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也不知道插入的这个音乐能不能听。如果不能,那你们就去搜一下吧。莫文蔚的《手》
今天,讲一个手的故事。啊,不是恐怖故事。
那么,为了叙事方便,我们还是用“我”来讲,主人公,我们称他为X吧。
X,是我一个公司的同事。我们本来并没有任何业务交集,完全是一个借火儿的由头,就认识了。和电影志明和春娇有点像。只是,他不算是个烟民,完全是下楼透风的。而我呢,作为无论如何也升不到一级烟民的二等烟民,总是有烟没火。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X 有一双非常像钢琴家的手。手指直且长,手掌厚度适中,指关节明显,有轻微的血管凸出。指甲是饱满的,也没留令人作呕的长指甲。夹烟的时候特别好看,是有性感的意味在里面。很想去闻一下是不是和我一样,手指上也会有淡淡的烟草味。
后来,在一次独自喝酒的酒吧,我们又遇上了。不同的是,我是自己,他是部门团建。过来打招呼的时候,他的手指圈住威士忌酒杯,我可能也是喝的有些开心,看着有些出神,竟然就点上去了。“啧啧,这个手长得真是好看呢。”他翘起来一根手指,和我的手指点了一下,“你这个手一看就不咋干活儿吧?”“哈哈哈哈,活儿是谁?”他说,“晚上的话,或许可以是我?”自诩黄段子高手的我,竟然一时语塞了。
接着,他又把我一个人扔在了吧台。当时我应该是在想,他到底在讲什么啊?莫名其妙。
又喝了一个,醉意渐浓,为了能清醒的坐上回家的车,只能快速买单离开。放心吧,我并不会为他的团建买单,而X当然也没那么好心替我买醉。真的非常不绅士了。
等车来的时候,吹吹风再点上一根儿,结果,没火儿。正在四处寻找,X又出现了。“啊,烟友你好。”“不,这会儿你应该叫我活儿。”“可我不怎么干耶。”“没事儿,留着我干。”——真是太黄了。
这种成人间的小默契,真是如孔雀毛搔耳朵,沙沙作响又酥酥麻麻。
再度约酒的时候,我们就睡到了一起。也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酒精真的是会延长S的时间。一时间我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喝了酒还是嗑了药。事毕,洗澡。还要共用一间浴室。不怀好意的帮我打浴液,用他那双快迷死我的手,从发梢到股间,指间游过我的肩头又来到我的乳头,更别说进入曲径通幽处的颤栗。招架不住又无心恋战的我只想快些结束,只能狠咬一口:这么会摸小心我以后只爱你的手了。
我们本来只是单纯的YP。结果因为每周三喝酒的默契,竟然也从性事聊到了家事。他成为我唯一一个转正的PY。
在那间小出租屋里,他用他的持久对抗我的忍耐,棋逢对手的撒娇与妩媚,婉转与呻吟都为这场不成熟的恋爱蒙上了太过美好的滤镜。往往只是抱着睡觉,就演变成一言不发的抽插,又或者只是弯腰系个鞋带,也要被重重揩油。后期的时候我甚至在想,他到底是迷恋我?还是迷恋和我做爱?或者,只是迷恋做爱,和谁都一样呢?
能引发我们性欲的燃爆点都微不足道。我们甚少进行细致深入的接吻,往往是他摩挲着我的脸,我便不由自主的开始亲吻他的手指。再或者,只是从后面抱着我,又伸入bra里用他微凉的手指拨弄我的柔韧之处。以至于最后冷战闹到分手,他想再友好的握手,也被我拍掉。我怕我的再度沦陷。
可是,哪怕时至今日,我也无法否认,这确实是我经历过的最美妙的性体验。虽然,可能,基本,没有爱。
后来,走出这段感情也花了不少时间。毕竟也是真想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再后来,和现在的合法伴侣讲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他问我,那我的手,你有什么看法?
我说,牵你手的感觉,让我明白,爱是成全并非占有。我知你会走,我亦会等你回来。
所以,你们最迷恋爱人身上的什么特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