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可回溯功能上线,投保流程变动不小
首发 | 「 吐逗保 」
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经的吐槽君。
今天起,各大保司就要正式上线“投保可回溯”功能了。
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这个功能被银保监勒令限期上线的导火索,仅仅是一起拒赔案☞《一件拒赔案,把人保和银保监的脸都“打肿”了!》。
当然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新的投保流程终归是要上线了。
今天的文章就来跟大家说一下,新的投保流程都有哪些变化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关键流程强制弹窗和阅读
因为整件事情的起因就是“怎么证明用户能看到健康告知”这件事,所以首当其冲改变的就是健康告知、投保须知和免责条款等关键流程。
首先在投保流程开始的时候,不会像以前一样直接弹出健康告知,而是先弹出一个流程告知:

告诉你,我要开始留痕记录啦!
其次在健康告知页面中,现在是不准跳过滴,必须认真读完:

在认真阅读健康告知页面之后,还会弹出产品的投保须知和免责条款等其他重要条款的告知:

至此所有可能影响理赔的条款,都以弹窗强制阅读的方式展现了一遍。
消费者不再买的迷迷糊糊,保险公司也把“锅”甩的干干净净,皆大欢喜!
二、身故责任审核更严格
我身边很多的朋友都会偷偷给另一半买保险,尤其是寿险。
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这样是违规的。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也就是说身故保障的保险,除非是父母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否则必须要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但在之前的日常操作中,保险公司为了简化投保流程,基本不会要求被保人复核,投保人可以随意投保。
而一旦理赔,被保险人“死无对证”,理赔也不会出现什么幺蛾子。
所以之前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对这种做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如今这次的投保可回溯更改,应银保监要求也对这个BUG进行了修补。
首先在填写投保资料的时候,会对投保人和被保人进行身份认证,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链接公安系统“验明正身”。
极个别保险公司还额外要求电话号实名认证,某些副卡用户身份信息不是自己的朋友,可能还需要重新办理一个新的电话号码。
如果带身故责任,且被保人为成人,除了以上的信息确认外,还需要被保人对投保内容进行确认,根据不同公司和产品的要求,目前主要有以下3种确认方式:



总而言之就是要全方位的让被保险人知道,投保人给自己买了保险。
以后再给另一半偷偷买寿险的困难程度就比较高了~
三、保费支付实名认证
之前,一般没有支付环节的强制认证。
但是在可回溯措施上线之后,在支付环节,将进行实名验证,只有投保人才可以进行支付,不能再代为支付。
另外之前投保就会默认每个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有权从投保时填写的银行卡扣取保费(需分期缴费的长险)。
现在也必须要严谨的银行卡签约,授权保险公司可从银行卡内自动扣除续期保费。
滴水不漏!
四、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这次的可回溯管理措施,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了投保的便捷性。
但是更多还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一个保护,整个投保流程将更加合规。
还是那句话,规矩越多代表市场越规范,不是坏事~
PS:如果在投保流程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别瞎捉摸,来找我帮你解决。
我是吐槽君,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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