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自古以来,权利与义务始终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正所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孩子长大的义务,也有享受子女赡养终老的权利。党员也是一样,在履行为民服务等义务的同时享受着表决、选举等权利。义务和权力相互联系、相依相存、相辅相成。
行使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才能确保党员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而那种把权利和义务相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对于确保党和党员的先进性都是大为不利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党员有了言论和行动的具体准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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