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进医保,未必是穷人的好
抗癌药进医保,未必是穷人的好 作者 马督工
督工:这是常见的医保目录“最后一公里”难题。被列入医保目录的高档药,医院自己没有库存或者不许报销,要求患者自费院外购买。尤其是白蛋白,创新药,抗癌药,这些非常贵的类型,院外购买几乎成了许多医院的惯例。 之前的217期、226期节目,我们都提到了,国产PD-1抗癌药物大幅度降价的消息。再之前,2017年、2018年,在人社部和国家医保局的推动下,已经有35种抗癌药纳入了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一度让很多买不起药的癌症患者看到了希望。但是,实际的政策落地,需要有足够的医保额度支持,在前面提到的那个无锡病人家属起诉之前,还有很多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比如说,黑龙江省是医保资金最紧缺的地方。大庆市的刘女士,父亲2018年确诊了肺癌,到了2020年4月脑转移,医生建议吃靶向药阿来替尼。之前的2020年1月,阿来替尼已经纳入了医保,但是在本市医保不能落地,所以他依然是全额自费。又比如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魏女士,母亲2019年11月被诊断为乳腺癌,使用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联合双靶治疗。2020年初,帕妥珠单抗列入国家医保乙类药目录,但是牡丹江市普通市民依然不能报销,每次住院都需要全额自费。黑龙江省市两级医保局给他们做出了回应,承认前面提到的这几种药,已经被列入了省医保目录,但是医保局同时解释,医保是属地化管理,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医保政策,有时候不能做到完全统一,就算纳入了当地的市医保,每个医院也有自己的管理方式。 再往南,到了河北省,医保资金的压力比黑龙江小了一点,很多昂贵的药物进入了医保,也给报销,但前提是住院。比如说,河北保定的肺动脉高压患者王先生打听到,2020年初,国家医保局首次将4种肺动脉高压药纳入医保目录,但是只有住院才给报销,门诊还是要自费。可是肺动脉高压的很多病友,已经失去了活动能力,根本没办法奔波住院,如果非得住院报销,这不仅增加患者负担,还会占用紧张的住院资源。 对于这样的管理方式,医院方面的解释是,医保资金有限,而住院病人病情较重,所以不报销门诊用药,只给住院病人报销。还有一些药已经进入了医保,门诊也能供应,但是县城和农村就很难买到,比如说河南省原阳县的王先生就在媒体上反应,治疗帕金森病的雷沙吉兰在省医保里,但是优先供应城市医院,自己作为农村贫困户几乎买不到。黑龙江省桦川县的张先生也反映,每次必须买雷沙吉兰,那就必须要去佳木斯市的定点医院。2019年1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家住贵阳的王先生患有肺癌,需要靶向药克唑替尼,每盒5万块。这个药纳入医保目录以后,理论上说,每个月自负药费不到5000块,但是贵阳的任何一家医院都买不到克唑替尼。 网上有一个“与癌共舞”论坛,截至到2018年12月中旬,网络调查显示54.9%的患者买不到医保抗癌药,53.4%的患者透露,医院已经明确表示,不进医保抗癌药。
静静:既然药品已经纳入了国家医保目录,那为什么医院不进货呢?
督工:药品列入医保目录和医保能报销,的确没有必然联系。国家有明文规定,医院不得以医保额度用完为理由拒收病人,大多数医院文件中也看不到“医保控费”这4个字。但是,医保资金是有限的,客观上,地方政府必须控制每个医院能花掉的医保基金份额,如果份额快用完了,少收病人,减少医疗服务,这都是一些医院默认的做法。前面提到的无锡张培爽案,医院和药店就指出,锋卫灵等药品虽然属于医保目录,但是不在医院备案目录内,医保目录对白蛋白等药品有使用规定,张家的情况不符合限定标准,只能自费。 医保基金不够用,和医保目录快速扩张有直接关系。2017年发布的《中国肿瘤患者服务升级研究报告》显示,部分高价药物进入医保以后,明显受到医保总额控费的压力,需要在处方上进行限制。《柳叶刀》杂志2016年在中国做了一项实证研究,肺癌、胃癌等六种常见癌症的人均年治疗费用大约是6.8万,但是当年中国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才2.4万,这笔钱只能占用其他居民的医保份额来筹集。 2019年,我国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每年最低520元,而一种抗癌药进入医保,一个月就有几千甚至上万元的用药量,一年下来十几万,可能相当于200多个城乡居民收入的标准,如果当地居民年轻人多,老人少,这还可以把暂时身体好的年轻人医保资金转移给年纪大的病人,但如果老人比例高,必然要控制癌症病人的实际报销额度,否则没有钱买常见病的药,医院也就开不下去了。 另外,长期以来,中国有一个“以药养医”的问题,客观上医生的合法收入不高,不足以把高水平的医生留在公立医院,所以大多数的医院潜规则都默许医生拿药品提成,导致医生开大处方,多开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已经提出了“药占比”的控制指标,要求降低药品费用占医院总经费的比例。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只有中药饮片可以超出这30%。在实践中,医院必然把目标分解给各个科室,开药多了就要扣奖金。 抗癌靶向药是最贵的药物之一,往往会导致医院“一开药就超标”,广东省某个医院的肿瘤科专家开靶向药物过多,导致科主任医师月奖金只扣到每个月18元,医生和护士只剩下12元,所以,为了满足指标,医院不愿意进高价医保药,医生也不愿意开高价医保药。 另外,国家对付“以药养医”的问题,还有一个操作,就是取消药品加成。之前国家允许医院在实际购价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5%的药品价格,作为本单位的利润。采购价格越高,医院的药费收益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是愿意进高价抗癌药的。但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公立医院不允许在药品上赚钱,而高价抗癌药不仅占用资金,冷藏成本也高,所以医院没有动力进高价药,就算在医保目录里面也不进。 开始提到的无锡张家案例,主治医生多次开出处方,让他们去医院门诊大楼一层的康达药店拿药,这家康达药店恰恰是无锡市人民医院全资所有的企业。医院开设市场化的自费药房,首先可以规避药占比的限制,其次可以赚钱,缓解资金压力,因为药品外购是不受加价限制的。 这个问题地方政府也意识到了,不能让“药占比”带来这些问题,所以不断给政策打补丁。2019年,苏州市出台过一个政策,要求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除了政策允许或者患者自愿之外,医院不得要求患者持处方到院外药店购买。 但是患者自己并不懂医学,所谓“患者自愿”是一个完全没法定义的一个概念。所以这个规定可能会导致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医院拒绝一切外购药物,就算患者买得起也不接受,因此耽误病情。
静静:每一个政策出台都可能会带来新的麻烦,那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医保改革方案?
督工:我一直说,医疗消费和其他消费有根本性的区别。大多数消费,随着消费数量增长,消费欲望是下降的。比如说,买了一辆汽车,买第二辆的需求就减弱了。但是医疗不一样,成功的医疗消费会延长患者寿命,让他们在几年、十几年之后产生更强的医疗消费需求。从这个角度来说,医疗消费的性质更类似于毒品,毕竟每个人对寿命都会上瘾。 这就意味着医保资金永远没有“够花”的说法,必然要在某些方面有所取舍。人道主义当然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但是人道主义必须服从于经济规律,否则拖垮了经济,人道主义也必然退化到兽性。 具体到癌症药品的问题,我国现在平均每天1万人确诊癌症,而且以中晚期患者居多,北京市确诊肺癌患者80%以上都是中晚期,临终之前花掉的钱往往要超过之前几十年花掉的所有费用。个人花钱救自己的命,当然是合法的,但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必须考虑医保的可持续性,医保的钱首先应该用来保障工作年龄人口的健康,降低妇女的生育成本,这样将来才有更多的人交税,缴医保,避免医保资金耗尽,从这个角度说,无论医保目录是不是扩大,抗癌药,尤其是晚期抗癌药,都必然会收到限制。 既然结果差不多,我个人是反对随便扩大医保目录的。因为在医保基金没有明显增加的前提下,扩大目录,就等于把用药的权力交给医院和医保部门,由少数人来实现药品的实际分配,决定谁可以用医保来购买抗癌药,这必然会导致医保基金向特权人群倾斜,向那些有钱自己买药的人倾斜。 前面提到的几个例子,都是偏远落后地区的穷人,反而买不到医保药物,这还不如市场化买药,让中产以上的家庭都自己出钱。国家和社会再给穷人一些现金补贴,尽量缓解他们的压力。 现在很多医疗卫生界的人士也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反对靶向药进入医保,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一旦抗癌药进入国家医保,慈善机构的援助项目就会停止,比如说,最近两轮医保改革,把35种抗癌药加入了医保目录,这35种药物,过去有22种是被纳入赠药慈善项目的,穷人可以向慈善机构,向制药公司申请低价买药,而制药公司考虑到穷人无论如何买不起自己的药,也会拿出一些药送给他们,落个好名声。但是,一旦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医药公司就认为,穷人有了医保支持,可以掏钱买我的药,从此变成了潜在客户了,所以会叫停赠药活动。现在前面提到的22个药品的赠药活动,已经全部停止,医保目录扩大,反而给穷人带来了痛苦。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里,主角曾经感慨过一句话,命就是钱。医疗产业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环节,必然要服从整体的经济规律,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说,经济的核心环节是生产,是投资方式,如果一个制度只考虑人道主义,不考虑如何扩大医保基金的来源,不考虑如何让制药的机构赚到钱,长期看来一定运行不下去。 过去第123期节目,我提到徐州买医院的问题的时候说,拿出一两个医院搞市场化医疗是合理的,如果不能在市场化服务和福利化服务之间画出清晰界限,坚持要用财政去补贴应该市场化的部分,我宁可政府卖掉医院,也不希望政府拖垮医保。 当时这个说法引发了很大的争议。现在政府扩大医保目录的结果再次证明,虚假的善意还不如清晰的市场化,如果我们的社会暂时做不到大幅度加税来补贴医保基金,在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我反对随便扩大医保目录,宁可明码标价卖药,从中产以上的社会赚钱,多少也能给穷人一点补贴。 秦朝和汉朝早朝,“赐爵”是重要的福利,得到爵位可以提升社会地位,增加免税额度。从汉文帝开始,隔几年就会给所有农民“赐爵”,所以爵位的意义很快贬为0。只有少数人能玩弄规则,实际得到免税待遇。这样的福利,对于普通人是抢劫——扩大医保目录,而不增加医保基金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