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放生
坐火车路过阳澄湖,见此非常有名之地,就隔窗拍了几张照片。却看到湖之一角,水面上铺满了水葫芦。

水葫芦于我是非常熟悉的,初到武汉上学时,在南湖边第一次见到,叶面肥厚翠绿,根茎膨大疏松,花开淡雅可观,动辄随波成片,在湖面上密密匝匝,宛若一片绿毯。
但不久我就知道,水葫芦是生物入侵种,初时为景观用途引入,后逃逸于野外,一发而不可收。在大片绿毯遮盖之下,其它水生植物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致使水体缺氧,水生动物纷纷窒息而亡。水葫芦偏又生存与繁殖能力极强,人工捞取无尽,也没什么合适的用途来大量消耗,终致泛滥成灾。在湖边走,常见工人将水葫芦捞上岸来,也没什么办法处理,就丢在地上曝晒而已。我是爱惜生命的人,见此情形,也不能再捡起来扔回水里——扔回水里乃一念之仁,而造成的后果,可是我能承担的么?
水生植物曝晒枯死,终究是无声无息的。而世上却多的是更加惨烈的情景。近则有流浪猫因有人投喂而聚集,转而使周边小型鸟兽灭绝无踪;中则有放生异域的鱼鳖虫蛇,致使生物入侵,使本地物种受无妄之灾;远则有澳州的兔子之类。有意或无意,想得到或者想不到,做或者不做,都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对的标准。
常见捕杀流浪动物、入侵动物的新闻里,评论或是或非。初见者以为残忍,就有人解释流浪动物、入侵动物的危害。对我而言,理智上可以理解,本能上却无法接受。
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究竟算不算“受命于天”?所行所为,算“替天行道”还是“逆天而行”?自从跳出了环保视角,我越来越觉得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之所为并不存在自然意义上的应当与不应当。
自然演化是没有方向的,任何生物的性状特征,生死存亡,并不存在除本身以外的意义与价值。因为生死存亡的总和,才是自然的全景。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无非是对于生命不断涌现的一个经验总结,而非真正的价值判断。生非有益,亡无所害,在自然层面上,便没有好坏善恶之分。这样的一个世界中,人又如何奢谈生态环境好坏?所根据的,只是人类自身的利益取向而已。
我常听说的一个词汇叫“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由此可窥“人与自然”相处的根本出发点。生物入侵,无非是生物借助了人力而传播,如果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这种传播本身也就是自然扩张的一部分。对于泛滥成灾的入侵生物的描述中,往往有一条叫“没有天敌”。果真换了一个新环境就没有天敌,无可匹敌吗?假若入侵种就这么过了很久,将本地生物绞杀殆尽,成为新的本地生物,数量上达到了新了平衡,天敌又忽而追随而至,在充足的食物中大杀而特杀,那么对于早一步侵入的生物来说,究竟是算重归平衡,还是算惨遭屠戮?人如果此时看到这种情形,又何以判断这究竟是哪个阶段呢?历史前后相续,后浪催前浪,层层叠叠,无可追溯,自然视角若此。
人的视角不然,人不是历史,而是历史中的一个章节,其根本利益不是历史的全貌,而是自己章节的尽量延长。要达到这个目的,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尽量维持现状才是最保险的。所以,所有的变化都是有害的,气候变化是有害的,生物消长是有害的,人希望能抹平周期,无论是自然趋势的大周期还是自身造成的小周期。假若气候变暖真的不是人类造成的,温室气体增加不是人类造成的,而是彻底的自然原因,比如说是火山喷发造成的,那么人类真的会坦然接受这种“自然变化”吗?最大的可能,就是气候变暖的定义从“人祸”变成了“天灾”,人类依然会想法设法平抑这种变化,它将成为一种“自然灾害”,如洪水与山体滑坡一样。
这样一来,所谓放生,就不再关乎什么生态,而纯粹是一个选择问题。放生如放死的小德,善心造恶果的活动,都不涉及对错,而只在于选择。给流浪猫投喂的人、投毒的人、做绝育的人,捡到福寿螺卵踩爆的人和谴责的人,猎杀兔子的人、高速救狗的人,上游放鱼的人与下游捞鱼的人,看到哪一层,就在哪一层行动,是谓芸芸众生。至于人类的根本利益和价值导向,那正是所有选择的总和——同样是经验的总结,而不是真正的好恶。
2020-11-16至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