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解中华076:礼的本质作用
2、礼的本质作用既在于治国。孔子认为礼的本质作用即在于治国。这可以从孔子对于“礼让为国”的见解中得到判断。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12]掌握了礼让的学问治理国家就不是难事;如果不懂得礼让,礼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这里以反问的语气,充分肯定了礼的本质作用在于治国,而不仅仅局限于国家的仪式与日常的交往。如《左传·昭公五年》女叔齐所言,礼未能用于治国,而仅仅停留在日常仪礼之用,未能得到礼的根本。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君子谓叔侯,于是乎知礼。[13]礼与仪有着本质的不同,应对进退皆不失法度,亦不可谓之懂礼。正是“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礼的本质作用在于治国,而对于治国发生根本作用的是政策与制度。如鲁侯所为,“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不可谓懂得礼制。礼仪只是礼制运作机制中的一个环节、一个侧面,是政治制度系统中的一个部分而已,整体氛围下的一种自然。脱离了根本政治制度的保障,礼仪就成为虚无缥缈的存在;无有身体的孤魂。“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14]能够使“天下国家得其正”的是制度,而不是礼仪。这也启示“为国以礼”更应当注重政治制度之建构与政策的合礼。正所谓“礼也者……理万物者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