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生活在别处”的时刻
查看话题 >我的沉默同类(Ⅱ)

回家第四天,天明之后的明天就是第五天了,我没像前几天那样一觉睡到中午,大概是很早就醒了,交叉着手支着后脑勺挨在枕头上。枕头太低了,来的第二晚我就问前台能不能多给我一个枕头,也大概是她不大喜欢我这个从不跟她打招呼的古怪客人,居然第二次开口就这么多事。她装作没听见,继续玩手机。要是在以前,比如二十多岁,我会大怒并斥责她直到她跟我道歉,而现在,我却假装拿到了空气枕头,只身上楼。我不喜争论,更不想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讲话,呼吸同一立方米的空气。人与人喜不喜欢一眼便知,不喜欢没有理由,就像喜欢也没理由。我喜欢的人本就不多,何况是这样一位过客。自我踏进这间旅馆的第一刻,彼此抬眼看第一眼起,我们就将对方列入一周后再也不会有任何瓜葛的路人名册了。我们不是一类人,她这样认定我或许是因为我的外貌,由此推测出我外地人的身份,进而是我不会本地方言。记得那次去欧洲,遇见谙熟各国语言的商户,总是先跟我讲日语,我摇头,告诉他们我不是日本人,他们于是即刻切换到另一种语言。我蛮佩服他们的语言天赋,而我只对这一板一眼的方块字认得几个,还说不清。
我肤色白,瘦高个,生来如此。个人容貌这方面,我很少关注,也实在是没精力。我记得有谁说过: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我们活在世上能做好一件事足矣。先不论能力,光是时间与精力,对于一个人都是极为有限的。而我在这方面,其有限度比正常人甚或更低,我没有活力四射的任何一刻。对于那些到了我这个年纪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成功者,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羡慕,而是疑惑,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兼顾里外平步青云成为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或许是我起点低、能力差、身体也不行,我只能在每天的一段时间做一件事情,在人生的一个时段搞一件事情,还总是搞砸。在这个糟糕的前提下,再要我费时间精力做那些表面功夫,比如让我看起来更精致更光鲜的外貌管理,无疑是投入产出比极低的不划算买卖。我不否定菲茨杰拉德夫妇那样的人,和他们笔下人物一样过着富丽又速朽的生活,即使虚有其表的自我价值最终毁灭了书写者本身,他们的时尚品位还是引后人效仿。不过,把小说桥段与历史记载拼接到现实,对于一个一年买不了两件衣服的中年男人,显得过于讽刺。外貌这块,我认为男女都一样,有人说男人糙一点可以,不影响总体,女人就不一样了,长得好看的形象出众的就是值钱,然后呢?吸引男人,把自己卖个好价钱?现实只能是,通过各种交易来兑现。惯常又合理的方式就是婚姻了。要是不结婚呢,除去极少数梳妆打扮纯粹取悦自己的女人,大部分女人还是“为悦己者容”,为了说不清也不必说清的根源花费时间、精力、金钱来做“维持美貌”这件终生事业。再怎么天生丽质,倘若不注重后天保养,美貌都会加速流失,底子差也没关系,化妆了收拾了就没有丑女人。我从不相信一个素面朝天不加修饰的天生美人能有一个全靠后天堆砌的精致女人更引人瞩目,就看前者有无那份争宠、选美之心了。所以,对于不想靠男人靠婚姻获得人生大部分价值感、成就感与安全感的女人,在外貌管理这件事上与男人无异。毕竟纯粹为了悦己别无他心的完美主义者凤毛麟角,维持完美的代价普通人也难以为继,这世间能有几个王尔德?曾经有那么一些时刻,我做完了事情——那些大大小小耗费我不少精力的事情,或许是因为那天清早的咖啡后劲太大或者午休时间太久,我的体内竟然还存有一些气力,这个时候,我应该去做一些平时奢想却无暇顾及的事,对么?我想要去读一本小说,或者再简单点,读一首诗。可最终我还是例行地打开手机,开始看一部电影或听一首歌。我无需在这个注意力极易被分散的世界里竭力保持专注,聚敛所剩无几的精力,去把纸上的一个个字符、一行行段落、一页页章节“解码”为在我脑海里畅通无阻的内容,还原为感同身受的各式体验;我不想把这项带有放松目的的活动搞得这么迂回、繁复,以至挖掘、耗用更多的精力(诚然,人的潜力是无穷的)。极容易累的人已经很累了,直入主题不好么?也因此,于我,在外貌这件事上,有无精力都是相同的结局——除了必要的清洁打理,无任何额外投入。至于你问我好看还是难看,偶尔对视着镜子里那个人,我也答不上来。
我躺着,一动不动,稍一倾斜身下的床垫就会发出吱吱的响动,寂静氛围里这类令人难忍的声音会阻断我的思考,就像从窗帘中间缝隙里射进来的那束光,总让我琢磨那究竟是街灯还是晨曦,以及现在是几点。我后悔昨晚没关好它。一切闪闪发光的东西都让我忐忑,尤其是在黑夜。身处透彻的漆夜,白昼里裹藏的灵魂褪掉虚幻的光晕,开始它纤毫毕露的的坦白。仿佛是锃亮镣铐散发出的那束光,绑缚住我的灵魂,它为我量身打造,命我屏息接受审判。两世纪以前,波德莱尔观看挚友德拉克瓦尔在圣叙尔皮斯教堂的壁画后曾说:“从外墙上方的窗户斜射进来的光使观者必须付出痛苦的努力,方能恰当地欣赏到画的壮美。”十几年前,曼古埃尔在《夜晚的书斋》书写自己对深夜的着迷:“夜间,我享受阅读时的寂静,灯光呈三角形照下来,把我的书架一分为二。上面的高层图书消失在黑暗中,下面照亮的部分得到特别照顾。”公元2020年初冬的某天,我躺在一个有着傣族佛寺屋顶的旅馆,那束光切入的光柱与它周围仍蛰伏的黑暗和睦地共处一室,却不偏不倚晃醒我紧闭的双目。我颇不情愿地仰望这并不壮美的天花板,沿着记忆残存的影像复原它的面目:与此刻看不到的四壁一样,它泛黄的墙渍、剥落的墙漆无言述说着这间旅馆的历史。这间屋子、这张床该是有多少人住过、睡过,他们住的时候枕的是什么枕头,有没有人跟我一样因为枕头低去找那个时候的前台,又有没有人跟我一样绷着脑袋望向天花板,在不知几点几分的煎熬中思索现在是几点。我不敢再想,那样我会这样一直躺下去,直到被窗外的喧嚣猛地扇一巴掌,捂着刺痛的脸迅速爬起。我索性自己寻找答案。艰难地坐起来,走下床,来到窗前,拉开窗帘。从这栋楼高层的落地窗朝下看着实让人头晕,我看到了马路上几个被风挟着飘舞的路人。我猜现在不到6点,按下手机:5:45,我计划下楼,或许可以去吃早饭。
洗了下脸,我就出门了。在电梯间我看到镜子里一个陌生面孔,跟我长得颇有几分神似,回头却没看见什么人。我仰起头,升起脖子的酸胀,那张脸还在看我,这时,电梯门开了。门开的起初一秒,我看到那位前台看了这边一眼,当然,她不是看我,但她立即收回了目光,这是因为她看到我了。此刻呈现的状况就是,她坐在那里,她没看我;我也没看她,我们谁都没看对方。而实际上我清楚她是看了我的,这份笃定也揭穿了“我没看她”的谎言。多数时候,人愿意在舒适的谎言里相安无事,也不肯向无谓的真实颔首靠拢。什么看见没看见,清楚不清楚,现实中躲躲藏藏就跟在语言世界玩文字游戏一样,毫无意义。
我走出让我疲惫的旅馆,吹着街上的冷风,朝某个方向走去。走到一半,再次仰头,看到一汪深邃的湖蓝,那是脚下土地的天花板——遥远的苍穹。突然我不想继续走了。旅馆房间的天花板、电梯间的天花板、故乡老街的天花板……我的脚步不停外延,眼界不断扩张,天花板也随之升高。出走多年,最终还是回到这里,接下来要去哪里,我还没有结论。都说叶落归根,这一切莫非是早已注定的人生路线?我来到这个世界时这条街的样貌、我在一中念书时的视野、我在这里过往的轨迹、我还没出这座小城时的视界……我曾看过的风景,此刻这包围我的空气,就是我这辈子所能企及的天花板了?我的脚步逃逸了思想的控制,这点匪夷所思——比如今早,没有饥饿的不适,没有特别的目的,为什么要在这冷冽的清晨出门,在这无聊的街上游荡?我为什么不去瞻仰宏伟的壁画或者徜徉在浩瀚的图书馆?为什么要执着于这副皮囊的口腹之欲和易得的低级满足?我想去巴黎圣叙尔皮斯教堂看壁画,像两世纪后的那位中国学者一样,感同身受德拉克洛瓦是如何“善用老年光阴,克服身体疼痛与灵魂困扰”地完成生前最后一幅画作;我也想去汉堡的瓦尔堡图书馆,像曼古埃尔一样,来到其主人瓦尔堡生前精心排演的书斋堡垒前,从椭圆墙壁排列布置的书架、不同门类书名的联结体会人类悠悠思想史的巨大力量,触摸其庞大而驳杂的“有组织的记忆”,从悬挂的图像集中感受其将分裂错综的思想用现实具象表达出来的愿景。中国人看法国人的壁画,加拿大人看德国人的书斋,我,也想看,做梦吧!我在这小城里找不到哪怕一幅壁画或者一间图书馆。这不是任何人的错,这片土地不亏欠我任何什么,它也不亏欠任何人。不管是出生就夭折的婴儿还是满头白发的老人,不管是远走高飞的游子还是整天晃悠的闲人——没有这些人当中的任何一个,这片土地都在,它在,它一直都是它;但是,这些人失去了这片土地,他们就不是他们,甚或没有他们。你尽可以厌恶它、鄙夷它,它也不会反击你。回家,它就是家,房子拆了,亲人散了,什么都变了,都没了,但这片土地还在,你就可以完成“回家”的救赎,就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孤魂野鬼。而我,就是那个背叛自己的叛徒。二十年前背着全部行李逃离并发誓这辈子再不回来,现在又带着一身不属于这片土地的尘埃重返故地。我从不撒谎,对于这块土地,谈不上热爱,但也没有年轻时戾气深重的嫌弃,它就像一杯白开水,无味但解渴,年纪越长人越适应。童年时,我是那样爱它,那时候,我是懵懂的、对什么都好奇的,它蕴藏无数我急于探索的奥秘的身体,是我每天都要尽情与之拥抱和嬉闹的。米兰·昆德拉说,人不可能像重读一本书或重看一部电影一样去重温爱情。对这片土地的感情,或许,尚可重温?等我再老一点,再次踏上这里,或许会再度爱上它,即使这种爱实际上掺杂了悔悟:我深感一无是处的自己从未报答它、为它做任何事,乃至连这种想要回馈的想法都不曾有过,而它却无所求地向沧桑的、颓败的我再度张开敦厚的臂膀。它从未放弃我这个顽固又懦弱的索取者,它的情感是隐蔽的、自始至终的,而我对它的爱仅存于时间线的两端。据说,一只亚马逊热带雨林的蝴蝶,扇一扇翅膀,就能引起美国的一场飓风。这片土地上来了又走的人,他一个简单动作都会留下痕迹,进而引发无穷的反响,只是他自己不知道,或者这样的回响在他走以后才渐露端倪——就像德拉克洛瓦壁画上的一线笔触,瓦尔堡藏书堆里的几页札记。
脚下一颗石头挡住了我的鞋子,绊醒我我不是在巴黎或是汉堡,我是在中国南部的一个边陲小城,一个被遗忘的不靠海的“南方”。这里甚至只有一家卖法风烧饼和汉堡的肯德基,对了,烧饼早都下架了。我走向一家蛋糕店,为了……买一块蛋糕?或者,仅仅,它是目之所及唯一亮着灯的店铺。就如这趟回老家一样,我其实是没有什么目的的,我做什么事情目的性都不强,我清楚自己这一点,认为无可厚非。每当别人问起一件事、一个想法、一个行为其背后的动机,为了证明我是个有抱负的脑子正常的人,我总能脱口而出一个听上去还不赖的理由,看到对方若有所思或默默赞许的表情,我会露出愧疚的苦笑,但这往往被对方理解为我的自鸣得意。我认为自己是个骗子,但下次,我还是会这么做,我骗别人的技艺倒是越来越娴熟了,可终究还是骗不了自己,我依旧是那个日甚一日、坚持撞钟的犟和尚。

蛋糕店里,我为自己挑了一块普通的奶油蛋糕,坐了下来。玫瑰裱花下是雪白的奶油层,我拿着叉子抹掉厚重的一大团,原本是打算撇在盘子里的,可这次,我却把它送进了嘴里。咀嚼着甜腻涩口的植物奶油,想到了儿时语文课本里一个故事:宋庆龄访问斯里兰卡,斯里兰卡总理送给她一个祝寿蛋糕,她一回国就直奔幼儿园同孩子们一道分享。当时看得很馋,现在再想,那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还是别国政要相赠,二十三个孩子每人分到的蛋糕虽然就那么一点,但想必用料上乘,定是入口即化、奶香浓郁的动物奶油。读这篇课文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什么动物奶油植物奶油之分,小城的蛋糕店今天都还在卖粗劣的植物奶油蛋糕,何况八九十年代。彼时的我并不喜欢蛋糕店闻着香吃着没味的奶油蛋糕,却对“宋奶奶”分给孩子的生日蛋糕垂涎不已,甚是魔幻。书本里品尝不到的真奶油,现实中触手可及的假奶油——真的全凭想象,假的俯拾即是。不同于其他课文带给儿时的我这类感受:黑暗的时代、苦日子都过去了,我们如今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我们这群“祖国的花朵”生活在无比甜蜜的时代。这篇课文竟令我羡慕那群跟我父母同辈的“孩子”,毕竟不是谁都能品尝“宋奶奶”的生日蛋糕,而且,还是动物奶油的。它也让我隐隐觉察自己生活的时代并不是那么美好,至少,不是那么美味。
奶油全咽进肚了,我丢掉叉子,托着纸盘把蛋糕坯举到嘴旁,啃着这块掉渣的僵硬面点。与其说它是甜品,毋宁说是干粮。干掉它,这回我真饿了,想去一间平常的咖啡店,吃一块正常的蛋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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