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致知的解析
来书云:“谓致知之功,将如何为温凊、如何为奉养,即是诚意,非别有所谓格物。此亦恐非。”
顾东桥先生来信说,我听说你讲的致知的功夫,以孝亲为例,只要把温凊定省和如何奉养这些事情做到了,就算是达到诚意了。对此,我是不认同的。
这里注意,“吾子”不是“我儿子”的意思,而是古时对别人的尊称,一般译为“您”。比如孙子、老子等等,“子”字都是尊称的意思。
此乃吾子自以己意揣度鄙见而为是说,非鄙人之所以告吾子者矣。若果如吾子之言,宁复有可通乎?盖鄙人之见,则谓:意欲温凊、意欲奉养者,所谓意也,而未可谓之诚意。必实行其温凊奉养之意,务求自慊而无自欺,然后谓之诚意。知如何而为温凊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凊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清,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温凊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凊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凊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凊之物格,然后知温凊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 故曰:“物格而后知至。”致其知温凊之良知,而后温凊之意始诚;致其知奉养之良知,而后奉养之意始诚。故曰:“知至而后意诚。”此区区诚意、致知、格物之说盖如此。吾子更熟思之,将亦无可疑者矣。
阳明先生回答说,顾先生您听别人这么一说,就认为我是这个意思,实际上我真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按照您描述的说法,是完全说不通的。
我的意思是说,有个想给老父亲尽孝的意愿,只能算是“意”,但算不上是“诚意”,必须踏踏实实的落实这个意愿,同时做到问心无愧而不自欺才算是“诚意”。
同样尽孝的行为,目的是为了算计老人家的遗产,装模作样演的好看,肯定算不上是“诚意”。如果是发自内心觉得老父亲一辈子不容易,年轻时候吃了很多苦,对自己付出太多,父子之情,不管怎么艰辛也把事做好,这才算是真的“诚意”。
“知”和“致知”也不是一回事,“知”是说自己知道如何对老人尽孝的具体操作,比如说自己以前伺候过别的老人,对其中操作驾轻就熟,知道怎么干,这是“知”。把这些具体操作落实到自己父母身上,才算是“致知”。对老人尽孝的具体操作,就是“物”,但还不能称之为“格物”。完全依照自己良知指引去做,心中无一丝一毫的亏欠之处,才算是“格物”。对双亲尽孝的“物”被“格”了,对双亲尽孝的“良知”也就被“致”了。
《大学》中的“物格而后知至”,“致”了对双亲尽孝的“良知”,然后对双亲尽孝意愿的“意”才“诚”。有了这个“诚”字,孝敬双亲这个“物”才能被“格”。所以《大学》才说“知至而后意诚”。您好好琢磨一下我对“诚意、致知、格物”的说法,是不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