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今天成功维护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今天下楼买东西的时候,去楼下新佳宜便利店买了一包零食和一瓶可乐,结果吃着吃着就感觉豆子吃起来口感巨酥,于是看了下日期发现过期了一个多月,那一下我差点恶心的吐了来,于是本人马上开始上网搜索关于购买食品过期如何维权的相关法条后,果断开始给新佳宜官方投诉:

这里得表扬新佳宜,在我投诉大约30分钟后就有专人联系我这个事情,并且马上安排该便利店的店长与我对接。后来与该加盟店的店长联系上后,果不其然,作为店家的第一反应是道歉后加和稀泥,仿佛觉得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后哄一哄,随便打发一下就行了。本身我也不想深究毕竟只是买了几块钱的零食,让店家按正常法条来赔偿我商品价格10倍,也就是40块钱,这个事也就过去了,但是店家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让我开始直接按照法律相关来进行维权。


在我提出消费者相关权益法条后,店家也明白这个事情不是随口糊弄一下就过去了,于是开始了态度诚恳的道歉,并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案,比如上门道歉并给我包一个红包,但是我明白一旦让店家的人知道我的地址后,后续发生的事情我是没法掌控的,于是我拒绝了。


后续店家在向我索要过期食品的相关图片后,老老实实的对这次贩卖过期食品的事进行了赔偿

最后也想说一下个人的维权感想,其实我是幸运的,因为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大型的连锁便利店,这个时候作为公司方很明白一旦出了相关事情后的严重性,所以会积极协调相关纠纷。同时我也明白作为这位店长的小姐姐确实态度也很好,只是可能在她看来这个事情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所以在处理方式上有了些取巧和侥幸。
之所以写下这篇文章,不是为了炫耀自己成功的拿到了店家的赔偿,是想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告诉大家,生活中真的需要较真,很多事情发生我们本身是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作为受害者的一方我们却碍于各种现实的情况不敢合理维护自己权益,这个时候不妨站起来,用法律的条款合理的保护我们自身权利,不要怕麻烦或者觉得这个事情不大就算了,很多时候往往就是因为我们一时的心软导致整个社会舆论的忽视。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运用法律意识保护自己不被侵害呀!一旦出现了食品相关的纠纷,可以记得拨打12315热线,工作人员都很好说话,不要怕监督机构和稀泥的,甚至12315的工作人员一开始就建议我不要轻易妥协,直接按照相关法律走,可以说是相当的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