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我找了黄金时代的遗风
你很难讲Joyside和马赛克乐队没有受到现代音乐Golden Age的影响。至少当他们在同一天的乐夏(9月19日第十二期)舞台上唱起“Silly girl”和“莫里森与杂货铺”的时候,听众们光从歌名就没有理由不联想起60年前The Doors的主唱Jim Morrison以及The Velvet Underground招牌性的双单词歌名。谈到黄金年代的文化风潮,摇滚是一个怎么也绕不开的话题,尽管在当时这些音乐被很多人听来都觉得它是噪音。它是一门尚未被驯化的艺术,一种异己的地下活动。就在安迪·沃霍尔的泼彩抽象画在被印刷进罐头外包装,就在全国各地大学的学生宿舍里都已经在详尽分析英格玛·伯格曼或者比利·怀尔德这些人的实验性作品的同时,与那些创作不相上下的实验音乐作品开始进入大众的耳朵,它让听众如坐针毡,它在周围世界中还尚未争得一席地位。摇滚乐被当时的大众固定联想为疯子的艺术,就算是日后倍负盛名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中途因为周围的居民忍受不了摇滚乐带来的“噪音”也险些夭折。很多人不知道仍有摇滚乐手写词谱曲,就算听说之后也认为是笑话。 历史进程对于音乐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在这个问题上不同观点严重对立。音乐的发展这条长长的历史线离不开听众的耳朵。作为人体最重要的感官之一,耳朵的功能不仅充当了生活当中各类声音的接收器,更重要的是作为外部声音和个人感受相联系的中介。现代音乐的发展离不开创造了优美韵律的一大批伟大艺术家们,而同样重要的却是听众的耳朵。我们今天聆听的音乐是一种被称之为“艺术”的东西,可是在“艺术”这个概念出现以前,我们的耳朵是如何理解音乐的呢?“前艺术时期”的音乐跟我们今天一样,一部分是内在的情绪转变成以曲调的方式表达出来,但过去的音乐更多的是外界的施压,受限之处在于当时的“审查机构”。“审查机构”制度下创造的音乐以中国古代的编钟音乐,天主教的圣诗著名,你很难说它是艺术,它就是政治化的产物。可遗憾的是“前艺术时期”的音乐大都以第二种方式呈现,脱离了艺术的最大逻辑:美和独立。一旦审查机构介入艺术,介入音乐,音乐变成提供某种社会功能性的传播途径。一个只晓得写政治歌曲的作曲家也算艺术家吗?太不像话了。而从19世纪末,现代音乐呈摧城拔寨之势改变了人们对于音乐的认知,音乐从屈服于人的意志,到反映人的意志。它的社会性从被赋予到赋予更多平凡人,在于解放而非出传教或别的目的。
摇滚乐当然是现代音乐的分支,它被更多人看作是中产阶级的产物。西方乐评对摇滚乐的评价一直都是中产阶级小孩对平庸生活不满又没有勇气和能力摆脱而寄托于装模作样的叛逆。新千年以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陆的中产阶级也开始增多,国内的摇滚同样继承了些原始的硬摇滚、迷幻摇滚的精神,不过更多受到布鲁斯或者爵士的影响。再加上本土的国情,玩摇滚的年轻人格外显得“闷噪”。而乐夏舞台仿佛成为了一群国内最闷躁的人演给内心有闷躁潜质但实际能力达不到的乐迷那样的舞台。它主观地反映了国内以摩登天空为主的流行摇滚。沈黎辉的名字在乐夏舞台上被不断提及,仿佛他在当代中国成为了某个与安迪沃霍尔相似的人物,尽管我在搜狗打字上还不能直接找到他的名字。看了这么多期的乐夏,很难不让我思考流行摇滚的终端在哪儿?事实是从崔健的《一无所有》到摩登天空,然而这只是商业层面上的更新换代,从红磡四侠到左小祖咒则是类型层面的颠覆,从列侬到玛丽莲曼森,从地下丝绒到电子这条不归路,金属、朋克、黑暗、死亡、碾核、工业、哥特、电子、激流·······在这条漫无止境的探索历程上,激情深埋的是不满、痛苦、仇恨、寡情、背叛。一路走来不断被pop淘汰被hard rock鄙视的流行摇滚并不等同于像嬉皮士一样的放逐自我,同样流行摇滚也不是对现实生活的逃避。然而问题之所在正是新千年“新摇滚”的出现从时间高度上把过去流行一时的垃圾摇滚、硬摇滚等等这种老派的风格鲜明的摇滚乐划分成类型音乐。当乐夏第二季“不速之客”乐队登上舞台的时候,年轻的观众面对玩硬摇滚的他们表现出索然无味的态度,好像觉得他们是舞台上的另类,现在的年轻人更喜欢Mandarin。同样的问题,流行摇滚风华绝代之时,正是开始逐渐走下坡路的时候。说不定哪天它也会被某个乐评人们简单粗暴地归于一类然后慢慢地不被时代所接受。
这季乐夏带给我的感受不止是了解到盘踞商业时代下大小不一的国内各支乐队的生存状态。同时它也带领我触摸到些流行摇滚的脉搏,我偏爱的这种以先锋浪漫主义为源泉的摇滚类型迟早有一天会消亡,但是舞台下欢呼的人群并不因为意识到这一点而感到颓唐,我感到欣慰……迈入新世纪,音乐的纪念碑式的特征年复一年日渐消亡,我们不断放弃过去不放的习惯,放弃不惜任何代价追求永恒与不朽的偏见。只为顺应这个当下为王的商业时代,过去的东西应该留给过去,未来的东西应该等待未来,我们确真是生活在当今了,实实在在地单纯为今天的时代而鼓掌。所以当我听到“Silly girl”和“莫里森与杂货铺”的时候,我当然深知这两首歌完完全全比不上“Candy Says”或者“Stephanie Says”,可仍有某种炽热情感萦绕心头:oh,我找到了黄金时代的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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