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谱与论释等述之须秉公心与责任”!
“修谱与论释等述之须秉公心与责任”! 但“非自己之探究,以成自家之言",是沽名钓誉! 修谱和论释等是要亲身尽力广泛地搜集资料,认真走访调查,即便一条真实信息,也需多方求证;是一种对得起祖宗及向后人交代的良心与责任!摈弃因主观故意和客观失误而导致的族谱失真,做到心有所主。“不妄援引以紊吾宗,不假名显以迷所出”。历史还原与探究族谱一样,需多方引证才接近真实! 修谱不是抄谱,更不要不加思索而乱抄作业而失去真实的还原,沽名钓誉而成为扰乱祖源之过? 可怕的不去探究资料,无纠正错处,不懂装懂?或急于求名而照旧错处更成传讹,或漏失支系而无标之的,是有辱祖宗至有得失兄弟之过! “夫知而不改与不知而妄作者厥罪为均”! 尊重各支各系的老谱原根传承历史的记载,是者从之,遗者补之,讹者更之,疑者存之,不知者缺之的修谱原则;对采用择录的历史记载资料应予以说明或注明资料来源,尊重前人和别人的修谱研究的成果,不能把前人和别人修谱研究成果变为自己之作。以地方史等多方面突破创新的追求而多方相互印证,另查清源头的记载,做到记载有根有据:年代丶朝代丶血缘的世序三者参照及至分支和论释述之等的才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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