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捆在铁轨上找点事做吧
《洞穴奇案》这本书相当有趣,这里探讨的问题多且复杂,水平不足,只好挑两点感兴趣的说一下。大概的背景是一群洞穴探险者在探险时被困山洞,最终他们杀了一位同伴,吃了他并活了下来。对于探险者们是否犯有谋杀罪,法官们产生了分歧。
其一是关于“量”的问题。一位法官辩称法律的根据是某种社会契约,这种契约规定了人们在互不伤害也能生存的情况下不应当做的事,但在这件案子中,探险者被困时所处的环境不再符合这种社会契约的基础,因此这种情况不符合法律的适用范围。另一位法官反驳道,假如说探险者们脱离了法律的适用范围,那么必须指出探险者们是从何时开始脱离了这种范围,是洞穴塌陷之时,是专家告诉他们不吃东西就无法撑过救援需要的这几天之时,还是饿到某种特定的程度之时?这就如同在成年那天之前和之后犯罪一样。听起来很像是在抬杠,但是其实通过“量”的问题展现了过于泛化的规则在实用情况下的困境。又一例子是,一位法官认为,我们默认牺牲一个人拯救五个人是划算的。另一位法官则反驳道,那么牺牲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拯救一万人呢?这种“划算”实际上默认了生命的价值是可衡量的,此外还默认了自己有给他人生命定价的权利。此外如果能够牺牲一个人换五个人,那么如果再发生一次坍塌就可以牺牲一个人换四个人,以此类推最终就变成了牺牲五个人换一个人。很像那个铁轨的经典问题吧。
网上有些人喜欢说,小孩子才看对错。所谓对错,其实是一个“质”的判断,是二元的,不是这头就是那头,但是现实中的判断多数是取决于“量”的。这其实代表着一个价值判断,即我们应当遵循一个抽象的“正义”的概念,还是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前者的问题在于,是否存在这样的“正义”,使得所有人都能承认它,如若存在,谁能代表它,它希望人们如何行事?假如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则相比之下利益最大化的可行性显然要高得多。但是至少我个人不希望这样。记得《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中提到一种“良质”的存在,也许这也是一种思路?
其二是代表的问题。书中说纽卡斯国(书中虚构的国家)100年前出现了第一位女法官,当时大家都以为她会代表女性发声,直到第六位女性被任命之时,大部分的男人才明白并非所有的女性都想法相同,可能部分的女性也开始明白这一点了。我并不打算冒犯任何人也不打算深究性别对立问题,只是发现这一点非常有趣:不论是性别还是籍贯,会有人因为一些毫无道理的缘由就认为自己和陌生人是命运共同体。这让我觉得有些荒谬。当然,这也是一个“量”的问题,如果正在面对一个更高层次上的“敌人”,那么这种联结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比如可以上升到国家层面。不过看看这个例子,一位女性在网上发表自己受了委屈的言论,就会经常看见无条件地表示同情的女性网友们。仔细考虑一下,实际上大家只能听到她的一面之词,这种盲信其实并无道理。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反过来考虑,让人们意识到个体之间的独立性,这可能也是一个瓦解集体的好办法。例如领导总是喜欢讲“集体”和“奉献”,但是大家只要低头看看自己的工资单,假如还能看到别人的工资单,就会发现这个集体还是相当脆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