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撞人逃逸致死要赔多少钱?
2020年8月7日,加利福尼亚州橙县芳泉谷法庭对一起驾车撞人逃逸案件宣判。肇事嫌犯,19岁的亚当·卡尔·加瑞特(Adam Carl Garrett)因驾车撞死25岁青年亨喀·嘟(Hung Khac Do),获刑6个月,缓刑三年,另加200小时社区服务令。同时嫌犯被判赔偿14000美元给受害者家属。
受害者亨喀·嘟当时正驾驶自行车在华纳大街(Warner Ave.)行驶,而肇事嫌犯加瑞特驾驶一辆丰田凯美瑞,侧向撞击前者,将前者从自行车上撞飞,远远抛入右侧车道。嫌犯其后立刻驾车逃回家中。嘟被撞后不久,被路过司机发现,警方到达后发现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救护车将嘟送院,嘟40分钟后宣告不治。
加瑞特回家半小时后也报了警,称自己是车祸目击者。警方最后仍将他抓捕归案,并以驾车撞人逃逸致死和过失杀人起诉。按照相关法律,加瑞特本应坐牢四年,但加州最高法院法官约翰·亚当斯最终判决6个月入狱,另加200小时社区服务令,缓刑三年。同时嫌犯被判赔偿14000美元给受害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