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界的弊端
判决正当合理,反过来如果是你自己带着新婚老婆打工被人调戏,你会怎么做?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法律本乎人情,如果法律逆人情,没有是非黑白,为恶人张目,善人心寒,社会正气不长,邪气日盛。人们的观念会越来越混乱,没有是非善恶。小偷去偷别人家东西,自己逃跑摔死了摔伤了,竟然要抓小偷的负责,这是什么混账逻辑?这就是告诉人们,你被偷了活该,小偷也是人,要保护小偷的人权,法律不是保护善良人,而成了保护坏人的工具。这就是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法学界盲目学习西方保障犯罪分子人权的恶果,结果整个法律体系不是惩恶扬善,保护好人,而成了专门保护坏人的利器。这些都是中国法学界一些大佬食洋不化恶作剧的结果。法律应当是保护善良人,惩治作恶者,保护无辜者,在那些心理扭曲食洋不化的所谓法学家的声嘶力竭的呐喊之下,效颦洋人,中国法学界盛行的是保护坏人作恶者人权权利,而对本来的保护对象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善良者无辜者痛苦却置若罔闻,盲目效仿西方保护恶人的流弊,并以此为与国际接轨而沾沾自喜。对西方法学的盲目追随模仿效法,造成中国社会价值观念混乱,社会恶人泛滥,各种职业碰瓷社会丑恶现象层出不穷。实际上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的法学界是一群自我殖民的以殖民地对待宗主国的心态来看待中国和西方的法学。对西方的任何大学理论盲目模仿效法,完全丧失拿来主义的能力,没有辨别是非,拣择善恶的能力,照搬西方的东西直接生搬硬套进中国的现实生活之中。对西方的那一套法学理念完全五体投地的膜拜效仿,丧失基本的取舍的能力。对中国的现实不了解也不想了解,觉得中国的现实不值得了解,将西方的一套东西直接套在中国人身上。实际上是一种崇洋媚外自轻自贱的心态在作祟。认为中国人是什么有什么感受不重要,把西方的东西套在中国人身上用就是对中国人的高看。不管你是否舒服,能否接受。中国的法学界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以殖民地的心态对待西方法学和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