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一号》小感之乱七八糟扯一篇
算着也算看了书,时间一久,在未来的某一天再见,大概率啊,也是想不起来内容。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没办法。但总有一种“亏了”的感觉,所以记录一下。
这本书是我第一次阅读冯唐相关。以前总是在微博上看到他的信息。偶然的,中图网推了他的这本书,刚好过年发了奖金手里有了些闲钱,也决心修理修理上锈的脑子,便下单定了大概十本书,《女神一号》便是这十分之一。
说是年前下的单,但收到书实际上已经时春节后了。这本书,是这十多本书里,我第一本看的,也不为别的,就想膜拜一下微博上常见到消息的冯唐的手笔。
话说我之前一直以为冯唐是个行将朽木的老爷子来着。惭愧惭愧。
读这本书大篇幅是用了两次,一次是被领导检查背书前,一次是领导检查背书后,也就是今天。所以,两次阅读的心情也是大不一样。
先说前面,也算是新鲜感,收到书的那天,拆了快递,洗了手,把书摆在桌子上,然后靠枕备好,大衣披好,躺在沙发上一下看了小半本,新书嘛,还散发着金钱的新鲜感,所以心情格外平静,读起也极易共情,就像田小明和王大力就是我的高中同学,铁磁,好哥们一样。所以看起来格外酣畅。中间还睡了个午觉,一直看到暮色弥漫整个客厅。
然而,这美好的阅读氛围并未持续多久,隔天吧,就在微信群上收到了领导的要求,全员必须在本周结束前背完哪哪哪哪些内容,否则,就扣钱。对于一个秉持着钱难挣,屎难吃的原则,又不想背书,所以之后的几日,都活的很煎熬。一直拖到昨天,自己把刀架在了脖子上,抽了几个小时,把嗓子都背哑了,不过还算不错,开完会结束后,顺利过了领导的大关。然后看了一整部没连更完的电视机,今天,终于又开始看书了。
可是,终觉得,后半部,阅读艰难。
心不静!
其实,有一瞬间,我在看前面两章?的部分段落,恍惚间,以为自己是在在看郭敬明的《小时代》,注:此话并无无任何褒贬之意。甚至觉得,没有《小时代》描写的,,,额,奢靡(好)。但,至少目前为止,我仍旧觉得,这本书,是好读的。因为,太接地气儿了。
90后的学生时代嘛,就像书里所写的,厉害的,不敢惹的,在学校里有哥的,尤其是校外有“混社会”的哥的,说出来,可谓是牛逼格拉斯。天可怜见,我是没体会过这种脸上有光的时刻,可是,如果有一天,我回到了过去,我是很想体会一下这种牛逼的感觉的。就是,正在自习的时候,推开教室砖红色的门,从踏入教室到坐到座位的那几秒钟,觉得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一样。当然,也许别人并没有看这位小妹妹,但是,我是有看的!
更何况,那些有哥的,都是校花呢,也或许,校花没有那么多,但都是长相不错的。尤其是,书中,田小明因为在跳舞时,过分紧张,又闻到了女神身上渗透出来的饭堂味儿,压抑不住的恶心,临时出逃”给“了女神难堪,遂,女神找了技校的大哥们来”报仇“这段,简直就是我初高中的八卦里听来的一模一样了,那个田小明,就像是班上一位相貌平平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同班同学。文中的饭堂味儿,凡是在初高中饭厅里吃过饭的同学,有没有深有体会!话说,我那个时候,每次从学校饭厅出来,都要深嗅几口自己衣服上的”饭味儿“,永远一股地沟油的垃圾味儿。
也是因为这点儿共情,所以,看书看的兴致盎然。
第一次卡壳是在@篇。
或者我可以肤浅的把@形容为超物质的、没有意识形态的、神。(谁让我是古代神话的坚实听众。笑cry......)。
我的女神,笛安,说过,写作就是在贩卖自己的过去。而,我有一个非常大的劣性就是,我经常会抑制不住的地想要去主观想象这些字的背后,写这些文字的人,经历过什么在。可能是,这样的八卦幻想,不用承担什么风险吧。所以在这一篇,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是一个经过深刻思考,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着痛苦,活的非常拧巴的人。
怎么形容呢,就是你想要到某个地方去,到目的地只有一条路,你往前走,路上突然出现了妖魔鬼怪,荆棘遍野,你勇敢的走了过去并为之挣扎,你不断地给自己加油打气,不断地放弃又不断地坚持仍摆脱不了这藩篱,你内心焦虑极了,厌烦极了,痛苦极了,于是你开始反复思考不断斗争,向前不能,你说服自己,下定决心痛苦的决定要放弃,可是你突然发现,别说往回走了,你连转身都没办法做到,不是你不想,而是那个神禁锢了你,在耳边蛊惑的告诉你,要不在试试看?时间久了,你想要在这片荆棘从中画上句号算了,然后又可悲的发现,你没有资格为自己画上句号。又或者,觉得无畏,其实还是没胆量。
我觉得,作者就是处在这样的藩篱中。
在这一篇,我觉得作者是高逼格的。为啥?是关于作者写的“一刹那”。他把他想要表达的意识,写的我能看的不像和看考研政治意识形态一样,而且我能看懂,我觉得就是好的。(吃了没文化的亏啊)。看这篇的感觉,就是,地球之外,宇宙之中,有一团无形的粘稠迷雾,在给我讲人生道理。你隐隐约约能听懂他在讲一些亘古的经典道理,但是他又不给用简单的白话文讲。我没有贬义,只是觉得有文化真好,毕竟如果我知道的多,我也那么讲!
关于本书第二大想的最多的地方,就是今天看的。田小明什么时候疯的。
田小明疯的并不意外,如果白白露对我那样,我也疯,神经病嘛就是,但是有一点说不过去的就是关于白白露文前文后是不是性格转变的太突兀了点儿?作为一个初到美利坚,吃完饭就敢扒男生窗户的女生,给她按一个非你田小明不可的角色,是不是有点牵强,而且,后面就是不爱了吧?!已经答应离婚了,回国又怀了宝宝,明知出轨还硬凑在一起,是报复吧?这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牵强了,有点为了结局硬凑了情节。
至于田小明,理科猥琐伪男青,也算是伤人自伤,人做错事总想给自己找个借口,诗是美好的,他背着人都说“爱读书的孩子都是好孩子”这把遮阳伞和高学历高智商的加持处处留情。苦了万美玉。
好哥们王大力,这个角色我喜欢,还算有点儿爷们样。
啊,先这样吧,明天还要早起上班。
挖口冰淇淋洗脸刷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