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女》读书摘记
下述是阅读过程中汇总的章节摘要,更偏向于逻辑链形式的整理,也收纳了若干启发性观点。有些语句后的括号标示的是原文页码,如果有疏漏之处,欢迎评论指出。
Chapter1-喜欢女人的男人的厌女症
喜欢女人的男人的厌女症(misogyny):厌女症居于性别二元制的核心,在男人身上表现为“女性蔑视”(将女性客体化、他者化),在女人身上则表现为“自我厌恶”。
Chapter2-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
塞吉维克的理论装置: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建立在厌女症的基础上,由同性恋憎恶来维持。(这三项配套机制,并非超越历史而存在,可以用于佐证福柯所论的“性的近代”)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指相互认可的性的主体者之间的纽带。(19)拉康:“欲望乃他者之欲”(人们将自己渴望与之同化的对象所欲之物视为自己的欲望对象),男人是通过模仿其他男人的性欲望而成为性的主体的。男人性的主体化,需要的是认可自己为男人的男性集团。同性恋欲望之被禁绝,是因为主体会因此面临沦落为欲望客体的危险,势必引发“阶层的混淆”。但是,“成为的欲望”与“拥有的欲望”并不能简单分离,这两种欲念常常重叠,这也就导致男人世界对同性恋的排除便更加残酷。
·下流话:指男人共同把女人作为性的客体将之贬低、用语言加以凌辱的一种仪式性交谈。是男人作为性的主体进行相互确认的仪式。女人一直讳言下半身和性器官,因为只要一开口,就只能使用充满男人的侮辱的词语。
·在男性如何成为性的主体的论述中,上野在全书的论述似乎有矛盾,一方面,她曾说:确认男人的主体性的机制,就是将女人客体化。“拥有(至少一个)女人”,就是成为性的主体的最低条件。另一方面,书中也有提及,男人是在男人集团中被承认为正是成员后才成为男人的,女人只是加入其中的资格条件或成为成员之后的事后奖赏。(53)女人对于男人成为性的主体是否是必要且充分的条件,我(指摘录者)并未辨明。
Chapter3-性的双重标准和对女性的分离支配——以“圣女”“娼妓”为名的他者化
性的双重标准(在以夫妻为中心的近代家庭制度形成的时期成立,这同样是作为产业的娼妓制度形成的时期,两者互为表里),指面向男人的性道德与面向女人的性道德不一样。例如:男人的好色被肯定,而女人则以对性的无知纯洁为善。性的双重标准将女人分为两个集团:“圣女”与“荡妇”、“妻子·母亲”与“娼妓”、“结婚对象”与“玩弄对象”、“外行女人(性行业以外的女人)”与“内行女人(性行业中的女人)”。支配者将支配对象分离隔断,使其相互对立,绝不允许她们之间产生连带感。
从女性的角度说,就是来自男人的“圣女”与“娼妓”的分离支配,在加上人种与阶级的裂隙。性的双重标准,造成女人的性被分离为“为生殖”以及“为快乐”,相互对立,但都被异化。
在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女人们把被分离为“圣女”与“娼妓”的身体完整地回收到了自己手中。也就是说,“外行女人”与“内行女人”地隔墙变低了,母亲·妻子·女儿们用自己的性身体去挤入性的自由市场。
·萨义德《东方主义》:把对方当作不可理解之物(异人/异物/异教徒),将之从“我们”之中放逐出去的方法(亦称“他者化”),有“人种化”和“性别化”两种方法,这两种方法互为一体。即,“东方”等于“女人”。
·人种与阶级也使何为一体的。人种学研究已揭示,和“社会性别(gender)”一样,人种亦为历史建构的产物。人类是一属一种,无论任何人,99%的DNA是形同的。
Chapter4-“无人气男”的厌女症
“恋爱与性市场”的“自由市场化”程度加深,产生了“性强者”和“性弱者”的分化(由拥有恋爱资源的多寡而定)。上野认为,性与恋爱,都是接近他者身体的技能,可以算是广义上的人际沟通交流技能的一种。因此,这种社会技能应在社会生活中学会,上野便劝告“性弱者”磨练与人交流的技能,由此成为被批判的对象。
“性的自由市场”中,“魅力资源”的分配是不平等的。魅力资源不仅包括学历、职业、地位、收入等“社会经济资源”,还包括身高、外貌、运动能力等“身体资源”。“性弱者”论的话语方式,建立在“因外貌不好而不受女人喜欢”的基础之上。在其他后天努力的社会资源已无法取得的情况下,这只是“无人气男”为了让自己“成为男人”而“拥有女人”的完全自我中心的欲望。
Chapter-5 儿童性侵犯者的厌女症
儿童性侵犯者的厌女症:其侵害对象/性关系的客体属于——障碍最小的、无力反抗的。在这种关系中,男人性主体地位不会遭到颠覆,在性活动中处于主动且支配的一方。此外,在其叙事/想象中对方亦很情愿,甚至承担诱惑者的角色。这种结构,和基于厌女症的男性同性恋憎恶之维系是一样的。犯罪者往往为胆怯之辈,自我确认十分脆弱。
·色情制品“表达自由”议题。罗宾·摩根:“色情制品是理论,强奸是实践”,因此呼吁对针对女性的暴力性的色情描写进行法律制裁。但是上野千鹤子属于维护色情制品“表达自由”的少数派。其一,欲望被指认为完结于个体想象内部,“在欲望和将欲望付诸行动之间,有千里之遥”。其二,对色情制品,用分级标志或者过滤的手法保护个体“不看不欲之物”的自由已足够。“表象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反映或投射的关系,反倒具有像梦一样的补偿填充的功能。”(p69)
Chapter-6 皇室的厌女症
皇室的厌女症,表征着儒教三国(中日韩)的文化偏爱:从出生开始,人的价值便因性别而异,男孩相对于女孩是高价值的。日本皇族,是将厌女症制度化的家族:女性皇族仅被视为男系血统的承载媒介物,而不享有与男性同等的继承权。(在这一维度上,这一制度可以被评价为侵犯皇族成员“人权”的制度,天皇主义者对该制度的维护恰恰构成对其所维护成员的侵害。)
·一种观点:孩子被视为“生产资源”和“消费资源”的区别。生产资源:将来可能收回投资成本并从中获益的手段。E.g.男孩;旧制中上升婚的女性。消费资源:不能期待收回养育投资成本。孩子从生产资源到消费资源的转变,导致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在生育意愿调查问卷中选生女孩的人数超过了选生男孩的人数。
Chapter-7 春宫画的厌女症
春宫画的厌女症/男根中心主义的表征:并非解剖学意义的男根,而是象征意义的男根,占有快乐之源的不可动摇的地位。这种男根中心主义的性幻想,体现的是一种“通过快乐的支配”而非“通过恐怖的支配”,构成支配的最高形式。“权力论的要义是,自发的服从才能降低支配成本从而使支配安固稳定。”(p97)
日本春宫画的两个特征:其一,男女性器尺寸的极端夸张和精密写实主义。其二,男女面部的愉悦表情被描绘得很清晰。在这种“和睦同乐”中,尤其表现女性的快乐,这实质上构成一种男性性幻想/性妄想的投影。其意蕴有二:1)女性的快乐之源必须是男根。/另一种话术是男性在此处是辛苦的“奉献”,但这种奉献仍旧是一种反向的控制,女人在此种情况下构成主动的服从。2)被犯的对象乐于被犯,女人随时处于性交的准备状态。
·男人占有的资源,按原始性程度来排序是:暴力、权力和财力。而性力,是男人在丧失所有社会性资源后仍可凭此逆袭的唯一渠道(获得男人性的主体性地位)。
·女性主义运动兴起时,关于阴道高潮还是阴蒂高潮的争论。
Chapter8-近代的厌女症
近代的厌女症,可窥见于日本近代家庭机制分析中:1)婴儿潮第一代(1960s-经济高度增长,高等教育急速大众化)——“没出息的父亲”、“不满的母亲”、“不成器的儿子”、“不开心的女儿”(对于女性,脱离出身阶层实现阶层上升的机会,不是通过教育,而是通过结婚)。2)婴儿潮二代(日本经济从成长期进入停滞期;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二十年里,选择进四年制大学的女生人数急速上升,超过短期大学)——“自责的女儿”登场:结婚以外的获取社会成就的途径向女性开放,女儿接收母亲发出的双重信息:在期待中蕴含的自我牺牲与暗暗谴责。女儿们同儿子一样,被期待具备能够对“母亲的幸福”负责的能力和状态。
厌女症之历史性,表现为女性的自我厌恶成为所有生活在近代产业社会中的女性的普遍性情感。厌女症通过男性与女性的被比较而强化。在性别和身份的差异只能被当作不可改变的命运来接受的世界,只有“区别”而无“歧视”(117)可被比较的两者,被视作“一样的人”,彼此有可以公约的分母。而在这种情况下,歧视之不应当性才被觉察。而不愿意看到这种变化的人们,则总想把“歧视”拉回到“区别”。(example:郑州城市之光书店狡辩只招男性调酒师是出于保护女性,以及调酒是冷水作业,不适宜女性。)
近代的厌女症表征为女性之自我厌恶。作为社会性弱者(social minority),女性承受着“范畴的暴力”。范畴总是被社会支配集团所划分与界定,包含着历史的负荷。个体要首先接受既已存在的“女人的范畴”,才能成为主体,而对于女人来说,便要同时接受作为历史负荷的厌女症。女性主义者,便是对那个指定位置不满,对厌女症不能适应的人。/不存在不是从厌女症出发的女性主义者。
·引李珍宇例。“让·热内将命运改变为选择的‘自由’,正是让萨特着迷的‘存在主义式自由’”→一种将命运改变为选择的‘恶之行使’
·将“女人”这个强制的范畴改变为选择,“解放”的关键应该就在其中。(120)
Chapter-9 母亲与女儿的厌女症
在近代家庭制度之下母亲与女儿的厌女症(同样是一种厌女症历史性的表述):母亲通过厌恶女儿的“女人味”而在女儿心中根植自我厌恶的意识,女儿则通过目睹母亲的不满足不如意而轻蔑母亲。但作为压迫者,又作为牺牲者的母亲,令女儿在憎恶其的同时更多充满了对自己的谴责。女儿的厌女症,是包括厌恶母亲在内的自我厌恶。
·对弗洛伊德理论进行历史化的解读:只把他的学说视为产生于19世纪末维也纳的父权家庭之下、关于近代家庭中特有的性别分化机制的理论,而不是视为关于人类普遍心理的学说。(129)
·近代家庭(历史人口学概念)较之以往家庭形态的特征:1)以夫妻为中心;2)以孩子为中心;3)排除非血缘亲属。近代家庭在性别论上的特征:4)公私领域的分离;5)性别角色在两个领域的分担配置。近代家庭在欧洲形成于18-19世纪。
Chapter10-“父亲的女儿”的厌女症
“父亲的女儿”的厌女症:即全盘接受父权制话语的女儿的厌女症。“女儿的弑母”,是父权制对女儿的考验,如果她想得到父权制社会的接纳,就必须承认父亲的有利和优越性,并默认一切压抑和社会性不公正(歧视)。(田岛阳子)(136)example:厄勒克拉特→父权制下“父亲的正义”的代理人,其行为是对“母亲的欲望”必须从属于“父亲的正义”这个原则的再次确认。
做“父亲的女儿”,意味着甘心忍受自我厌恶和性别压抑。(148)
父亲的女儿,还被制作成“诱惑者”的角色。最爱的异性+严禁接触的身体=伴随禁忌的充满魅惑的对象。此种诱惑虽是男人自行制作,却往往在事后被构建为来自对方的。当然,在这种关系之中也能孕育出女儿的“复仇”。因为屈服于女儿的诱惑,便是父亲卑贱的最大证明,这给予女儿蔑视父亲的理由。
解放之途:并非是“父亲的女儿”或“母亲的女儿”二选一,因为只要母亲依旧充当父权制的代理人,母女关系就不可能和谐。“母亲”也罢,“女儿”也罢,无非都是父权制给女人的指定席位。“母亲的解放/从母亲的解放”和“女儿的解放/从女儿的解放”,互不可分。(148)
Chapter11-女校文化与厌女症
女校文化的厌女症:在女校文化内部展开的围绕“女人味儿”霸权的内部争斗。巴特勒的性别操演理论:女人味儿是一种展演(performative),女人通过持续地“扮女装”而“成为女人”。女校学生在女校外以及共学后通过“裙子”这一女装符号来实践性别差异。女校文化有双重标准,“被男人接受”的价值与“被女人接受”的价值不同。女人眼中的“好女人”,甚至隐含着“不受男人喜欢”的让女人安心的恶意评价。→女人的双重价值:靠自己挣来的价值,以及被他人(=男人)赋予的价值。
在女校文化的厌女症中生存的策略,就是披上“山姥的假皮”。女校文化中蕴含三种评分体系:学业分数、女性分数以及被女人接受的分数。女性分数高的女生,周围原本没有期待她的学业,因为她已经拥有生存下去的替代资源。而这种女生,常常需被迫扮演笨拙滑稽的天然呆角色,以此躲避嘲讽欺负。因为女人绝不宽恕被男人喜欢的女人。学业分数被期待为对“女性资源”匮乏的弥补,成绩好的女生,会被学业成绩不好的女生嘲笑女性资源的匮乏。女性的世界,被这种评分标准隔断,无法建立一个如男人般的同性社会性世界。
·在男女共处的场面,女生倾向于退居辅助地位。而女校则给予女生实施其主动性与统率才干的机会。女校学生明白男女同校文化与女校文化的“规则”差异,把对两者间落差的操纵调节视为一种生存技能。(154)
·“变装皇后”:一种男同性恋的女装策略。他们表演过度的引人发笑的女人味儿,反向揭示“性别实为演技”的事实,使性别的虚构性成为笑料。
Chapter12.13-“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
“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在某种维度上可推及为性工作者的厌女症,但东电女职员A子的情况显然更为复杂):在对东电A子事件的分析中,弗洛伊德的理论容易将所有因素都还原在父亲、母亲、女儿等家庭角色的范畴之中,反而会使性别要素成为盲点。(175)A子出卖性行为的标价,其实不是对自己,而是对男人的标价。在卖娼行为中,如果女人的性被不断降价以至抹除一切附加价值,个体便被完全还原为一个女性性器官。同理,职业娼妓在“性”之外加上“故事”,是为了提高“性”的附加价值。男人对于性欲的购买,同时是一种身份地位的标示:“满足我性欲的女人需要花这么多钱来取得/维修保缮”(e.g.美人妻;花瓶妻)。
买娼卖娼的营业,其前提是男人性欲机制的“不择对象”,仅对女性的符号便能发情(迷你裙、性器官、裸体等)。(这并非动物本能般的“兽欲”,恰恰是一种文化产物)。而卖娼的女人,卖的是“成为物品的自己”。通过自主地成为男人欲望的对象,她同样将男人还原为仅仅的性欲,将男人的所为反转,实现对男人的复仇。A子如是。
·A子的双重困境:她的自己挣得的价值,和被他人(=男人)给予的价值,由于她作为“父亲的女儿”的重负,都导致需要作为“给予认可者”的男人的确认。
Chapter14-女人的厌女症/厌女症的女人
不将厌女症作为自我厌恶来体验的两种“例外”策略:个体将自己视作女人中的“例外”,将除自己以外的女人“他者化”,从而将厌女症转嫁出去。途径两种:1.成为精英特权女人/女强人,被当作“名誉男人”对待。2.自认“丑女”(无法成为男人的性欲望对象,因此不能进入“女人”范畴),从而逃脱被估价的女人身份。相同的是,这两种例外,都能够强化对于弱者的歧视机制,并助其再生产。在第二种例外中,作家林真理子通过这一安全地带,站在了产出厌女症的父权制一方,并协助对这种体制的强化和再生产。(202)
Chapter15-权力的色情化
权力的色情化,一种“性的近代”的形态:指支配以性爱的形式进行。在近代社会的性欲管理装置运行下,正统的异性恋夫妻之间的性爱被置于特权地位。由此带来两项变化:①原本存在于婚姻内外的性,被限定于夫妻之间。②而在原本夫妻关系中并非必不可少的性爱,被置于家庭中的核心位置。上述现象可以称为“夫妻关系的性化”/“夫妻关系的色情化”。上野偏好“色情化”这一表述,因为这一表述暗含快乐话语的登场。权力对于性的控制,通过对快乐的管理来达成,即“权力的色情化”。快乐取代权力,可以实现终极的男性支配,这并非色情取代权力,而是权力以色情的方式出现。在丈夫的引导下体味到性之快乐的妻子,“白昼如淑女,夜间似娼妓”,成为资产阶级性道德的一个范本。(妻子对丈夫拥有“快乐的权利与义务,可那必须只对丈夫行使”)
·福柯在《性史》中列举的四项近代之后的“性欲望的装置”:1)儿童的性的教育化。→儿童的性成为管理对象,尤其指对手淫行为的禁止成为儿童教育规训的一项内容。2)女性身体的歇斯底里化。→女性的身体被视为性身体,对性欲的压抑被视为导致“神经病女人”的原因。3)性欲倒错的精神病理化。→除异性间性器官接触以外的多种性爱方式被视为错乱反常的快乐,通过精神病理学将之视为异常。4)生殖行为的社会化。→指夫妻关系以异性恋配偶为正统,作为生殖单位被置于社会的管理控制之下。
经由这四项对于“性”的管理,达到社会对个人“生命”的管理,“生命权力”由此形成。(210)
而在这四个压抑假说背后,存在着一个“性的隐私化”机制,即,把性逐出公共领域。将之隐匿起来,圈入私人领域即家庭之中,此后,家庭显著地成为充满性意味的空间。(213)→婚姻,成为性行为的社会许可证。“隐私”的词源,来自拉丁语的“被剥夺的”一词,指向被剥夺了公共权利的私人领域(公权无法抵达的黑箱)。父权支配、妻儿服从的“家庭的黑洞”得以形成。所谓“隐私”,对于强者,意味着不受公共权力牵制,可以自由支配的空间;而对弱者,则成为得不到第三者的介入和保护、充满恐惧、必须服从的场所。
·福柯:性(sexuality)本身为阶级的产物。性是一个阶级为了将自己区别于其它阶级而产生的。而将性“自然化”也是“性的近代”的主要特征。
将性“历史化”便是将性“去自然化”,解构将性视为“自然”的观念。
·性现象有多面性,不存在所谓“本质”。“性本来是具有攻击性的”,“性(应该)是亲密情感的表达”,均仅为一种规范命题。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与性优先地结合的某一特定物的可能性,即,什么东西最容易与性合为一体。“权力的色情化”,指在近代社会中,色情与不对等的社会性别关系即权力关系相结合的现象。
Chapter16-厌女症能够超越吗
超越厌女症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女人的路径,另一条是男人的路径。
女人的路径:女性主义者的路径,意识到自身的厌女症而决意与之斗争。
对于男人,“他者”的中心即为女人。男人的“自我厌恶”,表现为对“身为男人”的厌恶和“不够男人”的厌恶,两者都来自被他者化了的身体的报复。
男人的路径:超越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停止对身体的他者化,停止成为身体及身体性的支配者,停止将与身体相关的性、怀孕、生育视为“女人领域”。进而延伸,接受通过身体相关联的他人的存在,既不将他人视为支配控制的对象,也不视为威胁恐怖的源泉,而是完整地接受下来。停止对于女人(以及和像女人一样的男人)的他者化的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