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什么?(一)
积极的自由是由父母在对其孩子作为一个人(实际的以及潜在的)的真正尊重这种背景中做到这一点构成的,他给予孩子发展其潜能所有的现实空间,而且他还要求孩子不要歪曲他的需要和情绪。

如果我们先来看一下自由不是什么,那么我们就能够更为清楚地理解自由是什么。自由不是反抗。反抗是走向自由的正常的间歇性行动:当小孩通过说“不”来竭力施展其独立的力量时,反抗在某种程度上就出现了;当青少年竭力独立于父母时,反抗就会更为清楚地发生。在青少年时期(可能在其他阶段也会出现),反对父母所代表之物的反抗力量通常会非常强烈,这是因为这个年轻人此时正在同自己走出家庭、走进世界的焦虑作斗争。当父母说“不要”时,他通常会大声地违抗他们,因为这个“不要”正是他感觉到他自己那个怯懦的一面所说的话,他自己的这一面会受到诱惑想在父母的保护墙下寻求庇护。
但是反抗经常与自由本身混淆。它成了暴风雪中的一个避风港,因为它给了反抗者一种虚假的感觉,以为可以真正地独立了。反抗者忘记了,反抗总是以一个外部结构---规则的结构、法律的结构、期待的结构---为先决条件来反对他们所反抗的东西的;而个人的安全、自由感以及力量实际上是依赖于这些外部结构的。它们是“借来的”,就像随时都可能被收回的银行贷款一样,也可能随时被拿走。从心理学上讲,很多人都停留在反抗这一阶段。他们的内在道德力量感仅仅来自于知道哪些道德习俗是他们所不实践的;他们通过宣称自己的无神论和怀疑来获得一种拐弯抹角的确信感。
20世纪20年代的心理活力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于反抗。这在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和D.H.劳伦斯的小说中得到例证,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能从辛克莱.刘易斯的小说中得到例证。在阅读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天堂这边》以及他的其他被他那个时代不受束缚的年轻人视为圣经的小说时,我们现在很有趣地注意到,那时吻了一个姑娘或者其他在我们现在看来仅仅是小过失的行为举止,都会引起人们的狂怒。D.H.劳伦斯在他的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进行了一场巨大的讨伐运动,宣称了这种观点,即其丈夫已经瘫痪的查泰莱夫人,有权利接受那个碰巧在庄园里工作的工人作她的情人。如果是今天的一位小说家来撰写这部小说,他几乎会认为没有必要将她的丈夫描绘成是一个瘫痪者,因为现在对于性自由几乎不会引起任何争论。
这并不是说这些观点本身不值得进行严肃的讨论---像“自由恋爱”、养育孩子方面的“自由表达”等观点。而是说,人们在界定它们时总带有否定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根据他们所反对的东西来给它们下定义的。我们反对对爱的外部限制,我们反对严格地剥夺孩子们的自由发展。以后者为例,那么强调的重点就在于父母禁止做的事情---他禁止去干涉,而且在这种教义的极端形式中,父母必须允许孩子们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人们没有看到,这样一种没有结构的生活实际上增加了孩子们的焦虑。人们也没有看到,父母显然要为孩子的行为承担大量的责任,而且积极的自由是由父母在对其孩子作为一个人(实际的以及潜在的)的真正尊重这种背景中做到这一点构成的,他给予孩子发展其潜能所有的现实空间,而且他还要求孩子不要歪曲他的需要和情绪。
既然反抗者是在对现有的准则和习俗的攻击中获得方向感和活力的,那么他就没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准则。反抗充当了一种替代物。是经过斗争以获得自己的自主性、自己的信仰,获得一种作为重建之基础这样一个更为困难的过程的替代物。这些自由的消极形式使自由与放纵混淆了起来,而且使人们忽视了这一事实,即自由绝不是责任的对立面。(未完...)
文 | 【美】罗格.梅
郭本禹 方红 译
编辑 | 阿朴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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