了张国荣的照片,书店名字也是来源于张国荣的专辑《大热》,这是吸引我前来的原因,来到之后却另有新鲜发现。由于我们有一位共同偶像(非张国荣),我与老孟一见如故,倾谈一整个下午。

2017年2月,我从家乡济南出发,准备去广州入职一份工作。这当然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喜欢上了一位在广州生活的男生。由于计划中到达广州的时间是三月中下旬,我打算沿途去其他城市探望好友,这之中当然也包括大热书馆的老孟。第二次来到常州,我足足住了一个星期,离开前的最后一夜,我去了大热书馆与老孟道别。
老孟当时正坐在她的专座涂写海报,见到我来了,又招呼坐在门口那张桌子旁的一位男生同座。告诉我这就是前几日她请我吃饭之前提到的那位读书很多的朋友,他是常州人,之前也开过店,刚刚去了苏州生活,如果我接下去要去苏州,可以找他陪我一起逛书店。我对老孟所说的话几乎没有印象,毕竟吃饭之前谁还会在意她提到过什么读书很多的朋友呢。
那位男生高高瘦瘦,一头乱发,穿着一件MUJI经典款的羽绒背心,讲话腔调像访谈节目一样温柔又矫情。他直接要了我的微信,看到我桌上摆着一本《1984》,问道:「这本书怎么可以到现在才读?」他见我对此没有理会,又说:「你叫阿踢,我叫阿科,咱们两个都姓阿,看起来很有缘,像是一家人。」我对此依然没有理会,他说要请我喝啤酒,老孟却发现店里仅剩一瓶啤酒了,于是他喝啤酒,我喝果汁。

我和老孟继续闲聊,一边聊三月下旬红馆的演唱会,一边聊我喜欢的那位广州男生。阿科在旁边听了几句,插话道:「像你这样聪明的女生,应该与一位同样聪明的男生谈恋爱,你们说的那个人,他聪明吗?」我一听这话,好吧,看来没办法不搭理这位「阿先生」了,毕竟他也是老孟的朋友,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只好耐着性子和他聊。一聊才知,原来他今晚来到大热,是为了和老孟一起去搬书,大概有一两千本,从他原来的店面搬到大热书馆暂存。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搬书,我欣然应允。
我答应帮他搬书,倒不是看老孟的面子。而是,我之前曾在南京先锋书店工作,离职之后对搬书这一项日常工作非常怀念,眼下有机会帮人搬书,我非常兴奋。去搬书途中,阿科在车上问我喜不喜欢听民谣,我还没来得及敷衍,老孟已经替我回答了,她说:「像我和阿踢这类人,从来不听民谣。」阿科无奈,只好继续盘问我其他问题。
那天晚上还见到了阿科的其他几位好友,大家一起搬书,我不记得我们搬了些什么,只记得墙上的电视机在播《大时代》,也记得搬运途中在门外遇到阿科时,我发觉他藏在一摞书、黑色外套、羽绒背心、格子衬衫后面的肚皮仿佛很亲切。虽然只认识了一两个小时,但我意外能感受到他的肚皮。
回到大热,送走了其他朋友,我们来不及整理书籍,老孟请我们听黑胶,我选了一张《石头记》,还录下《伤逝》中的两句,发在朋友圈,「从谈话里,你的虚伪,蚕食我身体」。现在回想一下,简直一语成谶。

后来时间实在太晚,大热书馆打烊,老孟送我回酒店,阿科回苏州,他转身离开时,我竟然有一点点失落,大概是因为我帮他搬了书,他却没有请我吃烧烤。回酒店途中,老孟对我说:「我发现你和他有一点很像,你们两个,都喜欢没事叨逼叨。」
那天晚上我躺在酒店床上,一边听空调温暖又干燥的噪音,一边想念我喜欢的那位广州男生,唔,还有二十几天我便可以再次见到他了。翻看朋友圈,看到阿科发了一张我们蹲在大热书馆门外书堆里的照片,文字是「遇到一位一见倾心的朋友」,再往下翻翻其他人,我看到了摄影师任航去世的消息。或许是有感而发,我随即写了几句话发在朋友圈,两分钟后,屏幕亮了起来,故事写到这里,即便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是阿先生发来的消息。他说在朋友圈里看到我刚刚写下的话,感到有些难过和担忧,我懒懒地回应着他,他则发来语音消息,我点开一听,是他给我讲述大学时的往事,他说那时他和一位开书店的老先生交好,某天晚上他俩一起吃饭喝酒,喝到酒意阑珊时,老先生紧紧抓着他的手,反复叮嘱:「你这一生,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唯独三件事情绝不可以,赌博、吸毒、自杀,这三件事,一旦做了,便没有回头路了。」那天晚上他们喝到手机没电,害得老先生被夫人大骂一顿。

天亮之后,我启程去了无锡,顺便把前夜在大热书馆发生的事情忘了个干净。到了晚上,我躺在无锡的酒店里,又收到了阿科发来的消息,他说昨天在大热听到我和老孟提起我的心上人,他觉得这个词很旧,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没想到在如今这个时代,还有人把喜欢的男生称作心上人,他说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很喜欢从我嘴里说出的这个词。
又隔了两日,我到了苏州,原本打算随便找个地方住,阿科却极力邀请我去平江路入住他当时暂居的一家青年旅社。我非常警觉地拒绝了,我可不想再欠哪个人一份情债。没想到另外一件意外发生了,我在济南认识的一位朋友董小姐,也在同一时间到了苏州,住在平江路的另一家青旅,她说如果我们都住在平江路,就可以在这几日时常见面了。于是凭借着天降运气,阿先生再次得逞。
那天晚上阿科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和朋友在一起,他说那就连你的朋友一起请。我们在平江路一家小店小酌,阿科点了很多很多食物给我。董小姐走后,我和阿科一起回到青旅,他买了宵夜给我吃,听我讲几年前在苏州城留下的回忆。

阿科在苏州的新工作二十天后才需要入职,所以他有大把时间用来「缠」我。早上起来,他早早给我送来早饭,我故意睡到很晚,故意不回他信息,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在十点半左右给我打来电话,张嘴就说:「你的早饭……」我打了个哈欠,问:「早饭怎么了?」他有点气急败坏却依然语气温柔地说:「已经凉了,已经冷了,已经开始害怕再也等不到你了。」
我笑呵呵地起床穿衣,一边在微信上和朋友吐槽遇到了一个缠人鬼,一边按照阿科的指引到露台吃早饭。
那几日我们在苏州城的闲花淡淡春中闲逛,无论我去哪里,阿科总有理由与我同行,请我吃早饭、午饭、晚饭、宵夜,一路对我照顾有加,再与我一起回到青旅的客厅里用电脑看电影。我们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开始深入了解彼此,我并不厌烦他,甚至喜欢与他谈话。又过了几日,我的朋友们惊讶地发现,前两天我口中那个令人烦恼的缠人鬼,已经变成了一个博览群书通晓古今知情识趣温文尔雅的可怜鬼。我并非一点都不喜欢他,只是那时我更喜欢我的心上人。

不得不承认的是,阿科实在很会讲情话,又不至于令我反感。比如,某个晚上,我们闲谈之时,我提到当时刚刚过世没多久的莱昂纳德·科恩,他突然问我科恩的传记叫什么名字,我想都没想便回答:「《我是你的男人》。」话音刚落,他便凑近我的耳朵,压低声音说:「对,I'm Your Man.」面对这样一个狡猾得恰到好处的人,我实在无法回拒。
身边朋友也开始发现我们之间的火花,艾伯特书店的罗老师、慢书房的鹿茸哥、大热书馆的老孟分别用不同角度描述了他们眼中的我们。
罗老师年龄最大,讲话最为含蓄,他说:「阿踢想做侠,云游四海,阿科想做士,不做远游计。但这两种人是最相配的,所以有一个词叫做侠士。」
鹿茸哥年龄居中,讲话既含蓄又直白,他说:「阿科讲了这么多,我已经明白了他的想法。不然由我来替新苏人民问一句吧,你愿不愿意留在苏州?」
年轻姑娘老孟最为直白,我们再次回到大热书馆时,她说:「哟!你们这是在谈恋爱吧?」

我心中恼恨老孟,怨她叛变,明明知晓我的心事,却拿我和阿科开玩笑。我狠狠地白了老孟一眼,以至于随后几天我和阿科再次来到大热书馆烤榴莲芝士时,她已经学会了沉默是金。
与此同时,阿科朋友圈的朋友们也开始对阿踢这个名字感到好奇。由于阿科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之中,每天都要更新五六条朋友圈,其中三四条都与阿踢有关,与阿踢一起去了哪里,阿踢说了什么话,阿踢推荐了一首歌,他统统记录在案,仿佛一部阿踢小姐起居注。朋友们纷纷质疑:「阿踢这个人物真实存在吗?不会是你幻想出来的吧?你是不是准备写一部小说,女主角叫阿踢?不行不行,这个名字太难听了,换一个吧。」
我们一起逛遍了苏州、无锡、常州的各家书店,在其中一家,阿科买了一本《爱眉小札》送给我,他说:「阿踢,我诚心祝福你,睡得比陆小曼好,起得比陆小曼晚。」我和他聊起徐志摩,聊起陈秋霞谱曲的那首《偶然》,我们恰好都听过安东尼黄翻唱的版本,却不是同一位安东尼黄,我们互换彼此听过的那位安东尼黄翻唱的版本,一人戴一只耳机: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没有哪两句话可以更精准描述出我想对阿科说的话。那天晚上,我们和青旅刚认识的几位伙伴一起在露台吹风,阿科拿出我的小王子,听电台音乐,他说要下楼再买几罐啤酒,我不愿与他同去,留下来听音乐,没想到他刚刚消失在楼梯拐角,电台竟然播起了陈秋霞版本的《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皇天在上,我没有存心美化艳遇,我既矫情又迷信宿命,但为何这种预言偏偏只让我一个人听到?我关上小王子,跑去向我们在青旅刚认识的一位彝族小伙子倾诉,他说:「既然你这么苦恼,不然你就直接拒绝他吧,给他说清楚。」

拒绝?怎么拒绝呢,人家都没有表白,我如何说清楚。况且我已经给阿科说了无数次,我有心上人,我一定会去广州的,但他偏偏一副听不懂暗示的样子。
拒绝阿科的机会很快就有了。某一日,阿科提议第二天一起去南京兰苑剧场,看施夏明、单雯的《牡丹亭》。睡前,我给在南京的好友老吴打好招呼,告诉他:「我会带一位朋友去南京,你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那位朋友面前,对我表现得比他和我还要亲密。让他明白,我和他即便再亲密,也只是普通朋友,我对任何朋友都一样。」老吴满口答应,他说明白我的意思,一定遵照我的指示圆满完成任务。
然而这个计划最终还是失败了。那天下午,老吴在颐和书馆刚一出现,阿科立即把垂在桌下的右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亲切又热情地与老吴攀谈,根本没给老吴留下任何表演的机会。老吴被这种状况搞得有些迷茫,一边请我俩吃东西,一边说着不知所云的话,在他嘴里,我和阿科俨然已是一对伴侣。
我的朋友们统统叛变了?老孟叛变我可以理解,毕竟她和阿科认识的时间,比她和我认识的时间长多了。但是老吴为什么也要叛变,他可是第一次和阿科见面啊。我趁阿科去洗手间,质问老吴,没想到老吴摸了摸脑袋,一脸惊讶地说:「啊?我以为你们今天上午已经在一起了,又来不及通知我,我哪里敢拆散啊。而且,我觉得他这个人挺好的,我看你也挺喜欢他,你们很相配呢!你何苦要去广州那么远的地方,留在江苏,咱们还能经常见见面呢。」

由于临时起意,又没能买到加座票,《牡丹亭》是看不成了。老吴走后,我和阿科一起上了紫金山。我们从苜蓿园地铁站沿陵园路一路走到行健亭,又走到灵谷寺、南京体育学院,下山时已是深夜,回苏州是不可能了,我们决定在山下找家酒店定个标间,第二天再返程。
我们进了房间,洗漱完毕,阿科从背包里拿出电脑,躺在床上继续看我推荐给他的关锦鹏的《地下情》,他问我要不要一起看,我想也没想,就钻进被窝,躺在他的臂弯里。电影结束时已经是十二点左右,阿科合上电脑,温柔地吻我,他说:「我喜欢你,很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我不想你去广州,除非你带上我一起。」
那一刻我情迷意乱缠绵悱恻,既不想答应,也不想拒绝,只好用沉默的吻来回应一切。

我完全想不到,我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在阿科眼中,竟是接受了他的告白。他开始在我的朋友们面前自称是我男朋友,又在他的朋友们面前介绍我是他女朋友,甚至兴致勃勃地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济南看看你爸爸?」
顺便一说,由于被阿科缠住,我原本打算在苏州停留两三天的计划,已然拖延了十天,反反复复在临近几个城市转圈圈。老孟看了我的行程路线,忍不住吐槽道:「你这走的是莫比乌斯路线吧?」
我坦诚对阿科讲:「我仍是要去广州的,而且一定要一个人去,至于我是否会再回来,那就难说了,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等等看。但无论如何,你不能怨我。」
阿科对此没有任何疑虑,他只是说:「我对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点自信的,我相信你会喜欢我,即便你最终还是不喜欢我,我也愿意在你的生命中做一个随叫随到的二号人物。」

我们以情侣身份在苏州又谈了七天恋爱,他陪我去上海,送我启程去广州。我们在上海又逛了几家书店,其中包括汉源书店。临行前,他帮我准备零食,细心询问我还需要什么,我看着他的眼睛,用相识以来最认真的语气对他说:「你别忙了,你已经准备足够多了,现在时间不多,我只想和你再拥抱一遍,再多一遍。」他笑着抱住我,说:「怎么哭成这样呢?你又不是去大洋彼岸,你很快就会回来了。」
我心酸不已,不知如何回应他,也不知如何向自己剖白,借用何书桓的一句话:我不是天下唯一一个为两个男人动心的女人吧?

当我站在体育西路地铁站,拎着行李箱,被拥挤人群推着走上路面。看着广州满是雾气的天空,想起我走后阿科发在朋友圈那首储安平的诗:
「说我和她没干系,
原不过像两片落叶,
今天偶尔吹在一起,
谁保得明朝不要分离;
犯着去打听人家的细底?
但你说奇不,她到东到西,
像太阳的昏暗月亮的缺,
总是那般的使我,
比自己的事更关切,更留意。
说,这是自己的愿,不是勉强,
帮她的忙,为她提只箱;
或者问一问天会不会下雨,
路上有没有风浪。
但要是她真的说出了这话:
“谢谢你,用不着先生——
这样关切,这样忙,”
怕我又会像挨近了绝崖般,
一万分的失神,一万分的慌张。」
我心中凄楚,倒不是因为没有了阿科,便没人愿为我提只箱,没人问我路上有没有风浪,我知道这些小事都不稀奇,往后余生,还会遇到很多人愿意为我做更多事。只是,我实在不确定,如果这次与他错过,我是否可以再次遇到一个能够借用别人一首诗尽诉我俩苦衷的人。
我没有去见那位广州心上人,而是直接去了香港,准备听期待已久的三场演唱会。阿科在苏州入职,安心工作。老孟启程来香港之前,阿科买了一束小黄花,拖老孟带给我,因为我们相处那段时间,我向他提起过,我最爱的那位偶像唱过一句「车在车站停留,窗外一列黄花」。

老孟受了阿科的托,打车去常州机场,一路辗转深圳宝安机场、罗湖、红磡,在第一天演唱会结束后,把阿科的小黄花交给我。那束小黄花已经被蹂躏的不成样子,实在太惨了,也实在太烂了,就像阿科那时等我起床,给我送的早饭。
第二天演唱会进行到一半,耳边响起一首《迷恋》:
「难明白每次看见这照片
那夜梦幻又默默闪
在脑内 仿似交战
迷糊地你已占据我每天
看着夜幕在慢慢转
在每夜 难以入眠
沉思千百遍」

一曲未完,我给阿科发微信,告诉他我准备返程的时间。阿科没有秒回,而是在十分钟之后,发来一张截图,是他给我订的广州白云机场到苏南硕放机场的机票信息。
就这样,我与阿先生正式进入恋爱关系。
说一下我最终决定回去的三个重要原因吧。
第一,我和阿科在苏州七日恋爱的其中一个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发店,我洗头发,他则剪掉了那一头乱发。换了发型之后,我愕然发现,眼前这张脸竟然能看。
第二,广州的回南天实在是太他妈难捱了,我的半张脸都长满了痘。
第三,我和阿科刚认识时,探讨过当年一月份发生的某件事,我们两人的看法出奇一致。关于那件事,我相信我原先那位心上人也会与我们的看法一般无二。只是,心上人明白归明白,但心上人未必明白我的小黄花。
我后来问起阿科,如果当年我没有回来,他是否真的愿意在我的生命中做个随叫随到的二号人物,还是仅仅只是说情话哄我高兴。阿科一副得意洋洋势在必得的表情,说道:「去你的二号人物吧,如果你当时不愿回来,我肯定是要去广州找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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