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自己的观点#是不是在交往关系中你情我愿就是正确的?是不是弱者就该受欺负?
一直觉得在交往中,只要双方不提出异议,外人不应该插手的。
但是今天看到了一个新闻,厦门有一个女孩出庭作证父亲非法同居,让人惊吓的是这个女孩的父亲带着自己的小三和小三的儿子住主卧,母亲被挤到次卧,5个人同居长达6年之久,母亲却一直默认。我在想,要是我是那个女孩,虽然觉得恶心,但我可能也就默认了,毕竟母亲都没说什么,我为什么要站出来。
想到这里,我觉得我的想法太可怕了。明明这是一段畸形的关系,而且危害到了我爱的母亲,我自己的择偶观也会受到影响,在以后我是不是也可以默认我的丈夫可以跟另外一个女人同居呢,想到这里我不寒而栗。
这样让我联想到一个社会问题,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弱者就应该忍受欺负吗,旁人就应该看着弱者受欺负而无动于衷吗?当然不。这个社会的旁人可太多了,社会的正能量恰好来自于万千个旁人心中的正义、真理。如果旁人认定弱者就必须丧失人权,必须受欺负,那这个社会为什么要有法律,没有法律社会还有秩序吗,没有秩序不如回到商鞅变法之前。我认为的理想社会,是人人都能发挥自己的优势,特长,将人民能力最大化,提高社会生产力,让每个人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暂时是这样,可能过几天会被现实打脸,稍作修正。
既然弱者不是该受欺负,那怎么评判在关系中是否有人受欺负了呢?我认为,首先应该从自己的感受出发,一定要问问自己,是不是受委屈了?受委屈了就要说出来,不要忍着,说出来就算没用,那也算是一种反抗。然后想想自己受委屈的事情中有没有哪些事情是不平等的,说出个道理来。因为其实关系的对方也可能觉得自己委屈。具体从什么道理出发,判断自己是否受委屈,我认为工作场景有工作场景的道理,爱情有爱情的道理,亲情有亲情的道理。关于这些道理,我需要想一想,明天再更新。
谢谢阅览!希望我们都勇敢地坚持自己的信念。
还没人转发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