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嘉鱼县鱼塘养殖场被强拆,被拆迁人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维权
家住在湖北咸宁嘉鱼县的罗先生在当地合法拥有一片池塘及附属房屋,池塘主要用于养殖甲鱼。这些年甲鱼价值一直平稳上涨,罗先生的生意也越做越大,相继承包了附近几块池塘用来养殖甲鱼,小日子也算过得有滋有味。

可是好景不长,当地部门引进了大批项目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引进建设项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征收土地。罗先生的池塘养殖场及附属房屋全部规划进征收的范围,当地部门向罗先生作出了“责令交地决定书”,随后强行拆除了罗先生的甲鱼养殖池塘及附属房屋。罗先生在阻拦无效的情况下,对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强拆行为不服和极其不满,于是向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杨律师在接到案情以后,电话简要沟通分析后,做好准备第二天便赶往当事人当地。
案件维权过程:
杨律师在与当事人面谈详情之后,立即展开实地调查取证,收集更多的证据以及统计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并制定相应的维权方案,与助理律师做好多方面准备进行维权。首先,为了掌握更多与该征地项目有关的内容,看征地拆迁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杨律师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以便找到相关部门的征地决定和程序中的违法之处。
随后,杨律师与助理律师开展后续维权手段,立即起草行政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责令交地决定书”违法,并在诉讼过程中详细论证了该决定书程序上违法的部分。
随后,由于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导致罗先生的养殖场损失惨重。杨律师认为,罗先生的损失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于是杨律师提出了行政赔偿之诉,期望罗先生的财产损失得到弥补。

案情分析与结果:
最后在杨律师及其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行政机关赔偿罗先生八十多万元,罗先生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此案取胜的关键在于,杨律师及时并正确地指出了行政机关“责令交地决定书”中的程序违法行为,使得行政机关在法院面前无法狡辩,只能承认疏忽给予赔偿。

杨律师建议:征地拆迁方面涉及较广,面对违法征收拆迁和违法强拆的行为,很多被拆迁人因为缺乏法律认知,又感觉难以与拆迁方相抗衡,到头就算心里不服也默默接受事实,这是一种无知且懦弱的做法。遇到违法征收、违法强拆等不公平情况,应该积极拿起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维权措施。
如果您正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需要征地拆迁法律上的帮助,可以关注私信我,我们将提供一对一的免费咨询,为您带来最专业的法律帮助。
© 本文版权归 豆友234040655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 了解版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