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笔记 | 汉字与符号 1217
第一个问题:
很多古文字中的构形成分,如今的研究者说不清它们的作用。多一个线条、多一个构件,其作用不得而知,有的人习惯于把这些符号叫做“羡符”(多余的符号),有的人把它叫做“美饰”(为了好看而存在的符号),有的人将之叫做“区别符号”(看似多余的构件)。
虽然现代汉字是系统的,但起初的古文字却千变万化。我们应该能够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但是,我们虽然注意到了这类的存在,但对其出现的原因却研究有限。其实,研究这些“多余部分”是必要的,我们需要去研究现代汉语中汉字“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现代汉字常用字中存在40%的无理据字。现有分析方法、工具的缺失,导致在现代汉语中,我们能够说清其构造原理的字只有60%。我们在解释无理据字的字形时,常常提及“讹变”。但是“讹变”的存在并不利于我们对这些“无理据字”进行进一步探究。因为“讹变”的字形不只几十个,目前三分之一的字都属于这一类型。即便还用“讹变”来解释这类“无理据字”,也应该解释其“为什么会发生讹变”。以上是目前文字学研究存在的问题。
可能的深层原因:语言中心论的影响。
关于文字的定义一般为“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系统”。在这样的定义下,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语言决定文字。
从汉字的表意性质来看,表意文字体系指向的是汉字的整体特征,就汉字个体而言,并非所有汉字、构件、符号都是表意的(比如假借字)。因此,在探究汉字时,我们要注意对具体文字意义的追寻。在讨论文字意义时,需要注意,很多汉字的字义是多义的,汉字作为一种符号,不是单一的意义。表意文字的“意”往往指的是语义(semantic meaning)。所以,表意文字很容易被理解其作为词的语义,而不是其本身的意义。
文字的第二性+汉字的表意性=文字分析中的语言中心论。在语言中心论下,关于文字的定义往往是通过其和语言的关系展开的。比如:意符、音符、记号,在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中的定义,往往指向符号和所记录的词在意义、读音上是否存在联系。
在语言中心论下,如果一个字、构建、符号,和语言上的音、意上没有关系,我们只会用否定的方式去概括它(比如,记号:和所记录的词在意义和读音上没有联系)。所有和表词无关的符号现象没有得到同等重视,而与表意无关的字形变化,也没有当做一个“问题”来讨论。
文字系统具有相对独立性:文字符号产生以后的形体变化,不都与表词有关。文字形体的变化有自己的规律性,和语言无关。而这是语言中心论体系下往往被忽视的一点。
文字的意义未必都是和语言相关的“语义”,有可能是“形义”。我们不能因为它与语义无关,就将其归为错误的、讹变的、处于语言文字学边缘性的。它本身也是“有意味的形式”。除了语言之外,我们还可以从很多其他方面去研究它的意义。比如功能、结构、视觉心理、书写、习俗。
具体来说,比如书写的便捷?和不同书写方法有关?(草书、行书、手写体?)视觉的审美?结构的对称平衡?习俗文化背后的原因?美学、格式塔心理学、符号学?
第二个问题:
杂志原定名称为Chinese Ideographic Studies,后更名为现名:Journal of Chinese Writing Systems.“文字学”这个术语在西方并不存在。而原定名称中的Ideographic几乎已经成为了禁忌。在西方的学术研讨中,ideographic被logographic取代。
西方学界在争论之后达成共识:世界上不存在ideographic的文字。1933年,布隆菲尔德在《语言论》中指出,用一个符号代表口语里的每个词,这样的文字体系就是所谓的表意文字,其实这样的定义很容易形成误会。文字的重要特点恰恰是:字并不代表实际世界的特征,而是代表书写人所反映的语言系统与特征。所以,表意文字不如叫做表词文字或言词文字。(word-writing or logographic writing)
这个问题的内核,其实出于索绪尔的表意体系的界定:符号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而是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古典例子就是汉字。是不是脱离了语言,也能够表达观念?西方学者竭力反对的“表意文字”的这一概念。因为这一概念动摇了西方语言学的根基,即文字不需要语言学系统中的语音的“桥梁”,就可以和意义发生关联,可以表达世界。
西方当前对汉字的定义:汉字中,一个字可以等于一个词、语素、音节。(The characters of a script denote individual word, or morpheme, as well as particular syllables)纯粹的表意文字是不可能存在的。(Pure logographic writing is not possible)
中国学者的定义则“存在更多的声音”。比如,词文字、语素文字、语素音节文字;意符音符文字(意音文字)、符相文字(三相:字符文字、语词音节文字、意符音符记号文字)、表意文字。
总结:
所有的术语都是在学科内部产生的。面对西方的学者,谨慎使用ideographic。因为若把“表意文字”这一术语作为西方术语ideographic的翻译,则会受到西方语言学为主体的学者的反对。但是,老师认为,在汉语语境中使用“表意文字”这个概念,没有任何问题,不需要受到西方语言学的界定。
这是因为我们的观察角度、研究领域(语素:语法学家;表意:文字学家)、西方学术界的巧合、文字学的研究对象(汉字的形体)。因为我们是单单从字面来理解,在此层面上,字形、字的结构确实和意义直接挂钩了。在汉语语境下的文字学中,“表意文字”这一定义是对的。注意:是与西方不同的汉语语境,是与语言学其他领域,比如语法、语音不同的文字学的研究领域;在这两个界限下,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