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历史观》“搬运”
本篇主要关注于《德国的历史观》的历史主义含义、普鲁士学派的德罗伊森、“历史主义危机”时期的李凯尔特三点内容,其中后两者有参考《历史知识理论》《李凯尔特的历史哲学》。但是,这两本书都是节选本,我不敢也无法仅仅凭借对这些书的阅读对伊格尔斯的讨论做出补充,因此仅仅是参考学习使用。实际上,阅读《德国的历史观》最好是与梅尼克的《历史主义的形成》联读,不过限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考研),我没有阅读梅尼克的著作。
伊格尔斯的《德国的历史观:从赫尔德到当代历史思想的民族传统》一书,对19世纪到20世纪中叶的德国历史主义的发展与衰落进程进行了整体性论述。作者将讨论内容与德国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的现实政治紧密相连,赋予本书所讨论的历史主义较明显的历史具体语境。因此,对于伊格尔斯在本书中的某种价值预设:历史主义的观念取向导致德国的扩张主义与纳粹的上台,我不认为这是对于伊格尔斯局限性的合理指摘。这种“价值预设”是对伊格尔斯试图回答德国现实问题做出的解释,伊格尔斯至少出色地完成了对于基本目的的论述。关于英美的殖民扩张主义以及历史主义是否必然导致侵略扩张倾向等问题,应当放入其他语境中进行讨论,这不是一个国家一段历史时期所能讨论的问题。
在概念的文本流变与跨国传播的过程中,历史主义的含义随之产生了多种歧义。对于伊格尔斯流亡定居后所在的美国历史学界而言,历史主义一般被定义为:“一切社会——文化现象都从历史角度加以确定的讨论”(28页)。这一定义的生发背景是美国出现的过去信念危机,正如兰克史学在经过洲际迁移后逐渐被解释为一种史料学,实际上兰克的历史学研究方法来源与尼布尔对罗马史的语文学分析,有其更深厚的历史研究传统(更详细的介绍可参考《近代德国及其历史学家》)。
伊格尔斯部分接受了梅尼克的观点,认为历史主义强调其个体性,两种不同环境下的社会现实是无法比较的,并且历史本身能够作为价值标准与逻辑范畴的来源,将历史主义的诞生确定在赫尔德的主张当中(第36-37页)。这一时期的历史主义还是以世界主义为文化导向的民族主义,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但是德国人已经发现了个体所具有的价值,强调精神与意志的作用,这正是启蒙运动的普遍理性所忽略缺失的内容。
伊格尔斯不认同梅尼克将“历史主义的出现看作是一个在德国思想中达到顶点的‘普遍的西方运动’”(37页),他认为历史主义更是一个德国特有的思想现象。伊格尔斯认为梅尼克的“每一特例必须是根据其自身的价值而不是作为一个更大的预先决定的模式的一部分来加以理解”(38页)的观念具有危险性,这种观念可以与洪堡、兰克奠基的以国家主义排外为导向的民族主义相互配合。经历了一战和二战的梅尼克处于德国传统历史主义的末尾,他的早年经历与思想形塑使其没有摆脱历史主义的影响。
普鲁士学派是德国历史主义发展的顶峰时期,具有典型意义,在这一时期,德国历史主义的特征得到突出的表达,即国家权力-乐观主义、个体性-精神意志、作为权威源头的历史,以及反自然法理念。1813年的反拿破仑战争、1848年的法兰克福议会和关于德意志方案的讨论,逐步激发了国家-民族的热情与信念,国家-民族被以个体化的方式在历史著作中得到表述。民族具有独一无二的特征与文化,国家的胜利意味着个人自由的实现(对于国家抱有乐观的态度,国家与个人的辩证统一),主权国家的冲突是必然的,这些是19世纪中叶的思想印象。普菲茨尔强调“自由不能被理解为一种抽象的人类价值”“它往往与民族性交织在一起”“民族间的差别将永远不会消失”(127页)。
作为普鲁士学派创始人的德罗伊森试图建立一套系统的历史实践理论体系,历史的背后是“上帝的永恒指引都强有力地、引人注目地发挥着作用”(135页),神学统筹历史的体系。这种通过历史研究服从于上帝的信念为国家-民族与个人的统一和发展注入某种不可置疑的元信条。德国历史主义的个体性反映在其“理解”(eigentliches Verstchen)的概念中,即通过解读者的精神来理解“活生生的历史”、承载着人类精神的史料,从而认识客观的世界。相类似的,德国历史学家不惧怕带有浓厚主观色彩的史料,精神、意志是人类活动的特征,历史学家所需要做的是在考证史料真伪后,在上帝的指引下使自己的精神与史料遗留者的精神相互认识,从而真正理解史料上所承载的观念。因此,在20世纪初,兰普雷希特提出关注历史文化作用的观点为大部分德国历史学家接受,德国不需要美国式的新文化史革新,经济史反而受到忽略。同时,这种理解的进路依然能看到黑格尔的痕迹(即使德罗伊森表示历史与哲学存在根本差别):“借着可见的现象及被塑造出来的现象,我们可以回溯塑造形象、形象者的心智取向;这项回溯工作需要的是理解”(《历史知识理论》第5页)。
随着王朝战争的胜利与现实政治的成功推进,国家的权力在德罗伊森的观念中越发占据重要地位。士兵“杀人放火……不是作为个人且依据个人想法形行事,而是根据众多关系行事,这些关系共同形成了他的自我,而且在他的良心中交织在一起”(145页),德罗伊森在这里通过国家的权力通过众多个体的组合关系重塑士兵的自我个体,从而形成战争行为的合法性。(德罗伊森还有关于社团的概念,我在此没有讲到)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世纪之交发生的科学思想危机也冲击了德国思想界,但是,伊格尔斯认为,这一次冲击的力度并没有其他国家的表现强烈,这种冲击“动摇了德国唯心主义的哲学信念,但并没有触动它有关国家或社会的基本理论”“自然科学取得的胜利并未削弱对于历史的信心”(170页)。对于非理性的认识,德国历史主义从不缺乏,甚至有余(玩笑话)。人类理性认识的缺陷危机促使德国学者转向对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讨论,基本上没有学者会像兰克与德罗伊森那样坚信一个认识上帝的最终目的。狄尔泰将历史与文化研究作为认识论的基础,主张“所有知识都彻头彻底地是主观的”(177页)。“历史学派假定抽象的知识没有意义,人无法把握绝对的真理或价值,而是在他的认知中受制于他在历史中所处的地位”(180页),价值是被主观精神给定之物,人类无法做出根本性的回答(狄尔泰的观点不止这些)。
新康德主义的文德尔班与李凯尔特则走向截然不同的道路,其中李凯尔特试图以价值理论为核心,厘清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概念界限(方法论意义上,内容不存在差异)。李凯尔特相信一种客观的科学知识能够成为认识的可能,包括认识主观的价值以及伦理的规范(义务与“应做之事”ein Sollon,这种规范的有效性只是纯粹的形式,没有具体内容),李凯尔特将文化价值确定为“普遍性的事实,使得历史科学中的概念形成不是任意武断的个人判断(individuelle Willku【音芋】r),并为这些概念的客观性打下了基础”(201页)。同时,李凯尔特认为,“一个科学真理必须具有一种明确的关联,也即,必需或多或少地接近于那在理论上有效的、即便是未知地东西。没有了这样的预设,谈论真理就没有任何意义”(202页-203页),他不相信存在中立的自然科学,最终科学也需要价值的依附才能成立一种普遍性科学。李凯尔特的价值理论也成为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模型的思想来源之一(韦伯的价值理论与李凯尔特存在差异)。(这里梳理地不好,德语长句即使翻译成中文也依然不好理解)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在某种程度上遭遇到了真正的历史主义的危机,乐观主义的信念逐渐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崩塌。特勒尔奇的普世天主教观念遭到了强调个体性的历史主义本身的挑战(于是转入宗教史的研究,强调历史能够成为价值的来源,243页),梅尼克在二战后的现实政治的失败中陷入了精神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