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孝经的道与理》
最近打算写一篇关于孝道的文章,前面看了一大堆抽象的理论文章,感觉并没有太多能够触动自己思绪的东西。倒是无意中阅读了余锦波先生的《孝经的道和理》,突然被击中!不读经典,枉发议论,是谓无的放矢;阅读经典,不求甚解,是谓隔靴搔痒。想来吾人之病,病在不求甚解,浅尝辄止,囫囵吞枣。
此书在原典的解读方面,至少有四点颠覆了我既有的观念: 首先,关于为什么尽孝?我们一般可以认为父母生我养我不易,所以需要感恩,报亲恩。然而,余先生反问,那么假如你的父母恩惠少,我们是否就可以不孝?假如其他人的恩惠更大,那么是否对他人尽孝?孝的基础绝不能是出于利益的回报,而应是人性,人性中有此亲情。所谓父子之道,天性也。
其次,关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理解。以往,我的理解确如余先生批评的,将自己的身体,视为父母的遗体,所以,珍爱自己的身体,就是爱父母。余先生的解释是,不敢毁伤,是指不触犯法律。若是触犯法律,就要遭受刑罚,自然也就身体受到“毁伤”了。这样的解释正好与孝的第二层境界“其次弗辱”相呼应,即不犯罪,以免让父母承受教子无方的耻辱。
再次,关于“移孝作忠”的解释。余先生认为“移孝作忠”不能理解为为专制政治服务的意思。孝是儒家道德的根本和起点,孝顺自己的父母,向社会化的方向推演,就是尽忠自己的国家和君王,这是没有问题的。这里不是强调牺牲掉孝为忠服务,而是,孝是忠的逻辑起点。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去爱别人,这是悖德乱礼的行为,这是违反人性的。所以,求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有其合理之处。若稍作延伸,移孝作忠并没有不对,不对的是忠的对象,以往是君主,到了现代社会则需要转化成国家。
复次,关于“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的解读。初一想,很有道理!想想若是朱熹名声不大,我何以知道其父朱松;陈寅恪的名气不大,我何以知道其父陈三立;梁漱溟名气不大,我何以知道其父梁济。但是,经过余先生的解读,我突然发现,他点到了我的痛处。我关注的是“扬名后世”而非“立身行道”。《孝经》劝人为孝,孝是道德的起点,立身行道是道德的重点。所以,行孝的过程,就是道德的升级过程。从事父母,到博施济众,从内圣到外王,孝作为“仁”之本的地位很明显。故而,立身行道,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有社会贡献的人,如此可以光耀门楣,让父母脸上有光。因此,立身行道是扬名于后世的前提和基础,少了这,也就偏离了孝道。
最后,关于孝道是否陷入“私爱”的问题,余先生也给了有力的回答。从前面的立身行道也可以看得出答案。《孝经》云: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这也与我之前理解的“以孝治天下”有点偏差。以我的理解,以孝治天下,就是天子在自己的家庭中,做好自己孝子的典范,然后全国上下竞相模仿即可。其实,孝治天下,还是要求天子把天下治理好,将爱亲之情,惠及他人,惠及天下。
仅胪列以上几点,足以让我怵惕恐惧,如履薄冰。读书切不可蜻蜓点水,想当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