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
第一次见教堂是小时候离家不远的那个,透过门缝看见一个修女全身黑纱,旁边一个孤儿端着碗正吃饭,感觉全世界的修女都像特丽莎婆婆一样,阴沉、呆板、有爱但又藏着些许恐怖。
第一次进教堂是在平遥,许了个愿,结果画布上那个被钉在十字架上奄奄一息的耶稣并没有满足我。
第一次跟着一堆人唱颂歌,读圣经,听牧师扯淡是在今天。
经过多日让人窒息的高温后,昨天北京下了场大雨。今天又连着阴了一天,傍晚时候乌云满布,凉风阵阵,很舒服。想起学校旁边那个刚落成没多久的教堂,步行二十分钟即到。之前外教C多次说希望我能跟他一块去二十一世界福音堂,可我嫌路远,还得早起,加之平时事儿也比较多,就一拖再拖。C是喀麦隆人,母语是英法,汉语会说不会写。妻子也在我们学校教英语,全家笃信基督。
教堂的建筑风格是典型的哥特式,可又带着明显的中国风,去掉最上面的十字架和顶尖就是一纯徽派建筑。院子里的绿化和布局做的很好,水平明显比旁边的小区高出一截,从外看进去像极了《死亡诗社》中那所教会学校的风格。教堂后面有一排高大的白杨树,傍晚风一吹,树叶哗哗作响。树后面是铁路,应该是京九线,离京九线不远处(大概五十米的样子)就是传说中的京沪高铁。
推门而进,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新装修后散发出的家具味儿,接踵而至的是一阵阵广玉兰花香,闻了很舒畅。讲台旁边坐着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正在弹钢琴,长相一般,但气质真的很出众,钢琴果然很有魔力。我在中间挑了个位置坐下来,然后便开始唱颂歌。说实话,在最开始的十分钟我是很陶醉的。那种边唱边祷告,边祷告边赎罪的感觉让我觉得世界突然就清净了。有点像高二那年我坐在医院长椅上等医生时的感觉,面前一辆辆手术车推过,一个个病人走过,家属脸上难以形容、忧喜参半的表情,医生救死扶伤的眼神,一瞬间让我觉得生命自有其美好的一面,即使是在其最不堪的时刻。恰巧夕阳残血般的余晖透过走廊尽头的玻璃洒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映的人脸通红,美得让人心动。
我已然随众人站了起来,唱歌时唱歌,祷告时偶尔说两句阿门。然后读圣经,马太福音、伊萨书貌似。然后牧师开始传道,讲的是圣经中的预言问题。可今天这个教堂的这个牧师巨他妈狗血,我知道宗教是骗人的,可你也别讲的这么烂啊,你让我想听都听不进去。那感觉,就像上高党。不,还不如高党!
想走可又觉得不礼貌,于是开始环顾四周的信徒们。年龄分布还算均匀,像我这么大或者比我小的都有。个人觉得这是好事,这个国家对宗教的限制正在一步步放开,人的思想有了依靠总比礼崩乐坏后人人眼中散发出迷茫、惆怅、无知、野蛮、荒芜要好。有种信仰,总归是好的。这话谁说的来着?
前段时间看完《城市广场》后,对基督教(严格来说应该是天主教)总有种反感。可看完《斯巴达克斯》后我又觉得其实基督教还是有其积极一面的,尽管它摧毁了古罗马璀璨的文明,但却让低贱的奴隶们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尽管它让欧洲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让无数的十字军在一次次东征的途中丧命,但它却孕育了这个星球目前为止最伟大的文明。如果说旧约中犹太人兜售的是杀戮、仇恨、罪恶;那么新约中耶稣则给人们带来和平、宽容、博爱。而后面那三个,正是我们民族性格中最缺乏的三种品质。
其实主是什么?他不是耶和华,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也不是耶稣,他不是神。他是你的心!一颗对这个世界怀着爱的心,懂得付出的心。
小时候,我问妈妈:“你为什么不信教啊?”
妈妈说:“傻孩子,那都是活不下去,对生活没了信心去找个寄托的地方。妈妈有你,为什么还要信教呢!”
第一次进教堂是在平遥,许了个愿,结果画布上那个被钉在十字架上奄奄一息的耶稣并没有满足我。
第一次跟着一堆人唱颂歌,读圣经,听牧师扯淡是在今天。
经过多日让人窒息的高温后,昨天北京下了场大雨。今天又连着阴了一天,傍晚时候乌云满布,凉风阵阵,很舒服。想起学校旁边那个刚落成没多久的教堂,步行二十分钟即到。之前外教C多次说希望我能跟他一块去二十一世界福音堂,可我嫌路远,还得早起,加之平时事儿也比较多,就一拖再拖。C是喀麦隆人,母语是英法,汉语会说不会写。妻子也在我们学校教英语,全家笃信基督。
教堂的建筑风格是典型的哥特式,可又带着明显的中国风,去掉最上面的十字架和顶尖就是一纯徽派建筑。院子里的绿化和布局做的很好,水平明显比旁边的小区高出一截,从外看进去像极了《死亡诗社》中那所教会学校的风格。教堂后面有一排高大的白杨树,傍晚风一吹,树叶哗哗作响。树后面是铁路,应该是京九线,离京九线不远处(大概五十米的样子)就是传说中的京沪高铁。
推门而进,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新装修后散发出的家具味儿,接踵而至的是一阵阵广玉兰花香,闻了很舒畅。讲台旁边坐着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正在弹钢琴,长相一般,但气质真的很出众,钢琴果然很有魔力。我在中间挑了个位置坐下来,然后便开始唱颂歌。说实话,在最开始的十分钟我是很陶醉的。那种边唱边祷告,边祷告边赎罪的感觉让我觉得世界突然就清净了。有点像高二那年我坐在医院长椅上等医生时的感觉,面前一辆辆手术车推过,一个个病人走过,家属脸上难以形容、忧喜参半的表情,医生救死扶伤的眼神,一瞬间让我觉得生命自有其美好的一面,即使是在其最不堪的时刻。恰巧夕阳残血般的余晖透过走廊尽头的玻璃洒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映的人脸通红,美得让人心动。
我已然随众人站了起来,唱歌时唱歌,祷告时偶尔说两句阿门。然后读圣经,马太福音、伊萨书貌似。然后牧师开始传道,讲的是圣经中的预言问题。可今天这个教堂的这个牧师巨他妈狗血,我知道宗教是骗人的,可你也别讲的这么烂啊,你让我想听都听不进去。那感觉,就像上高党。不,还不如高党!
想走可又觉得不礼貌,于是开始环顾四周的信徒们。年龄分布还算均匀,像我这么大或者比我小的都有。个人觉得这是好事,这个国家对宗教的限制正在一步步放开,人的思想有了依靠总比礼崩乐坏后人人眼中散发出迷茫、惆怅、无知、野蛮、荒芜要好。有种信仰,总归是好的。这话谁说的来着?
前段时间看完《城市广场》后,对基督教(严格来说应该是天主教)总有种反感。可看完《斯巴达克斯》后我又觉得其实基督教还是有其积极一面的,尽管它摧毁了古罗马璀璨的文明,但却让低贱的奴隶们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尽管它让欧洲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让无数的十字军在一次次东征的途中丧命,但它却孕育了这个星球目前为止最伟大的文明。如果说旧约中犹太人兜售的是杀戮、仇恨、罪恶;那么新约中耶稣则给人们带来和平、宽容、博爱。而后面那三个,正是我们民族性格中最缺乏的三种品质。
其实主是什么?他不是耶和华,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也不是耶稣,他不是神。他是你的心!一颗对这个世界怀着爱的心,懂得付出的心。
小时候,我问妈妈:“你为什么不信教啊?”
妈妈说:“傻孩子,那都是活不下去,对生活没了信心去找个寄托的地方。妈妈有你,为什么还要信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