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生活究竟是什么?
记得以前网上有一句话:生活,就是生出来,活下去。当然这句话包含了玩笑和对生活的无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很多人的生活,确实是背负着重重的压力在前行,很多人拼尽了努力,过着平凡的一生。
今天,给大家讲一篇小说,来自余华的《活着》。

福贵是徐家的独生子,徐家家境殷实,有着一百多亩地和很多为徐家干活的佃户,是个十足十的有钱家少爷。
福贵年轻时爱嫖爱赌,娶了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家珍,有了一个女儿——凤霞。都说十赌九输,更别说是被人动过手脚的东西了,在福贵的赌徒心理下,在赌场人有意识的引导下,福贵很快就把祖上积攒下来的百亩地输光了。
输了就要认,家里的地和房子拿去抵了满满三担铜钱,由福贵挑着走了十多里路进城换债。
这样一趟下来,福贵肩膀磨出了血,却也让他明白了家里的钱来之不易。
生活的苦难并不打算就此放过福贵,没过多久,福贵的爹因为从粪缸上摔下来就这样结束了一生。
祸不单行,十天以后,家珍的父亲喊人吹锣打鼓抬花轿强硬的接走了家珍。至此,家里就剩下茅草屋、富贵的娘、福贵和凤霞了。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生活还要继续。福贵去租了五亩地,从此开始起早贪黑的农作生活,干活的时候,福贵娘和小小的凤霞也去帮忙。

生活似乎在慢慢步入正轨,也就是这个时候,生了儿子的家珍也从城里回来了,带着已经半岁的有庆回到了这个家。
家珍一回来,这个家就全了,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生活是一天一天过好的。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富贵的娘又病倒了,福贵拿着家珍给的两块银元进城请郎中,却碰见了国民党的大兵,被强行拉去当兵打仗。
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离福贵越来越远,他随着部队一路远行,一路离开家的方向。
打仗的日子是要见血杀人的,况且当时战局已成颓势,弹尽粮绝,抢飞机扔下来的大米和大饼,拆茅屋,砍树,饿肚子成了常态,天一黑,雪一下,死的人更多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解放军来到了这里,解救了他们,为他们带去了温暖和粮食。已经离家两年的福贵思乡心切,领了盘缠就回家了。
两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福贵的娘在他离家两个月后就去世了,凤霞也因为发烧成了哑巴,有庆也三岁了。
时间就这样走着,转眼凤霞十七了。为了减少家庭负担,福贵便将凤霞送人了,没想到不过几个月时间,凤霞自己跑回了家,至此,无论家里再难再苦,不提把凤霞送走这件事。
又过了两年,有庆十岁了,家里日子也好过了点,还养了两头羊,有庆喜欢,一有时间就去割草喂羊。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大伙开始了一起干活,吃大锅饭的生活,家家户户的牲畜,铁锅等都被收走了,福贵家也不例外。
长年干活累坏了家珍的身体,如今弊端开始显现,家珍变得没有力气,身体软,走路腿都哆嗦,去城里一查——软骨病。
公社这时候也坚持不下去了,队长一句话有,解散!于是生活又回到了从前,因为之前家里的东西都被收走公用,家家户户比以前更穷!
可是那一年,当稻穗青青刚露出嫩芽,一场连绵几个月的大雨打碎了所有人的生活,大片大片的稻子淹没在水里,今年,没收成。
“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呀?”
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本来积蓄的粮食就不多,大伙数着米下锅,日子过的越久,这粥也越稀,掺和这南瓜叶、树皮,最后,连地里的野菜都没有了,人们开始挖树根吃。
那是个饥荒的年代,也是个苦难的年代,是个活着都需要勇气的年代。
这样的日子一直熬到又收割粮食以后,虽说是歉收,但生活到底不那么难了。
那一年,有庆念到了五年级。那一年,县长夫人生产大出血。
学校老师把孩子们聚到医院,一个个验血,要给县长夫人输血。可怜的有庆尚喜悦在配型成功的事情上,却为此送了性命,医生为了多抽血,把有庆害死了……
有庆被福贵葬在了爷爷奶奶的坟地旁边。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后来啊,城里来的偏头二喜请人吹锣打鼓娶走了凤霞。这大概是那段苦难生活里不多的糖了。
没多久,凤霞就怀孕了。
没多久,苦难再一次降临在这个家。
凤霞产后大出血,留下了孩子苦根,人却没有醒过来。
凤霞和有庆埋在了一起。
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去了。
如今这家里就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了,一家三代,一家三人。
福贵进城和二喜一起干活,一起挣钱,家里日子也算过得去。这样的生活过到苦根四岁那年,二喜死了。
水泥板把人夹在中间,一根完整的骨头都找不到。
二喜死后,福贵就把苦根带回了村里生活。村里包产分到了一亩半地,可是人啊,年纪一大,身体就不行了,种地干活也是勉勉强强。
一转眼苦根到了七岁,那一天苦根发烧,头晕的厉害,福贵让苦根在家休息,煮了半锅豆子留给苦根就下地干活了。
就是这半锅豆子,夺走了福贵最后一个亲人的生命,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
往后的日子只能福贵一个人过了。
苦根死后第二年,福贵攒够买一头牛的钱,买了一头将要被杀的老牛,取名“福贵。”
《活着》这本书采用“我”和一位老人的交谈为起点,运用象征手法,用死亡象征活着。
这本书初读就震撼人心,在我们看来,经受重重不幸和家人的不断离世,早就应该抱怨命运,颓废生活,但福贵没有,当他和老黄牛相依为命,回忆起一生的光景,他清晰的记得一生的喜悦与苦难,并且平静的说出。
文中还有很多体现人性的细节描写:在那饥荒的年代,富贵一家仍然愿意掏出一捧大米送给队长;有庆因为给县长夫人输血而死,福贵在得知县长是打仗时认识的春生时,只说让春生记得欠他一条命,在后来春生被批斗时,甚至鼓励他坚强的活着……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很奇怪,心里一直都很平静,像一个看客,冷眼旁观书里的人物接受一个又一个苦难,却无动于衷,然而在时间过了很久之后,又一遍又一遍回想起福贵这样的一生,久久不能忘,我想,这也许就是本书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