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路人劝阻高空抛物反被打?法律上高空抛物可休矣
河北典民律师事务所|出品
高空抛物的危险不必多说,更重要的是对小区业主的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但今年在石家庄却因高空抛物发生了一件让人更加气愤的事情——石家庄路人劝阻高空抛物男子反被殴打。
事发当日下午居住在居民小区的刘某带着孩子在楼下,突然一叠空纸箱从高空抛下,几乎砸着身边的孩子,他抬起头看到从楼上扔东西的人正在往下看,对其劝阻了两句,抛物之人谭某不仅不对自己高空抛物的不道德行为感到羞涩,反而气焰十分嚣张地跑下楼来,与刘某争吵撕扯起来并顺手从路边捡起一块20公分长的水泥砖,对着刘某头部一阵猛砸,谭某妻子将受害人刘某送往医院救治,后因伤情较重转往省医院抢救。受害人刘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今年7月23日,鹿泉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谭某依法刑事拘留,谭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城市里的高楼大厦越盖越多,越盖越高。
除了商务摩天大楼,还有鳞次栉比的小区高层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出现在城市的版图上。
曾几何时,在小区里遛弯晒太阳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情,然而随着一些小区业主高空抛物、坠物致人身权益受损的事件屡见报端,殊不知在自家小区里活动也成了让人胆战心惊的一件事。
都说家是港湾,是最安全的地方,那安家的小区怎么就成了危险地带呢?

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就此河北典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做出了解答。
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
加强源头治理,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注重多元化解、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预防和调处高空抛物、坠物纠纷的工作机制。
该《意见》还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将对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至此,严禁高空抛物不再是一句空谈,对于那些故意实施高空抛物的人有了惩治措施,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头顶上的安全”也多了一层保护罩。

《意见》出台以后,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槐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高空抛物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对于这样的结果,广大群众都是拍手称赞,也希望这一判例能刹住高空抛物这一股恶风。
而即将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的《民法典》也对高空抛物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因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而查明侵权人后,此前已作出补偿的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高空抛物等行为,查清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等情形的发生。按照这条规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毕竟,人身安全乃重中之重,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没人发现,也没有惩处后果。
行为人的随手一抛,自己心里一时舒爽,可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结果往往是不可逆转的,甚至可能会让对方付出生命的代价。
人性之恶不分大小,唯有用法律的枷锁,将其牢牢束缚起来。
高空抛物,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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