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重建自我价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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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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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是每个人毕生都必须思考,并且付诸实践的重要命题。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或者说,如何存在才称得上有意义呢?
西方存在主义哲学(Existentialism)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
所谓本质,狭义上可以理解为:人所具有的特质和规定性。存在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既不是预设好,也不是绝对固定的,它需要在存在的过程中,逐渐发掘及创造。
打个比方,每个人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像是一幅洁白无瑕的画布,上面什么都没有;至于日后在这幅“画布”上,将会添加怎样的图案或是色彩,则由每个人自己去设计与把握。
这个不断创作的动态过程,就是“存在”。

存在,又可以分成“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两种。自在存在,是指没有自我意识的存在状态;自为存在,则是指具有主体意识的存在状态。存在主义哲学认为,外部环境让人变成了自在存在,但人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由选择与积极行动,努力成为自为存在。
不过,由于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要生存就必须遵守一定的社会法则。在种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之间,能够遵循内心的声音进行选择,绝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在世俗的洪流之中,如何选择自我的方向——长久以来,一直是个被反复探讨的问题。
假如将这个难题放到文学作品当中,不同的主人公,各自会做出怎样的选择?等待他们的,又分别是怎样的结局?
《局外人》: 当个不合群的人,有可能被判死刑
如果要用一句有些骇人听闻的话,对加缪(Albert Camus)的《局外人》进行概括,那么,这部作品写的是一个“在母亲的葬礼上不哭,会有被判死刑的风险”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默尔索,在一次打斗的过程中,无意误杀了对方的其中一人。经过法庭的审判,他最终被宣判死刑。
这个审判结果,显然是罚不当罪的。
更加荒谬的是,默尔索被判处死刑的主要依据,不是跟案情直接相关的证据或供词,而是来自社会道德对其人格的质疑及控诉。
在外界对默尔索的所有指控当中,最严重的一条“罪状”,莫过于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流泪——用小说的原话,是“表现得无动于衷”。
但是,默尔索是这样解释的:“安葬妈妈的那天,我又疲劳又发困,因此,我没有体会到当时所发生的事情的意义。我可以绝对肯定地说,我是不愿意妈妈死去的。默尔索自认为没有做错。而且,母亲的葬礼跟案件并无关联。
即便如此,在法庭上他却被检察官强烈谴责,是“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除此之外,在几位证人的供词之中,默尔索平日冷漠淡然的性格,不善言辞的表现,对上帝没有信仰……越来越多跟案情本身无关,而是直接指向默尔索的人格的控诉,竟然变成了一个个印证他是残暴的谋杀者的“有力证据”。
这一切,难道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
纵观默尔索这个人物,虽然有些难以捉摸,对事情总是漫不经心,待人也不够圆滑——用通俗的话来描述,大概就是情商不高。但是,他绝非十恶不赦的坏人。
他只是想当一个“遗世独立”的人,跟人保持河水不犯井水的距离,奉行自己的处世原则。然而,在误杀案发生之后,他的孤独与坚持,却瞬间变成了被攻击的靶点。
其实,默尔索悲剧的根源,在于个人意志跟集体意志之间的冲突。
对于批判默尔索的人而言,他们依据习以为常的“常理”,判别默尔索是个“不正常”的人,所以会犯下谋杀这种不正常的罪行。反观之,对于默尔索而言,他本想置身事外,无奈却被迫融入到这套体系当中。
默尔索的故事,只是极端化的个案,但真切地反映出某种现象:做一个不合群的人,有可能会面临被判“死刑”的风险。
莫言在发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的时候,曾经讲过一句:“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因此,假如社会对“默尔索们”的包容和理解多一些,也许类似的悲剧便会少一些。
《月亮和六便士》: 六便士没什么不好,但有人更爱月亮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创作于1919年的长篇小说。
作为一个文学典故,相信不少人有听过“月亮”和“六便士”的比喻——前者,象征着崇高的理想;后者,则象征着琐碎的现实。
《月亮和六便士》,就是一部有关理想与现实的作品。
小说以法国后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的事迹作为创作灵感,讲述了一位原本事业有成的证券经纪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某天像是“被魔鬼附了体”一样,抛弃了衣食无忧的生活,离家出走,从此艰苦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
思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之后,先是在巴黎度过了一段穷困潦倒的日子,随后浪迹漂泊多年,最终辗转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塔希提,他创作出令他名垂青史的作品,并找到了肉身与精神的归宿。
多年来,即便饱受贫困和疾病的轮番折磨,他都没有放下他的画笔与画布。
其实,在小说当中,思特里克兰德亲口说过:“有些时候我就想到一个包围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的小岛,我可以住在岛上一个幽僻的山谷里,四周都是不知名的树木,我寂静安闲地生活在那里。我想在那样一个地方,我就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了。”
或许很多人无法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选择,但他本人无疑是十分幸运的——因为,他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要知道,追寻理想的道路从来不易,荆棘满途。有的人可能会半途而废,有的人可能会无功而返。然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在那条“少有人走的路”上,用尽自己余生的精力,一走到底。
这位追逐“月亮”的英国人,跟中国神话当中那位追逐太阳的夸父,某程度竟有几分相似。
当然,“月亮”也好,“六便士”也罢,只是不同的选择而已。并不是说抛开一切不顾,一味地追寻月亮,就会显得更崇高,而只看得见眼前那六便士,就会显得庸俗无趣。月亮和六便士之间,也不是一种对立的关系。尤其在现代社会之中,有一些精神上的追求,反而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支撑。
所以说,六便士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有的人更爱月亮。
从这个角度来看,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的闪光点,其实并不在于他所追求的对象是遥不可及的“月亮”,而在于他认定了自己心目中的方向之后,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
相比起讨论他所追求的对象到底是“月亮”还是“六便士”,他在追求过程的坚持与毅力,才更值得我们称赞。
《悉达多》: “诗和远方”不在彼岸,而在路上
在许巍的歌曲《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中,有句歌词是这样唱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诗和远方——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唤醒了多少人沉睡的浪漫情怀,激发起多少人对未知的憧憬遐想。不过,这几个简单的字,说出口或许容易,若想付诸行动的话,却是道阻且长。
德国作家黑塞(Hermann Hesse)创作的《悉达多》,就讲述了一个关于寻找“诗和远方”的故事。
悉达多,是一位出身于古印度婆罗门阶级的贵族青年。他不仅家境优越,而且相貌出众,天资聪颖。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大概就是“赢在起跑线”。
尽管外人都羡慕悉达多,然而他却没有感到喜悦。书中写道:“悉达多心中的怅然一日胜过一日。他开始感到,父亲的爱,母亲的爱,他的朋友乔文达的爱,都不会一直带给他幸福、安宁和满足。他开始感到,他可敬的父亲和其他智慧的婆罗门已将他们大部分思想传授给他,而他依旧灵魂不安,心灵不宁。”
为了寻找内心的安宁,寻找那个“阿特曼”(Atman,自我,神我),悉达多决定跟父母道别,踏上了发现自我的旅途。
一路上,悉达多经历了许许多多。
离开家庭之后,他首先成为了一名沙门(和尚),过上了苦行僧的生活。他遇上了备受敬仰的佛陀乔达摩。从佛陀的身上,悉达多虽然获得了极大启发,但仍然不觉满足,选择继续上路。
在接下来一段很长的日子里,他再次回归到尘嚣的俗世。在繁华的大城市里,他先是邂逅了名妓伽摩拉,后来成为了事业有成的富商。可是,随着获得越来越多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悉达多却开始对自己产生了厌恶和憎恨。
就在他陷入绝望,打算轻生的刹那间,却顿悟了某些道理……
悉达多的故事让我们看到,通往“诗和远方”的道路,是孤独而又漫长的。而且,它甚至不是一段永远向前的直路;有时候走着走着,好像就回到了原点,陷入到轮回的泥沼之中。
难道这就意味着前功尽废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在小说的结尾,悉达多感慨道:“一切皆有定数,一切只需我的赞赏、顺从和爱的默许。这样于我有益,只会促进我,从不伤害我。我听便灵魂与肉体的安排,去经历罪孽,追逐肉欲和财富,去贪慕虚荣,以陷入最羞耻的绝望,以学会放弃挣扎,学会热爱世界。我不再将这个世界与我所期待的,塑造的圆满世界比照,而是接受这个世界,爱它,属于它。”
正如陶渊明曾经写过:“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实际上,“诗和远方”并不是某个遥不可及的“桃花源”,而是我们在尘土之上为自己所筑建的一片乐园。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诗和远方”是目的,是终点,是完成。但是,悉达多让我们明白到,“诗和远方”是过程,是经历,是行动。我们所经历过的一切,无论好与坏,得与失,成与败——最终,都会成为我们曾经存在过的见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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