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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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张爱玲着手开始译她的英文小说〈spy, ring〉,与其说是翻译,更是用中文再创造。她将中文版草稿寄给宋淇,宋淇在看完后,回信给张爱玲:
主要问题是《色,戒》中有一个基本的缺点:永安公司不会有首饰部,卖钻戒。现在香港各百货公司,连Lane Crawford (连卡佛)在内,我问过美国人,亦是如此。汪政府时代,汉奸或有钱人买钻戒都是有掮客上门,当然南京路大新公司对面的品珍珠宝店是做这种生意的。这是一个理想的地点。另一个我当曾经有一度为了拍电影设想过的是一家静安寺附近西摩路,犹太人开的珠宝店——钟表可以大派用场,到了下午四时,不约而同先后钟鸣四下,非常之紧张,再加上滴答声——夸大了一点可以非常惊心动魄。
……总之以上是基本的问题,否则此地有一部分读者在上海生活过的不在话下,即使香港人也知道百货公司不会卖钻戒,恐怕会受到他们的指责与事实不符。
在此后的一九七四年五月十一日、五月十三日、六月十三日、一九七五年一月五日、一九七五年一月九日(宋致信张),一九七四年五月十四日、六月二十九日、一九七五年一月十六日(张致信宋)两人分别就《色,戒》中地点问题,和女主身份问题进行了讨论。
张爱玲自嘲“《色,戒》闹的笑话是「不要写不熟悉的东西」的一个活教训。”除了地点,另张爱玲颇感纠结的还有八克拉钻戒现在十万美金,从前合多少金条?
此后由于写作《小团圆》以及后续成集《红楼梦魇》的一系列红楼评论,《色,戒》这个短篇暂时在两人通信中消失了。按照张爱玲的习惯,这次的搁置,也是放在脑海中酝酿,须得浸润久些。直到一九七七年,有关《色,戒》的话题因为一个偶然(宋淇的妻子,也是张爱玲的朋友邝文美发现了两年前张的一封关于《色,戒》信,里面有关于张对于把刺杀地放在西摩路静安寺路路口的想法)。两人对女主的身份,最后的高潮刺杀戏进行了详细讨论,下面分别列出时间和讨论的概要。
一九七七年三月十四日(宋致信张):女主身份;行刺团体中只有一个人是真正的特务,此人通过平安戏院的票根,获得alibi(不在场证明);地点不能在永安公司,绘制地点草图(包括平安戏院、西伯利亚皮草行、义利糖果公司?);珠宝店讨论(二手店、落地座钟);建议买戒指为突然的想法,火油钻数十两黄金一克拉,真实特务,戴笠手下的石氏姊妹花。
一九七七年四月七日(张致信宋):学生暗杀集团,岭南大学迁港;任太太,任要改姓;来沪的plot;对钟表不熟悉;回忆静安寺路西饼店;钻戒的价值;戒指不带走,不然像得钱买放。
一九七七年四月十六日(张致信宋):手绘西摩路路口草图;车行方向;把炎樱(张的朋友)成都路静安寺路路口的珠宝店搬到西摩路路口;如改编电影可用钟表店;

一九七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张致信宋):“快走”之后的情节;因为珠宝店的人要验货,导致女主无法及时讨论;被封锁。
一九七七年七月四日(宋致信张):赞张七巧板构思。
一九七七年八月五日(张致信宋):提到丁默邨是内政部,需要核实“内政部”是否合适用于间谍组织。
一九七七年八月十三日(宋致信张):此时宋淇已经收到修改后的《色,戒》,给出了逐字逐句的修改意见,包括如果字句通顺,以及便于读者(年青人)理解沦陷区的一些地点和名词。
一九七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张致信宋):此时做最后全篇修订。
一九七七年十月十二日(宋致信张):称张对《色,戒》的approach(掌握)完全对,看了之后觉得所有的细节都fall in to places。另外补充了行车路线的问题,提到英租界汽车都是靠左边行驶,与张爱玲绘制的地图正相反。
一九七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张致信宋):《色,戒》又修补了几处。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宋致信张):称《色,戒》预告已经在《皇冠》登出。
至此,关于这一短篇小说创作的讨论才告一段落,从一九七四年初到一九七七年末,历时三年多的时间。
令人颇为震惊的是在张爱玲的最初构想中,买钻戒的地方在永安公司。
宋淇发现不妥后对珠宝店的位置有两个提议:分别是大新公司对面和静安寺路西摩路路口。幸而张爱玲选择了后者,否则如令最后的“快走”,“直射”进汽车逃离发生在摩肩接踵的南京路上,不免少了几分韵味。
除了高潮刺杀戏的发生地点,宋淇提出了关于女主身份的建议。
张爱玲写作《色,戒》的七十年代,其中文作品主要的市场是台湾,其时台湾对于文字审查也很严苛,宋淇提醒张爱玲女主角的身份一定不能是专业的间谍,因为无论如何政府的间谍是不能变节的。
同一时期《小团圆》写成,宋淇也觉得碍语甚多,在台湾出版有风险,建议将邵之雍改为双重间谍。《色,戒》的故事张迷都已经很熟悉了,王佳芝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买钻戒的地方在印度人开的珠宝店,最后逃离刺杀发生在平安戏院门口。张爱玲欣然接受了友人两处重要的意见,才有了如今的《色,戒》。
另外,宋淇曾提议卖钻戒的店铺采用钟表店,用座钟来凸显时间流逝上的紧迫感,配合上滴答滴答的声音,让读者身临其境。读到这一段,我脑海中仿佛有了错觉这段故事在电影里就发生在钟表店中。不过张爱玲没有选择这一方案,而是把朋友炎樱家开的小珠宝店作为背景,这个她更熟悉,更有把握。
另一处唯一一个职业间谍利用票根逃脱,她采用了宋淇的提议。宋是电影制片人,也是侦探小说的爱好者,在气氛和悬疑两方面都是高手,《色,戒》最后呈现的是一部不似张作品的短篇,但是却因为同名电影的大热而又带动起了一次张爱玲热。小说本身颇具有电影感,不得不说有宋淇的功劳在。
说了这么多《色,戒》的写作故事,其实只是想澄清一个关于张爱玲写作的事实,她总是“对写不熟悉的东西实在有戒心。还是想尽少些。”。
曾经的天才作家在海外重新开始用中文写作后,可谓是呕心沥血对待每一个新作品。
“真实”是张爱玲写作的第一个关键词。
早期的张爱玲,从家族、父母、亲朋中获取大量的写作题材,才有了如今我们津津乐道的《传奇》,《传奇》似乎是远离平凡庸俗世界的,但是又实实在在就是每个人身边可能发生的故事。所以才有了经历战火,但成为不了女革命者的白流苏;明明看透一切,却控制不住深陷欲望泥潭的葛薇龙。
张爱玲在晚年总是说《连环套》写得很坏。我想为什么坏,可能是《连环套》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作者对于真实的追求。《连环套》的灵感来自于从朋友炎樱那里了解到的一个印度拜火教徒,故事和人物都支离破碎。张爱玲靠着自己编故事的能力写出了《连环套》,她发挥了一个通俗小说家的才能,通过某个人,某个特征或者某个片段就能描摹出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可毕竟不是她所想讲的故事。
《金锁记》的故事被张爱玲后期改成了《怨女》很多人批评力量丧失了,结构也拖沓了,更不能接受的是比起曹七巧,银娣似乎更美些,也没有曹七巧那么恶毒。
一九四四年发表的散文《自己的文章》里,张爱玲曾坦言: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
才有了多年之后的《怨女》抛弃了枷锁,抛弃了曹七巧用枷角杀人,重新塑造了银娣。
另一个关键词我想是“哀矜勿喜”。
来自于一九五四年张爱玲为自己短篇小说集写的序。“我希望读者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者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情,哀矜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早年,张爱玲在《谈写作》中已经说过“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别的快乐”。没有一出戏能够以快乐为题材,她总是写悲剧,而且总是“曲折”的悲剧,是如匪浣衣的那种忧伤。一盆脏衣服带来的杂乱不洁的忧伤,而不是能引人痛痛快快哭一场的悲痛。
所以在每个张爱玲的故事里的人,似乎也没有遭遇什么,只是笑不起来,哭不起来,哀愁和苍凉怎么也甩不掉。关于《色,戒》的结尾,张爱玲对于结尾王佳芝没有带走戒指如是说“戒指不带走。戴着手上逃跑,反而像是得钱买放。”
在李安的电影里,王佳芝最后戴上钻戒离开珠宝店,鸽子蛋还折射出来耀眼的一瞬光芒。珠宝店面朝西,正迎着太阳。这一镜头极像张爱玲的早期小说,如同寒夜里,点烟的乔琪乔嘴上开出的橙红色的花。不是后来“哀矜勿喜”的张爱玲。作者悲悯,不让王佳芝戴上钻戒,让她能更清白地离开。

又:电影结尾的三轮车把手上呼呼飞转的小风车,并非是李安原创,而是来自张爱玲的原文。这个小风车在《赤地之恋》也出现过。一定是张爱玲远在他乡,对上海特别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