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生经验之劳动仲裁
进入职场几年,社会时时教我做人。2020年疫情爆发,经济下行,不少社畜遭遇无良老板欠薪,本人不幸碰上此事,秉着实践出新知的理念,开始了劳动仲裁的漫漫之路。
一、背景介绍
2018年进入一家小公司,老板手头有好几家挂靠的公司,我签了其中之一。当时的薪资每月发一部分,满一年后再发放另一部分,都是固定薪资。为了避税,每月发放的薪资由公司账户支付一份,老板个人账户再支付一份,也就是每月会收到两笔钱。顺便说下五险一金也并没有按公司账户发放的薪资缴纳。我在满第二年后主动提出离职,但是老板不同意,因为迟迟没有招到符合他心意的低薪高能人才。但本人当时有事,不想陪着这位“大爷”耗着,毅然决然要辞职,在他同意支付扣押的工资后,签了离职协议。
但是离职后一个月,前公司迟迟不支付欠薪,且明确说明只愿意支付75%。这不就是欺负我这老实人,我要是妥协,就是助长了违反劳动法的风气,这样不好!
二、劳动仲裁之路
首先,本人在去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其实并没有十足的把握靠劳动仲裁拿到薪资,老实说钱并不多,也真的就为了涨涨见识,且不想随意妥协。
这里提一件老板可能对我心怀不满的事,我在职期间,偶然打开个税app,竟然发现有家陌生公司以我的名义报税,我当时手快点了举报,后来才知道是老板的公司之一,也是在离职后,知道由于我的举报,那家公司有段时间开不了发票,造成诸多不便,也是这件事,让我明白,也许我走正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或多或少会给公司带来点麻烦。
2020年10月,在我咨询律师、税务局、社保局、公积金管理单位后,定下的策略是先进行劳动仲裁,解决工资问题;期间查下对方有没有按规定缴税,有的话正常举报;劳动仲裁结束后,就能确定入职以来的薪资总额,之后去社保局、公积金管理单位举报,要求对方补缴(也许对公司来说不是多少钱,但对方会产生违规记录和罚款)。
接下来就是实操了。本人先去社保局信访部门登记了社保补缴信息。sz在这方面没有线上预约,直接带着劳动关系证明、银行流水、身份原件和复印件去到窗口,为什么要这么早登记?因为社保补缴只有2年追诉期,要是等着劳动仲裁结束再来,估计也没几个月可以补缴的,提前登记,可以确保从你登记时算起,前两年的社保能补缴回来。等劳动仲裁结束,再带上述的最新资料去窗口举报。咨询过公积金管理单位,就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10月26去公司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最好早点去,sz是现场拿号,先来先办,当时去的时候人乌泱泱的,从上午等到下午下班前。提前在官网或者电话咨询,查好要提交的资料,在家准备好,这样办的时候会快很多(必要时候可以咨询律师怎么写比较有利)。当天工作人员会联系公司,问他们同不同意调解,当时我那个狗逼前公司说同意,然后本人第二天跑去,这大爷反悔,根本没人来。没办法,我只能回去按原定计划准备证据。
前面提到欠的薪资不多,请律师不划算,所以本人都是亲自操作。证据方面在网上找找别人咋弄得,要点就是清晰有条理。小公司很多地方都不正规,所以我在证据这方面很吃亏,基本没有板上钉钉的书面证据,只能搜集微信、qq、邮箱这种线上信息,包括在谈薪资和后期离职时候的录音。后来零零散散整理了两份证据提交到仲裁局。
期间,我发现要举报公积金欠缴需要纳税清单,但是个税app只能看到19年之后的,在线上线下咨询发现对方在18年有漏报个税,会影响我后期的公积金,于是又去官网举报了一波。
12月3日开庭,对方请了个大所的律师,这位还迟到了半小时。在开庭前半段,审判长、书记员甚至他们的领导轮番约谈我和对方律师,白脸黑脸施压,让我和对方都接收调解。这个时候我才真切感受到自己是弱势一方,在这三方拉锯中,只有我对法律、对仲裁局一无所知,我不清楚我的证据能达到什么样的效力,在几次与工作人员的谈话中,让我总觉得他们根本没认真看过我提交的材料,不管他们仲裁下来多少钱,我都没有办法证明他们的仲裁是否合理,因为我的证据的确有不少纰漏。后来对方只同意给60%,然后本人真是头铁,非常想感受下仲裁庭(我想是因为律师看了我的证据或多或少有点用,对方才会同意调解)。庭上对方律师对于我的线上证据和录音逐一否认,审判长也没有要求看我的手机记录;由于我的证据中不小心截取了老板另一家公司的名称,外加对方声称老板个人账户转账是因为我接了老板其他公司的私单(在职期间,我的确是做着好几家公司的项目),虽然他们并没有证据,但同样我也没证据证明老板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劳务关系,并且对方也极力否认存在劳务关系。审判长也没有问我更深的问题,主要针对证据提问了对方。一场非常不专业(主要是我),工作人员感觉也很随便的庭审结束了。结束的时候书记员和他们领导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告诉我既然开庭了就不能调解了,后面审判长唱起了白脸,单独让我再考虑下接收调解,可以看得出仲裁局为了完成指标也不容易。
回去后,我在淘宝找了个律师,把证据发给他看了下,也不是很确定对方是不是认真看了,他是建议接受调解。我最终也是同意了调解,也是为了尽快去社保和公积金那边举报。
一般仲裁局那边会告诉你尽快接受调解,不管多少,尽早拿到钱好,然后告诉你即使仲裁,公司很可能不付款,你得去法院申请强制支付,但是目前法院那边好多公司都注销了,根本没钱支付。但我那前公司有不少高规格的证书,老板还得靠它拿项目,不可能因为我这点钱注销跑路的,所以我并不担心对方没钱支付。仲裁局那边还忽悠我说线上证据没什么用,需要公证,公证费很贵;但之前我咨询的仲裁局的律师又说很少会公证线上证据,一般就看下你的手机。顺便还卖惨,说疫情期间公司不容易,对方请律师也得破费不少,让我们要体谅。总之仲裁庭最大目的就是两方达成调解。
12月9日,签订调解书。对方那个大所律师迟到了3个小时,工作人员说她忘记时间了,律师说仲裁局没有告诉她具体时间。整个过程下来可以看得出劳动人民最被动,对其他方来说这不过是糊弄下的事。仲裁局老早就准备了调解书,人来齐了,两分钟就签完了。
三、经验之谈
1.不要入职没有书面形式确定薪资金额的公司。
2.不要入职扣押薪资的公司,因为很可能不会发给你。
3.从入职之日起,就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权益是不是能得到保障;
包括不限于:①书面签字盖章凭据;②上下班打卡记录;③相关制度复印件;④平时工作往来尽量用邮件;④妥善保留与公司人员的工作聊天记录,最好有证据证明对方的确是公司员工;⑤涉及到谈薪等线下对话,用好一点的录音笔录制或者把手机放在桌上保持稳定,我放在口袋的手机会有很多杂音,对话中最好能明确对方身份,具体的薪资金额;⑥提离职申请的时候,准备好纸质离职文件,并邮件抄送一份电子版给领导和hr;⑦银行流水、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清单、报税清单。
4.既然选择了仲裁,那就是撕破了脸,不要念及什么情面,对方永远比你不要脸。
5.仲裁期间,仲裁局会各种忽悠你,仗着你不懂行情,企图让你接受调解。这个时候即使无知也要淡定,权衡下自己手上的筹码,咨询下专业人士,才选择是不是接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