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红颜薄命,还是恋爱脑?
安能不忆《长恨歌》
作者:Céline (原创 转载请与作者联系)

王安忆用冷峻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极尽哀怨凄美的爱情悲剧。阅读小说,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一位老妇人,身穿着暗花图案的旗袍,坐在昏暗的房间里,无声的黑白老电影兀自播放着,伴随着低缓悠长的老唱片,她用并不婉转动听、已略显沙哑的嗓音在一字一句慢慢讲述王琦瑶的故事。老妇人声线沉稳,语调平淡,不带丝毫感情色彩地娓娓道来。

我很庆幸自己是在不惑之年读到了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倘若再早几年,也许我就要和这部经典作品失之交臂了。
这次“有惊无险”的经历也让我陷入沉思,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从小到大的阅读习惯和收获。我才惭愧地发觉,自己一贯读书的目的原来并不那么高尚,满是肤浅和功利。因为这几十年来我阅读的目的似乎只有一个:猎奇。
我追逐坎坷、跌宕、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却从不在意各种细节描写和背景烘托,更没有耐心认真品读文字背后的价值和文字本身的魅力。我的阅读习惯就如同女儿做语文缩句练习的规则,只喜欢单刀直入地了解:谁、在什么情况下、干了什么,足矣!而自动屏蔽其他诸如定语、补语等修饰成分。我从好看有趣的故事中获得快感,而无暇顾及文字细细密密的经年工夫和绵长味道。
直到我遇见了《长恨歌》。
小说第一部第一章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等几回的细节描写,差不多就要把我的兴致耗个精光了。多亏了人到中年比年少轻狂时多磨砺出的那么一点耐心,才拯救和成就了我和这部经典的不解之缘。
薄命的红颜
初看《长恨歌》这一书名,还以为是明皇贵妃故事的“老坛装新酒”。其实小说讲了一个红颜薄命的故事。
故事始于1945年的上海。16岁的弄堂女儿王琦瑶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奈何却生了一副不普通的出众长相。没有出身显赫的家世,却有颠倒众生的美貌,起步的平凡和欲望的不平凡搭配组合在一起,注定了美人的一生风雨飘摇。
因着貌美,王琦瑶小小年纪就有了不同于常人的经历和见识。中学时她就在电影厂试过镜、拍过写真照片,其中一张以“沪上淑媛”为名被刊登在杂志《上海生活》的封二。一时间,她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小有名气后,王琦瑶接纳了家境富有的同班同学蒋丽莉的友谊,渐渐随着蒋出席晚会,混迹于所谓的上流社会。在蒋丽莉和为琦瑶拍写真的程先生的建议和张罗下,王琦瑶参加了上海小姐的竞选,夺得第三名,荣获“三小姐”的称号。之后,王琦瑶拒绝了一直爱慕自己的程先生,成为了当时军政要员李主任的外室,住进了“金丝雀”云集的爱丽丝公寓。
1948年,李主任乘坐飞机罹难。时局动荡,王琦瑶躲避到了外婆家的邬桥。本可以平安避世、安稳度日的她,在得知喜欢自己的文弱书生居然奔赴上海闯世界时,也按捺不住悸动的心,启程返沪,住进平安里,考下护士执照自食其力。
与里弄邻居严师母熟稔起来。严师母带来表弟康明逊,康明逊带来中苏混血朋友萨沙,王琦瑶家渐渐成了四人打牌会餐、聊天聚会的沙龙。在一个个牌局、一顿顿聚餐的日复一日当中,王琦瑶与康明逊渐渐暗通款曲,继而暗结珠胎。
作为没落大户二房独子的康明逊,为着自己的身家前程,不敢也不能给王琦瑶任何许诺和将来。琦瑶发觉自己深爱康后决定独自承担。她引诱萨沙,把身孕“嫁祸”给他。萨沙安排琦瑶做流产手术,自己北上京城见姨母,不知所踪。
在临手术的当口王琦瑶脱逃了。1960年的春天,她大着肚子与程先生重逢。依旧孑然一身的程先生无微不至地照顾依旧孑然一身的王琦瑶怀孕、生产,却在她谈恩论义想要以身相许后渐渐疏离,淡出王的视线。
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没有继承母亲的美貌,或许正因为女人的嫉妒天性,致使薇薇与母亲不甚亲密和睦。薇薇同学张永红却因为与王琦瑶对服装时尚审美趣向的惊人相似,俩人成为忘年交。
1984年,薇薇恋爱结婚,后追随赴美留学的丈夫远涉重洋。年过半百的王琦瑶在张永红等青年一辈的引领下参加新式舞会、派推,过圣诞节。她昔日上海小姐的名号被忆及、流传,为舞会增色,给派推添彩。一幕幕灯红酒绿、衣香鬓影等似曾相识的场景,时不时把她拉回旧上海昔日繁华的梦境中去。恍如隔世。
一次派推上,56岁的王琦瑶认识了26岁的老克腊。固守和迷恋旧上海风情的老克腊,在王琦瑶身上似乎找到了情感寄托,仿佛实现了自己前世今生的怀旧梦,一头猛扎进去,与她产生了忘年之恋。可当王琦瑶也深陷其中,想用当年李主任为她留下的一匣子金条换老克腊几年时光的陪伴时,老克腊逃离了。
他甚至都没有勇气把琦瑶的家门钥匙亲手还给她,而是特意拜托给了张永红,张永红又无意拜托给了男友长脚。于是,不知不觉间,三人合力结成了对王琦瑶的“绞杀链”。长脚本就对王琦瑶藏有诸多金条财宝的传闻深信不疑,曾多次试探和觊觎。终于在某天夜深人静,他利用复制的钥匙偷摸进了琦瑶家实施盗窃。事情败露后,长脚恼羞成怒,掐死了王琦瑶。
“祸起萧墙”之后,终于“碧落黄泉”。那么,她的悲剧,究竟是宿命论者所说的“红颜薄命”,还是现代人口中的“恋爱脑”?
冷峻的笔触
沪上名媛王琦瑶的一生虽让人唏嘘,但故事本身并未让我感到意外和惊奇。类似的故事在旧上海比比皆是,或者说,只有旧上海,才配得上这样的传奇。是王安忆的文笔惊艳到我。
她用冷峻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极尽哀怨凄美的爱情悲剧。阅读小说,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一位老妇人,身穿着暗花图案的旗袍,坐在昏暗的房间里,无声的黑白老电影兀自播放着,伴随着低缓悠长的老唱片,她用并不婉转动听、已略显沙哑的嗓音在一字一句慢慢讲述王琦瑶的故事。老妇人声线沉稳,语调平淡,不带丝毫感情色彩地娓娓道来。她似乎是在讲述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他人经历,我却分明看到,她的美目中,缓缓留下两行清泪。不知为何,我虽面无表情,却心如刀绞。
这样的文字怎能让我不喜欢?看起来不夺魂,不动魄,冷峻克制,淡漠平静,没有一丝涟漪。却有着水滴石穿般的坚韧力和腐蚀性,像溪流一样经年累月缓缓流过我的肌肤,刻下烙印,划开皮肉,深入骨髓,留下永不磨灭的伤。既刻骨,也铭心。
可如果只把小说看作一个爱情故事似乎远远不够。王安忆在用王琦瑶命运多舛的人生和坎坷曲折的爱情吸引读者眼球的同时,就已经偷偷埋下了许多时代的线索和伏笔。
“一九四六年的和平气象就像是千年万载的,传播着好消息,坏消息是为好消息作开场白的。”“公寓里毕静,梅兰芳的曲声是衬托这静的。这静是一九四八年的上海的奇观。”“一九六O年的春天是个人人谈吃的春天。”“程先生是一九六六年夏天最早一批自杀者中的一人。”“八十年代初期,这城市的时尚,是带些埋头苦干的意思。”
总是不经意地随口一提,却让我感受到面对历史洪流和时代变迁时个人的渺小。我可以指责王琦瑶如莫泊桑小说《项链》中的玛蒂尔德一样,为着上流社会虚幻的荣光而一步错步步错,最后付出了一生,甚至生命的代价。可我又怎能忽略时代巫师在她背后发出的冷笑呢?
王安忆的写作手法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全书对话只出现冒号,从未用过引号。类似外语中间接引语的表现形式永远不会给读者以代入感,似乎始终在警醒世人:这是王琦瑶的悲剧人生,与你无关。这种置身事外的“善意规劝”让我无时无刻不感受到命运的残忍。
与王琦瑶有过情感纠葛或萍水暧昧的男人不少,程先生、李主任、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细细一品,这些人有的有姓无名,有的有名无姓,萨沙是个不中不苏的称呼,老克腊是英文“colour”的音译,独独康明逊有名正言顺的身份。这或许是因为作者看在他是薇薇亲生父亲的份儿上,怀着母性的慈悲给予了他一点“根红苗正”的怜悯和施舍吧。
其他人呢?程先生爱而不得,李主任情深不寿,阿二昙花一现,萨沙接盘背锅,老克腊露水情缘。他们在王琦瑶的生命里来了又去,不知是给了她温暖,还是合力把她推向命运的深渊。作者也许是怀有谴责之心,所以才不屑于给他们安个体面的名头。可程先生自尽,李主任遇难,萨沙艰难生存,老克腊糊涂度日。他们每个人的一生又何尝没被蒙上悲情色彩呢?或许也因为这样,作者不忍为他们指名道姓,仿佛如此一来,会坐实他们的悲剧,永世不得翻身。
好一曲《长恨歌》!“此恨绵绵无绝期”,这恨,既长,且宽,且深,且远。
唯美的文字
《长恨歌》的文字美到极致。似散文,如诗歌;好比陈年美酒,仿若清洌香茶,更像一杯浓咖啡,初入口苦涩、不讨喜,却后味绵长,令人齿颊留香,回味无穷。
开篇几回,文字初看琐碎,唠叨,啰嗦,繁冗,让讨厌细节描写的我不堪其扰,一目十行,甚至直接略过。可回头再品,觉得是那样细密、精致、熨贴、舒心。跟随《鸽子》不但看到了上海的身,还窥到了《弄堂》的心,感到了《闺阁》人的情。旧上海在王安忆的笔下当真风情万种,惊为天人。
新上海在她笔下也丰满通透。“这真是新区,是坦坦荡荡的胸襟,不像市区,怀着曲折衷肠,叫人猜不透。到新区来,总有点出城的感觉,那种马路和楼房的格式全是另一路的,横平竖直是讲道理讲出来的,不像市区,全是掏心窝掏出来的。”
可在外婆眼里,就是这大上海的花花世界,才是致命毒药。因为“那地方,光是听说,就够受用的。是纷纷攘攘的世界,什么都向人招手。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这一动便不敢说了,没有个到好就收的。这孩子的心已经撩起了,别看如今是死了一般地止住的,疼过了,痛过了,就又抬头了。”
所以,连本来心如止水的阿二也向往大上海这朵“恶之花”。“他自觉着是见过世界的,就把邬桥看做是世界的边角料,被遗弃的。要依了他的心,是要走出去的,可他的身子却太弱,经不起那大世界的动荡,到了还是退回邬桥。于是,他觉着自己也成了那世界裁剩的边角料,裁又没裁好,身子裁在这里,心却裁在了那里。”
这些文字看在眼里,刻在心上,仿佛一双看不见的小手在人心房上抓挠,越挠越解痒,越挠越舒坦。你不知道如何去形容它的好,只知道你心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从《长恨歌》里随便拿出一回都像散文一样,有着淡淡的隽永气质,含着浅浅的深刻味道;随手翻看一段就能马上沉醉其中,被细腻贴切的文字美到头晕目眩,心旷神怡。
因为《长恨歌》,我爱上了曾被自己弃如敝履的描写文字。如果说主线爱情故事是一道美食,细节描写就是餐盘上精雕细琢的萝卜花、装饰叶,秀色可餐。如果说故事是一尊佛像或一幅画作,那我除了喜欢探究佛像或画作本身所承载的意义和价值外,也开始对之前视而不见的一个衣服褶皱,抑或一道表情细纹产生了浓厚兴趣和欣赏欲望。
讲课时给学生介绍卢浮宫,说它闻名天下不仅仅在于其展品之丰富和珍贵,更在于博物馆本身便是一座杰出的艺术建筑。《长恨歌》亦如此。即使不看凄婉悲恸的爱情绝唱这件艺术展品,光欣赏作者呕心沥血的精美文字,也足够美轮美奂,让人叹为观止了。
所以,这让我,安能不忆《长恨歌》?
注:所引文字出自《长恨歌》,王安忆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