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因抄袭向庄羽女士道歉,迟到15年的道歉值得被原谅吗?
2020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号的凌晨,时隔15年,郭敬明终于向庄羽女士道歉了。


12月31日凌晨,郭敬明发博向《圈里圈外》作者庄羽道歉:
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我也要向公众道歉,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道歉,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很多时候,公众人物一份声明远远不只有我们表面所看到的意思。
今年,郭敬明和于正遭到了一百多位导演的联名抵制;

12月,恰逢郭敬明导演的电影上线;

30日,恰逢央视新闻发布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作品。

我们先来看看郭敬明发布的声明:

我们先不管声明所提到的内容真假,先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份声明,郭敬明提到“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自己的赔偿,那么他会将这笔钱悉数捐给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监督”,有没有听出来道德绑架的意思?所以说庄羽女士只要接受这笔钱就是在跟慈善机构抢钱咯?
我可以理解一个人抄袭也可以理解一个人抄袭被告还死不承认,但一个人抄袭还要发动粉丝朋友去网暴原作者,这就令人费解了。
以前觉得郭导仅仅是抄袭,这是对待文化的态度问题,结果没想到,人品问题也因此暴露了,只要庄羽女士接受了作品的收益赔偿,就可能会遭受大量粉丝的辱骂和网暴,而《梦里花落这本书》大部分是在零几年出售,当时的几十万和现在的几十万估计差别挺大的吧,庄羽老师就算真拿到赔偿,可能也是得不偿失。
目前来看,大部分网友的态度还是站在正义这边,郭敬明迟来的道歉未必能让大众接受。



反过来想,可能郭导想要的并不是被大众接受,也不是向庄羽老师道歉呢?可能他想要的只不过是凭借热度宣传自己新上映的电影,或者向钱道歉呢?细思极恐。
俗语有云:人心不足蛇吞象,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是强行让他人时间贬值,进而成就自己的邪恶。
这种行为,只能说是“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