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虹Jean Danhong Chen谈移民申请中关于孩子的年龄问题
移民法中有两个年龄是非常重要的,21岁和18岁。在移民法中,申请人21岁以下的子女被认为是申请人的家属,但是,超过21岁的子女就属于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再作为父母的家属依靠父母的身份。本次,陈丹虹(Jean Danhong Chen)律师就这一话题为广大读者进行总结回复:
1. 我现在持F1学生签证,我的女儿在中国现在17岁,请问如果她来美国的话可以依靠我的身份来美国居住吗?
答:可以。在非移民签证中,如果父母持有E、F、H、L等签证,未满21岁的子女可以持有相应的家属签证。因为你持有F-1学生签证,你的女儿未满21岁,所以,你的女儿可以持有F-2签证来到美国。
2. 我这个月刚刚和美国公民再婚,之前,我与前夫生有一子,儿子半年前刚满18岁,请问,我再婚的先生能否为我的小孩申请亲属移民?
答:不能。根据移民法规定,如果再婚的时候你同前夫的孩子未满18岁,婚后美国公民成为你的先生和小孩的继父,美国公民就可以为你和孩子申请绿卡。但是,你的情况是,你再婚的时候,你的孩子已经超过了18岁,你现在的先生就不能以继父的身份为你的孩子申请绿卡。你需要等到自己获得绿卡后,以亲属移民的方式为你的儿子申请亲属移民。
3. 我持H-1B签证在美国工作,女儿今年20岁,现在持H-4从属签证在美国的大学读书。听说,满21岁的子女就是一个独立个体,那么,我女儿在21岁后还可以继续以H4身份念书吗?
答:不可以。因为H4是从属签证,根据移民法,你女儿满21岁后便是一个独立个体,不能继续依附父母的身份,因此,你需要在你的女儿21岁之前,让她独立申请F-1学生签证,以确保在她21岁时有独立合法的身份。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给读者的建议是,当子女快满21岁的时候,最好的做法是父母为子女转换为F-1学生签证。这里有两点提醒大家注意,一是父母需要了解21岁的重要性。在子女快满21岁时,及时为子女转换身份,以免子女在美国失去身份。二是在子女快满21岁时,至少提前1-2个月为子女申请转换身份。如果等到最后一二个星期再为子女申请转换身份,一旦申请人不熟悉申请程序写错支票或寄错地址,等到移民局退回申请时,子女已经超过21岁。移民法是非常严格的,即使超过21岁仅仅几天,子女也将失去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