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中篇《玉米》比茅奖长篇《推拿》更好
提到毕飞宇,可能很多人会想到《推拿》,因为这部长篇小说不仅拿到了茅盾文学奖,而且还改编成了电影和电视剧,很多人都看过。但是,我个人觉得,毕飞宇有一部中篇小说,比《推拿》写得更好,这部小说在文学界,事实上也早就是经典,那就是——《玉米》。
《玉米》发表于2001年,本世纪初,但小说的故事是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1971年前后,一个特殊的时期。这是一部有着非常精确的现实纹理的小说,所以,把握这个时间背景非常重要。
小说一开始,没有从女主人公玉米的视角开始启动,而是从玉米的母亲,然后是玉米的父亲,王家庄的支书王连方开始讲起。这告诉了我们,这个小说的内在结构,不是简单的个人传,不是一个单线结构,而是一个网状的结构,我们进入到了一个复杂的、广大的,家族和社会的网络之中,玉米只是其中的核心人物而已。
网状结构的叙事非常难,读者在开篇时,读起来可能很顺畅,但其实背后有着毕飞宇非常高超的叙事技艺。在小说的前三分之二,主要是有两条线在交织推进。
第一条线,是围绕玉米的支书父亲王连方展开。玉米的母亲施桂芳生了七个女儿之后,终于在第八胎,生下了一个男孩,大功告成,扬眉吐气。作为支书,王连方在村里也因此一雪前耻,更有了尊严。
同时,另一条线是大女儿玉米,母亲生下儿子之后,人就变懒了,不理家了,玉米几乎承担起当家人的角色。王连方虽然是个基层小官,但玉米却有着官家子女的心性,识大体,看重家族荣誉,端庄,稳重,能干,有担当,有城府,她是一个王者。她一方面照顾母亲,同时弹压底下的妹妹们,另一方面还当上实际上的母亲,打主力带弟弟小八子。她在抱着弟弟走巷串户的过程中,到处昭示他们家族荣誉的同时,原来,她还有一个潜在的意图,就是暗暗揭发、警告那些跟她父亲王连方有过肉体关系的女人。
这里又回到另一条线,支书王连方是王家庄的头号播种机。从施桂芳怀孕开始,他把大队部女会计摁在地上睡了之后,就开始到处播种的历程,睡了王家庄无数的媳妇,十几年里,最得王连方欢心的是王有庆家的媳妇,叫柳粉香。因为王连方发现了玉米对他的怨恨,惊觉玉米长大了,留在村子里不太方便,于是,开始给玉米张罗婆家。本来是准备给玉米找门当户对做官的人家,但玉米是个心气很旺的人,不放心爹这样的男人,最后,介绍了彭家庄当飞行员的箍桶匠的儿子,彭国梁,人虽然不好看,但飞行员身份高大上,玉米很满意。
于是,小说又回到玉米这条线,玉米与彭国梁两人开始书信传情,为了避嫌,玉米留的地址是小学老师高素琴转,但仍然被拆了信,玉米的少女秘密就变成了全村的公共话题。彭国梁本来计划是夏天回来探亲,不料开春,爷爷去世,在奔丧完成后,就通知要前来相亲。事发突然,又在这么个还比较冷的季节,玉米没有恰当的体面衣服,这个时候,柳粉香把自己曾经报幕穿的春秋衫塞给了她。
柳粉香,这个人物其实是前面部分第三条线。她是乡土社会的异数。乡土社会中的女人,主要功能就是持家、繁衍,但柳粉香是不脚踏实地的,她是前文艺工作者,公社戏台上曾经的常客,很狐媚,很有女性魅力,她更多的是审美功能,心比天高,但未婚先孕,把她打落了凡尘,紧急下嫁给了王家庄一个老实人,然后又屈服于支书,进而把自己在肉体上的享乐主义,充分发挥,但这个人,心不坏,又见过世面,别人欺负不了她。这个人物在小说中没有特别强的情节功能,但和玉米之间的恩怨,对玉米,是有一个映衬的作用,怎么个映衬法,我们后面再说。
这边,彭国梁来到了玉米家,造成了轰动,玉米从神情看出了自己婚姻有了着落,王连方做主,破除旧俗,让彭国梁住在了家里,两个青年人在厨房灶台后面,开始了对身体的探索,在即将突破最后防线的时候,玉米的理智占了上风。
就在这个家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出了大事,王连方被堵在了床上。王连方的播种事业在村子里应该也不是秘密,这次因为一些偶然,闹大了,放到了台面上。种瓜得瓜,偶然中有必然。一下子形势比人强,对方又是军婚,所以王连方被迅速双开。玉米家一夜之间,倒了。
四十二岁的王连方决定出去学一门手艺,重头再来。家全交给了玉米。从这里开始,小说基本上就变为了单线叙事,集中在玉米身上。玉米立马感受到了世态炎凉,有满腔委屈,一心只盼望着未婚夫在部队上有出息,她们家因此能够东山再起。
这个时候,公社的放映队来到村子里,妹妹们去看电影,玉米没有去,不愿去丢脸。电影散场后,玉秀、玉叶两姐妹迟迟没回来,玉米料想两人又在外面疯,出来,最后在打谷场的草垛旁找到了,原来两人被强暴了,问是谁,回答说好多人。王连方种下的因果,继续报在了女儿们身上。
玉米也没有逃得掉。很快彭国梁就写信来,只有一句话“告诉我,你是不是被人睡了?!”玉米把一句话写满了五页纸作为回信,就是——“国梁哥,我的心上人,我的亲人,你是我最亲最爱的人。”但最后,她只收到了寄还的相片和所有信件,就在玉米最狼狈绝望的时候,撞见了柳粉香。柳粉香这边怀上了王连方的孩子,全家人瞒了下来,王连方失势后去闹了一出,两人恩断义绝。世事翻覆后,两个女人倒是和解了,一个本来是走阳关道的,一个本来是走独木桥的,终于显出相似的变奏,显出了背后社会的权力结构。
但玉米毕竟是玉米,是强者,她不会被打垮。她让父亲给她找个男人,条件只有一条,就是手里要有权。这个人还真找着了,是公社的革委会副主任郭家兴,从年龄看,就是去做填房。玉米义无反顾地去县里相亲,郭家兴在开会,当晚,她被安排在旅社休息,晚上睡得恍恍惚惚之际,郭家兴来了。郭家兴不像是来相亲的,而像是过路的,坐下就喊倒水,完了,就喊休息吧。脱衣上床就像是在自己家里,面对家里人一样平淡。接下来的限制级部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当然,不用妄想里面有什么框框框的东西,这里,毕飞宇重点写的不是活动本身,而是在深刻地书写,性资源在权力面前的样子,其实没有什么情色可言。最后,在玉米确认自己获得了郭家兴欢心的同时,附带得知了另一件事——郭家兴的老婆还没有死,还在医院里,癌症晚期,没有几个月了。
以上就是对这篇小说比较粗略的拉片子。毕飞宇的小说,其实非常不好谈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小说的好跟他语言的好有很大关系,大家得自己去读,才能更真切地体会。这里,不是说其他小说家的作品跟语言没有关系,其实,形式和内容本身就是一体两面,但毕飞宇确实有独特之处。一般小说家的语言之于小说的重要性,确实没有他那么重要。可能这么一说,很多人会误以为是毕飞宇的语言特别优美,的确,毕飞宇的语言是公认的好,但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优美,重点不在优美。重点在于,我曾经在谈论萨莉·鲁尼《聊天记录》时提到过的——语调。
毕飞宇的语言跟大部分南方作家不太一样。大部分南方作家,在书写时,因为要转化为普通话写作,所以,只有舍弃方言,转而锤炼出一种书面语,比如鲁迅、格非、余华、苏童,立足点都是文字,而不是说话,也就是字本位。相比之下,大部分北方作家,因为先天的方言便利,他们更多的是音本位,立足点是说话,比如老舍、王朔,包括当下热门的东北三杰。毕飞宇是江苏兴化人,是南方作家,但兴化这个地方是苏中,或者说苏北——毕飞宇有本写小时候的非虚构《苏北少年“堂吉诃德”》,更多的像是中国的北方,所以,这么一个南北交融的背景下,加之毕飞宇独特的禀赋,他的书写就出现了非常奇异的交融现象。一方面他在书写时,当然是也舍弃了方言,但是,他的语言并不是特别的书面化,不是特别字本位,相比起大部分南方作家,毕飞宇更口语化,显得特别喜欢说话,在他的语言中,或者叫语调中,说话的成分非常之浓厚,更像是一个音本位的北方作家。这种有声音的语言,有肉身(发音靠嘴和嗓)的语言,又放大了他的语调。你能清晰感到这个语调的机敏、积极、体贴、得意,他总是把话说得,用北方话说,就是劲劲儿的,一拳,一拳,非常有力度,你几乎能联想到毕飞宇本人的形象,寸头,硬朗,恰好他本人也很喜欢健身。对,这个声音就是非常有主体性,招呼你去注意它,你需要注意聆听这个声音,跟着它,能更好地打开作品中层层叠叠的人性经验。
我们来欣赏两段:
最后,我要说一下,一开始抛出的观点——为什么说《玉米》比《推拿》更好。我看过一篇访谈,毕飞宇讲,写作《推拿》之前,在一次会议上,遇到一个评论家抱怨说,中国作家什么时候能抛开历史的脚手架去写作,毕飞宇受了触动,于是抱着这样的态度写了《推拿》。可能有人不太明白什么叫抛开历史的脚手架,简单地说,就是让小说中的历史性、社会性的成分更少一些。我认为,这其实又是一例评论家坑作家的例子。作家有时候还是不要过于听从评论家的话,两者往往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我揣测,评论家的意思应该是抱怨那种服膺于历史决定论的小说,比如,我之前在聊《金锁记》的时候,提到过的意思——这可是历史上最惨烈最苦的时期哟,那么写这么一个时期的故事,必须得惨绝人寰,必须得像黄连一样苦。我理解他反对的是这个,但毕飞宇其实从来都不是贫乏的,没有想象力的小说家,而历史的脚手架本身,对小说,对好小说是很重要的。什么东西一纯,往往就有缺陷,就背离了小说的重要精神,那种整全地把握人类经验的精神。所以,《推拿》虽然写得非常好,但我认为,作为长篇小说,显得比较单薄,即便和《玉米》比起来,也是。《玉米》虽然只有中篇的篇幅,但里面的内在景深几乎是长篇小说,我们在这个中篇里面看到了什么?看到了历史、政治、权力、伦理、性别、性、城乡等等,如此之多的主题,如此之广博,在一个完善的故事形式中被统摄起来,确实是非常杰出的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