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导论》摘要和笔记(20210504)
梦的歪曲使我们对梦感到奇异而不可理解。我们想要知道有关梦的歪曲的许多东西:第一,它来自于哪里(它的动因);第二,它要干什么;第三,它是如何进行的。我们也可以说梦的歪曲由梦的工作执行。
我们多次使用“梦的稽查作用”这个词,并把它当作梦的歪曲的原因之一。每当显梦中具有间断之处,我们知道那是梦的稽查作用的责任。进一步讲,凡是在其他较明确的成分之中,出现了一种在记忆中较模糊、不明确,而且很可疑的成分,我们应把它视为是稽查作用的表现。……梦的稽查作用时常按照第二种方法起作用,即通过修饰、暗示和影射来代替真正的东西。
材料的省略、修改以及重组——这些就是梦的稽查作用的活动以及梦的歪曲的工具。梦的稽查作用自身是我们现在用于诊断梦的歪曲的起因或起因之一。我们习惯于把修改和重组概念合并成“移置”一词。
我们在释梦中所遇到的抵抗,现在以梦的稽查作用的形式被引入梦的工作。对解释的抵抗只不过是梦的稽查作用的结果。它也向我们证明,在引起梦的歪曲中稽查的力量不会枯竭,它因此也不会消失,它一直作为一个常设的机构,目的在于保持歪曲。再者,正如抵抗的力量随梦中各个成分的解释而变化一样,由稽查作用做引起的歪曲程度也跟着整个梦中的各成分而变化。(注:梦的隐意为了抵抗人们通过显意而去发掘隐意及其背后的潜意识,采取了种种工具和手段以试图阻止这些行动的成功。这些工具和手段包括材料的省略、修改和重组,对材料的修饰、暗示和影射等,这样的抵抗过程就是梦的稽查作用,这些过程中采取的抵抗工具和手段相当一部分可作为梦的移置作用。)
精神分析在此所做的也不过是证实柏拉图的格言:善人满足于做梦,坏人则身体力行。
我们坚持认为,梦的歪曲乃是由于自我所认可的目的对于夜间睡眠时出现的恶念进行稽查的结果。
我们对许多梦的成分采用一种固定的翻译——正如通俗的“解梦书”对梦里的各种事物都采用的那种解译一样。当然,你们可能没有忘记在我们运用联想技术时,梦的成分却从来没有这种固定的替代物。
我们已由经验收集到了足够的可以用这种固定解译的例子,我们开始认识到实际上可以通过我们自己的知识来解释一部分梦,它们能够不通过梦者的联想而被真正的理解。
我们把这种梦的成分与其解译、解释之间的固定关系称为一种“象征”的关系,而梦的成分自身被称为潜意识梦的思想的“象征”。
象征作用或许是梦的理论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首先,因为象征是稳定的翻译,它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仅与流行的释梦,而且与古代的观念相吻合,尽管我们的释梦技术与流行的及古代的具有很大的不同。象征作用使我们在某些情形中无须询问梦者对梦进行解释。
这种象征关系的实质就是一种比拟,尽管不是一种任意的比拟。特殊的限制似乎与这种比拟有联系,但很难说这些是什么。并非我们用于比拟一种物体或一个过程的任何东西都以它的象征出现在梦中。反过来说梦也并不象征着梦的隐意的每一个可能的成分,而只是某些确定的成分。所以在两个方向上都有限制。我们也必须承认,目前对象征的概念还不能明确的限定:它容易与替代、表征等概念混淆起来,甚至接近于暗喻。
(对于梦的象征作用的解释)我们从十分不同的来源来学习它的。如从神仙故事和神话,从笑话和戏语,从民间故事等,以及从各民族的习俗(习惯、风俗、格言和歌曲等)中,从诗歌和惯用的习惯用语中获得有关的知识。在所有这些方面我们遇到同样的象征作用,并且它们中的一些并不需要更深一步的指导就可以理解。如果我们对这些知识来源进一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与梦的象征作用的相似之处,这使我们不能不相信我们的正确理解。(注:象征作用不是梦所特有的,也不仅仅是梦的特征。实际上,从民俗学、神话学、人类学、语言学、民族学等领域都可以收集到内容和题材丰富得多的象征材料,梦只是象征作用的一个适用领域。)
我们发现梦的象征作用的类似物也使我们形成一种对精神分析特点的估价。这使我们懂得精神分析为何能引起人们的普遍兴趣,而心理学和精神病学则不能如此。……总体来说,精神分析给其他领域提供了技术方法和理论观点。精神分析对人类个体精神生活的探索,为我们提供了解释。借助于此,我们能够解决许多人类群体生活方面的问题,或至少为它们的解决带来一线光明。
我说过即使没有梦的稽查作用存在,梦仍然不能很容易的得到解释,因为我们仍面对着把梦的象征语言转化为我们清醒时的思想这个任务。这样,象征作用是梦的歪曲中除梦的稽查作用之外的第二个独立因素。——“第二篇 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