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是如何看待【合伙人制度】的
合伙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合伙制因具有独特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曾被认为是投资银行最理想的体制。

在投行中,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分配有保障的优势。
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都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在有限合伙制投资银行中,有限合伙人提供大约99%的资金,分享约80%的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则享有管理费、利润分配等经济利益。
管理费一般以普通合伙人所管理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约3%左右。
而利润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以1%的资本,最多可获得20%的投资收益分配。
㈡激励优势。
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㈢安全优势。
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出色的业务骨干具有被吸收为新合伙人的机会,合伙制可以激励员工进取和对公司保持忠诚,并推动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㈣激励和约束对等的优势。
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合伙人制度的优势在于:
1、吸引优秀人才并长期稳定。
优质的公司应该具备条件优秀的合伙人,拥有丰厚的福利待遇,并持有公司股份。因此,有利于吸纳优秀人才并保持长期稳定。
2、高风险意识与强责任意识。
合伙制的投行意味着合伙人承担了由于业务失误或是公司业绩下滑、业绩虚假带来的全部连带责任,这种沉重的压力使得合伙人更重视产品的质量的控制和风险的把握,也使得证券投资人对这些投行推荐的证券质量产生信心,进而对投行本身产生信任。
3、避免薪酬攀比过高。
长期稳定的合伙人队伍,将从公司利润中分享利益,所以不会带来薪酬的相互攀比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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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1891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3-12-25 20: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