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8世纪西方近代哲学
该篇日记是对《西方哲学史》内容的一次整理,整理的内容为“希腊哲学”,“基督教哲学”和“西方近代哲学”部分,主要围绕“西方近代哲学”进行展开,以供自用。
16—18世纪西欧哲学
01 概论
在西方近代哲学,思想家们高举理性精神大旗,自觉地把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当作了哲学的核心问题。
如果说古希腊哲学偏重于客观存在,中世纪基督教哲学执着于主观精神,那么西欧近代哲学则把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结合起来,用对二者关系的研究取代了偏执于任何一方的片面性,从而实现了哲学重心从本体论(存在哲学)和心灵哲学向认识论的转化。
历史发展的角度(回顾)
希腊哲学的三个阶段
- 早期 “自然哲学创立和形而上学发萌”的阶段
核心问题:万物的本原问题(“有形”与“无形”→“存在”与“非存在”)
米利都学派“无形”学派,万物本原归结为“水”“无定形的东西”和“气”;毕达哥拉斯学派“有形”学派,把万物本原归结为抽象的规定--“数”。赫拉克利特统一两派,万物本原归结为无定形的“火”,同时提出“逻各斯”,规定着本原“火”的燃烧与熄灭的运作。
- 鼎盛 “在逻各斯的基础上从自然哲学走向形而上学”的阶段
核心问题:“存在”与“一”的问题
两大流派:一派通过打碎逻各斯的“存在”与“一”而重构自然哲学(“一”分为“多”),使之结构化,如恩培多克勒“四根说”、阿克萨戈拉“种子说”、留基波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
一派通过对逻各斯本身的解构和重构,呈现出逻各斯背后的“尺度”,即人和神的“努斯”(心灵),并由此建立起哲学概念的思辨结构,所探讨的问题也不再限于自然,而是转向了人的伦理生活和社会生活。这就是由智者派的诡辩、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辩证法”所代表的唯心主义思辨哲学。
最后则是亚里士多德在柏拉图思辨哲学的基础上,融会自然哲学的思想精髓,建立起一个博大精深的形而上学体系,在本体论、宇宙论、认识论和逻辑学方面都达到了古希腊哲学的最高峰。
- 衰弱 “希腊形而上学衰落并专注于伦理学和人生哲学”的阶段
核心问题:人生如何能够达到“不动心”的幸福境界,自然哲学(宇宙论)、认识论和逻辑学则成为论证着一问题的手段。
三个主要思想流派:其一伊比鸠鲁派的感觉论的幸福主义伦理学,以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为理论基础;其二是斯多葛的理性主义的禁欲主义伦理学,以逻各斯主义的宇宙论为理论基础;其三是怀疑派对一切伦理学的解构,在理论上既解构了感性自然,又解构了理性的逻辑论证,只剩下一颗力求超越一切判断空灵心灵。这就为新柏拉图主义以“否定神学”的方式进入到基督教的精神氛围准备了思想前提。
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一味痴迷于抽象的形而上学,既排斥外在经验也排除内在经验。从培根和笛卡尔开始,哲学家们才不再固执于抽象的自然和抽象的精神,而开始对二者之间的具体联系产生兴趣,重心转移到认识论的问题上(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观精神如何实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问题)
基督教哲学的两个阶段
基督教哲学(无论教父哲学还是经院哲学)都没有脱离与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教义的关系,其所讨论的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和教义。基督教的理想是罪得救赎之后才能达到圣洁天国,基督教的本质精神就是唯灵主义,对应哲学到一种唯心主义观点(即精神比物质更具根本性),把作为思维对象的概念世界看得比作为感觉对象的现实世界更加本质和真实。
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受基督教信仰“灵魂得救”和“天国理想”的意识形态影响,不再像古希腊哲学那样关注自然世界和客观存在,而是把灵魂和上帝作为研究的对象。
核心问题:不再是世界的本原,而是精神的本质--通过对上帝这个绝对精神的追问而深入到具有人—神结构的个体意识的灵魂,深入到一般精神的能动本质。
- 教父哲学
基本特点:强调超理性甚至反理性的神秘信仰
一切哲学都采取了神学的形式,早期基督教所讨论的教义问题主要集中于上帝论、基督论和人性论三个方面,教父哲学最后达成的正统观点往往都具有超理性或反理性的神秘色彩,如三位一体、基督神—人性、原罪与救赎、上帝的预定和拣选......这些正统性的教义都与死而复活等教义一样,既不能为理性所理解,也不能被经验所证实。

如果说教父哲学以一种扭曲的方式把柏拉图哲学推向了神秘主义的极端,那么经院哲学则同样一种片面的方式把亚里士多德哲学推向了形式主义的极端。
- 经院哲学
基本特点:讲究繁琐的概念辨析和逻辑论证来证明信仰之物
承认信仰的至高无上性和不可动摇性,同时倡导注重逻辑证明的方法。试图通过逻辑的论证而不是单凭狂热的信仰来确定真理,而其逻辑论证内容的对象是想象的产物,既不能在感性的范围内加以直观,也不能在理性的范围进行证明,这里的“真理”依旧是在主观精神世界里的。经院哲学导致了理性神学的产生(托马斯·阿奎那)。
争议问题:“共相”(逻辑上“种”与“属”)的问题
争论分歧在于“共相”到底是独立于个别事物而存在的客观实体,还是只能寓于个别事物之中的普遍本质或抽象概念。由此导致了实在论与唯名论的对立。
西方近代哲学产生与发展
近代哲学开始于弗兰西斯·培根和笛卡尔。
研究对象:思维与存在的关系
17—18世纪科学兴盛,西欧哲学的主要兴趣表现为对认识的来源、方法、过程及其真理性等问题的探讨,不同的科学方法使他们在认识论问题上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在自然科学中,普遍运用的两种方法,一是对各种自然现象进行观察和实验的方法,而是对各种观察的材料和实验的结果进行数学处理和理性分析、推理的方法。两种方法形成了尖锐对立的两个哲学派别。
两个哲学派别:经验论哲学,在对感觉经验进行概括和提升的基础上制定了经验归纳法;唯理论哲学,以天赋观念或天赋原作作为逻辑起点而发展了理性演绎法。培根代表着实验科学的哲学,这种哲学起源于“外在的”经验;笛卡尔代表着自我意识的哲学,这种哲学产生于“内在的”经验。
从培根和笛卡尔开始,哲学重心转移到认识论上,哲学家们开始对抽象的自然和抽象的精神二者之间的具体联系产生兴趣(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观精神如何实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问题)。

休谟的不可知论割裂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莱布尼兹的独断论则直接把思维等同存在。直到康德至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时期,才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和辩证综合。
02 早期经验论哲学
产生于17世纪的英国
时代背景:实验科学兴盛,宗教信仰的氛围较为宽松,圈地运动刺激资本原始积累
基本原则:“凡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觉中。”
弗兰西斯·培根

经验论哲学的开创者。根据科学的实验精神,首先建立了经验归纳法。他强调科学知识必须以自然事物作为研究对象,以感觉经验作为认识的起点,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实现对自然形式或规律的认识。
【四假象说】
培根认为研究自然的首要工作就是观察自然,然而人们对自然的观察常常被他们心中各种先入为主的思想偏见所遮蔽,因此要想获得真正的科学知识,首先必须扫除包括经院哲学在内的各种思想偏见。培根把这种偏见称为“假象”
四类“假象”:
- 族类的假象:亦即,总是以人类的尺度而非宇宙的尺度来作为认识的根据,从而使自然事物的性质常常因为人类理智的偏见而遭到扭曲。
- 洞穴的假象:这是指个人受其习性、环境和教育的影响而产生的偏见,导致了认识的偏差。
- 市场的假象:这是由于语词的误用而引起的谬见;亦即,人们相互之间如果使用的概念不当,就会造成理解力方面得障碍。
- 剧场的假象:它源于人们对权威、教条、传统的哲学体系之盲目信仰,丧失了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
作为近代经验论哲学的奠基人,培根强调感觉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对客观事物的感觉是一切知识的源泉,但他没有像后来的经验论者那样过分地夸大感觉的经验的作用,而是力图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间寻求一种协调关系:真正的科学认识应该从感性材料出发,经过理性的归纳逐步上升到真理性的知识。
真正的科学认识不应该像蚂蚁(暗指狭隘的经验派)那样只去采集现成的材料,也不应该像蜘蛛(暗讽理性派或经院哲学)那样只凭自己的材料来编织丝网,而应该像蜜蜂一样,先从庭院和田园采集花粉,然后再用自己的能力进行消化和加工,最终酿造成蜜糖。
【科学归纳法】
为了寻找一种新的科学研究方法,培根针对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而撰写了《新工具》一书。旨在说明:研究自然科学必须采用新方法或新工具,这种新工具只能使基于切实的感性材料之上的归纳方法。这种方法以感觉经验作为出发点,以观察实验作为手段,尽可能排除心灵的自由臆断和僵硬的三段式推理,通过逐级归纳而上升到普遍公理,此方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从若干个别事例中发现普遍的因果规律,强调把握单纯现象背后的本质联系,寻找事物的“形式”。
“三表法”
例子:研究热的“形式”
首先收集有关的感性材料,并为此列出三个表:
- “本质或具有表”,列举了28条样式不同但同样具有热的例证,如阳光、火、热水等等。
- “差异表”或“接近中的缺乏表”,列举了32条与上述例子相似但却缺乏热现象的例证,如阳光和月光都是光,但阳光热而月光不热。
- “程度表”或“比较表”,列举了41条在同一条件下按其不同程度而具有共变关系的热的例证
在尽可能详尽地列举了有关例证之后,再通过分析、比较和排除来对这三个表中的例证进行归纳,从而得到“关于热的形式的第一次收获”即对热的“形式”的初步规定:“热是运动的一种特殊情况”。
在“第一次收获”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的对运动本身进行限制,找出具体的种和属差,最终得出如下结论:“热是一种扩张的、受到抑制的、再其斗争中作用于物质的较小分子的运动。”
【朴素唯物主义】
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对本体论进行论述,认为物质自然界及其规律具有客观实在性,自然届的万物是由一些被称为“分子”的物质颗粒构成。强调自然界具有支配万物及其性质的客观规律,并且这些规律不仅寓于客观存在的个别事物中,而且也可以在思维中被认识到。
在自然中真正存在中真正存在的东西,虽然除掉个别物体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纯粹个体的活动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但是在哲学里面,就是这种规律以及对于这种规律的研究、发现和解释构成知识与活动的基础。
这种观点使他超越了实在论和唯名论的一般水平,达到了对共相问题的唯物主义理解。
物质形式的多样性
在物质的运动方面,自然界的物质微粒是永恒存在和自己运动的,物质运动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曾提出过19种物质运动形态。在物质的性质方面,除古代原子论者提出的现状与大小之外,还提出了颜色、声音、冷热等多种“简单性质”。
【双重真理】
认为从理性的自然之光中得出的“哲学真理”可以与神意启示中得到的“宗教真理”并行不悖。
托马斯·霍布斯
【哲学的定义、目标、对象、机械论与功能主义、实体与偶性、利维坦】

对哲学的定义
霍布斯在《论物体》将哲学界定为一门从结果求原因的或者从原因求结果的推理的学问,认为单纯的感觉和经验虽构成了哲学的基础,但未上升推理,因此还未是哲学,哲学作为一种推理的学问,它首先根据物体本身的能力和特性来对物体进行区分并加以命名,然后根据观察和思考把这些名称组合成判断或命题,最后再依据因果来对这些命题进行推理,由此可以看出,霍布斯把哲学理解为概念、判断、推理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就表现了物体之间的因果关系。
“哲学”是关于结果或现象的知识,我们获得这种知识,是依据我们首先具有的对于结果或现象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加以真实的推理。还有,哲学也是关于可能有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这是由首先认识到它们的结果而得到的。
哲学的目标
是利用已知的知识“为人生谋福利”。认为所有思辨活动都是为了某种实践目的服务的。人类的最大利益不是再一种纯粹的思辨活动中去认识上帝和追求天国,而是掌握那些能够带来实际好处的技术。
哲学的对象
两类对象:一类是自然的物体,另一类是人们的意志和契约所造成的物体,即国家。由此,霍布斯把哲学分为自然哲学和公民哲学。
霍布斯把哲学的对象规定为处于产生过程中和具有某种特性的物体,那么,无物理特性的上帝不属于哲学研究的对象,由此克服了培根的“双重真理”观,明确表示“哲学排除神学”,哲学排除一切不是靠着自然的理性、而是凭着神秘的启示和教会的权威而得出的结论。
【机械论和功能主义】
在自然哲学中,霍布斯一方面把培根创立的唯物主义经验化系统化,一方面把它推上了机械论的道路。物体具有三个特性:客观实在性、广袤性和可感知性。不同于培根关于物质和运动的朴素辩证法,霍布斯不仅否认了物体的质的多样性,还将其视作惰性的,它的运动来自于外力的推动。
霍斯的世界观不仅是机械论的,而且还是功能主义的,他只描述构成自然世界的各个机械部分的实际功能和运作过程,并不解释世界的终极原因和隐秘目的。
这种机械论和功能主义的观点虽有片面性,但却把上帝、“第一推动力”“第一因”“终极目的”“隐秘的质”等一切形而上学的东西都摒除在自然之外,使哲学摆脱了考虑形而上学的神学问题的桎梏。
【实体与偶性】
霍布斯把物体称为“实体”,而把物体的各种属性,如广袤、动静、颜色、气味等称为“偶性”。一般来说,偶性依附于物体,但是它却并不构成物体的任何部分,物体可以离开偶性而存在。物体是是不生不灭的实体,偶性是变化无常的性质。
- 偶性
霍布斯对偶性的定义中蕴含着把偶性主观化的倾向。
“偶性”就是某个物体借以在我们心里造成它自身的概念的那种能力,或者我们认识物体的方式。
“偶性”分为两类,
- 一类是广袤或形状,它构成了物体的本质属性,与物体共存亡。
- 另一类是动静、颜色、气味、冷热、软硬等,这些偶性并不属于物体本身,它们发生了改变,物体并不会因之而消灭。
霍布斯承认广延或现状这类偶性与物体具有客观实在性,但是他却认为颜色、气味、冷热之类的偶性并不具有客观实在性,它们只是“运动、激动或变动对我们的显现”,是对象在我们头脑中造成的一种主观映像。
- 实体
我们没有实体的概念;因为我虽然承认作为一种能够接受不同的偶性并且偶性的变化而变化的实体是由推理而被发觉和证明出来的,可是它不能被领会,或者我们对它没有任何概念。
霍布斯对物质“实体”采取了一种唯名论的态度,认为其如同“上帝”“灵魂”一样,是一些没有确切内涵的名称。
【感觉与推理】
- 感觉
承认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觉经验;对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进行了批判,认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天赋观念,人们只有对于可以感觉、观察到的物体才能产生真正的知识。
- 推理
承认感觉是一切知识的来源和开端,但是却认为哲学从根本上是一门推理的学问。把推理等同于计算,认为“推理是与加和减相同的”,“一切推理都包含在心灵的这两种活动--加与减里面”。霍布斯所谓的“推理”仅仅是复杂观念的组合和分解过程。
“推理”更多地是指从结果去推论原因,或者从原因去推论结果的方法。他把前者称为分解或分析,把后者称为组合或综合。
- 由果推因。分析的方法是一种发明的方法,是从个别的事实推出普遍的原则,即经验的归纳。
- 由因推果。综合的方法是一种证明的方法。是从普遍的原则推出个别的事实,即理性的演绎。
在霍布斯那里,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经验知识与理性知识是彼此分离和互不相干的,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完全是两套并列的认识方法和知识系统。
【利维坦】
- “自然状态”
- 社会契约论
他主张所谓的「权力的相互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最终导致了国家和法律的产生。他强调社会契约的订立是为了使人们免于相互残杀。
约翰·洛克
观念的两个来源、两种观念、两种性质

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 - 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哲学家和医生,被广泛认为是最有影响力的一个启蒙思想家和俗称“ 自由主义”之父。认为是英国最早的经验主义者之一,按照弗朗西斯·培根爵士的传统,他对社会契约论同样重要。他的工作极大地影响了认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他的著作影响了伏尔泰和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许多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以及美国革命者。他对古典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反映在《美国独立宣言》中。 (来源:百度百科)
【观念的两个来源】
在理性和知识方面所有的一切材料,都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可以一句话答复说,它们都是从“经验”来的,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而且最后是导源于经验的。
- 白板说
人心就如同一块没有写字的白板,上面的一切观念都来自于经验。
- 观念的两个来源
洛克把经验分为两种,感觉与反省,即外在经验和内在经验,构成一切观念的来源。感觉在先,反省在后。
- 感觉是我们感官对外界物象刺激的感受,我们关于颜色、冷热、软硬、苦甜之类的观念都来自于感觉,构成了我们大部分观念的来源。是一种外在经验,以外物为对象;
- 反省是对各种心理活动的注意,我们由此而获得了知觉、思维、怀疑、信仰、推理、认识、意愿等观念。是一种内在经验,以心灵为对象。
【两种观念】
- “简单观念”
通过感觉和反省得到的只是一些“简单观念”,这些观念是心灵既不能制造,也不能毁灭的,心灵在接受它们是被动的。
- “复杂观念”
心灵通过对简单观念的组合、比较和抽象而得出一些“复杂观念”。这些“复杂观念”可以分为三类,即“样式”“实体”和“关系”的观念。与被动地接受的简单观念不同,复杂观念“是由人心随意做成的”
- “样式”(modes,或译“情状”)是指实体的一些状态,“样式”观念或者由同一种简单观念集合而成,如“一打”“二十”等表示数量的观念;或者由不同的简单观念混合而成,如“美”是由引起观看者的形相和颜色组合而成,“偷盗”则是由“物主”“所有权”“变换”等观念组合而成。
- “实体”(substances)观念也是简单观念的组合体,但与“样式”观念不同,它构成了各种性质赖以依附的基质,具有独立存在性。有两种“实体”:一种是简单的实体观念,如单纯存在的人或羊;另一种是集合的实体观念,如军队和羊群等。
- “关系”(relationship)观念是对简单观念加以比较而得到的,如“父与子”“夫与妻”“大与小”“因与果”等等。关系的本质在于两个事物的相互参照和比较,由此,关系观念是相对而言的。当关系中的一方不复存在是,另一方也就失去了意义,尽管它作为一个实体依然存在着。
【两种性质】
洛克在对简单观念进行考察时,把人心通过感觉和反省而直接获得的东西称为“感觉”,而把物体中能够产生观念的能力称为“性质”(quality)。
物体所具有的性质可分为两种: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
- 第一性质:指那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物体相分离的性质;例如广袤、体积、形象等。我们关于这些性质的观念,是物体的真正肖像,反映了物体的客观状态。
- 第二性质:不是物体本身所具有的东西,而是物体借其体积、形相和运动等等第一性质在我们心中产生诸如颜色、声音、滋味等观念的能力。这些第二性质虽然也源于物体的刺激,但它们却具有因人而异的相对性,并非是物体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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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种实体: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
(1)物质实体:来自感觉的简单观念所寄托的基质。
(2)精神实体:来自反省的简单观念所寄托的基质。
6.两种本质:实在本质和名义本质
(1)实在本质:是指潜藏在物体的各种可感属性背后,并且支撑着这些属性的实在构造,这种构造是我们无法认识的。
(2)名义本质:则是指我们通常所使用的「种名」、「属名」,如人、黄金等,这些抽象的名称这些都只是人们为了传达知识而制造出来的复杂观念,他们并不能使我们真正认识物体的实在构造。
7.知识三等说:洛克所谓的知识,来自于观念与观念的相符合。
(1)知觉的知识:是指心灵直接在两个观念中的观察得到的,例如红的。他认为这一类知识是最清楚、最可靠的知识;它构成了全部知识可靠性的根本保证和证明的知识之基础。
(2)证明的知识:这是次一等级的知识,是心灵通过其它观念的媒介而推出两个观念之间是否相契合而得到的知识。
(3)感性的知识:这是关于特殊外物存在的知识,它所处理的不是观念之间的契合与否,而是观念与外物之间的契合与否。
(4)洛克认为,直觉、证明和感觉分别给我们提供了关于自我上帝和外物存在的知识。
8.三权分立说: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三种,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主张不同的权利应该由不同的机构来掌管。
9.洛克的三权分立思想后来经过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进一步修改,最终发展成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利彼此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学说,它对于防止权利滥用和政治腐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晚期的经验论
贝克莱在贯彻经验论的基本原则方面仍然是一个半途而废者,他否定了洛克的物质实体,却保留了他的精神实体。休谟则接着贝克莱把经验论推到更加彻底的地步,不仅对各种实体都进行了根本性的执疑,而且否定了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从而使经验论最终陷入了怀疑论。
(一)贝克莱→视觉与触觉、存在就是被感知
1.他把洛克关于物体的两种性质转换为主体的两种感觉;亦即用触觉对象和视觉对象来取代洛克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
2.视觉与触觉:
(1)触觉:对象是广延、形相等,是客观实在的、绝对的和恒常不变的。
(2)视觉:对象是光和色等,是主观的观念、是相对的且会因时因地因人而有差异。
3.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认为事物都是可感物,而可感物是由各种可感性质集合而成,而「观念」就是可感性质与感觉的统一。因此,事物是观念的集合;亦即「存在就是被感知」也就是说,观念(或物质之存在)不能离开心灵独立存在,因而它们离开能感知它们的心灵或能思想的东西,便不能有任何存在。所以,心外并不存在什么物质实体,整个世界只不过是精神或自我的一种感知而已。
(二)休谟→知识只是印象和观念、否定任何实体之存在、否认有普遍必然的因果法则、反对理性神学
1.休谟像一切经验论者一样,把感觉经验确立为知识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凡在理智之中的,无不先在感觉之中」;并表示「思想中的一切材料都是由外部的或内部的感觉来的,人心和意志所能为力的,只是把它们加以混合和配列罢了。」
2.休谟像贝克莱一样把事物说成是印象或观念的集合,坚持「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观点,认为「我们的观念超不出我们的经验」;并站在经验论的立场上对「实体」进行了根本性的怀疑。
3.休谟把通过感觉经验获得的东西称为「知觉」,而又把知觉分为两类,即「印象」和「观念」。
4.印象和观念:他把「观念」说成是「印象」的摹本,认为通过感觉和反省而获得的「印象」是强烈的、活跃的和界限精确的,不容易陷入错误。而思维和推理中抽象的「观念」,都是微弱的、暧昧的,常常容易与其它观念相混淆而导致错误。
5.否定任何实体之存在:休谟坚持「除了印象和观念之外别无他物」的彻底经验论立场,他不仅把物质实体知觉化,而且把精神实体和上帝知觉化了。
6.否认有普遍必然的因果法则:
(1)强调「因果联系」的根据不是理性,而是经验。
(2)他认为各观念间的联系原则有三种:一是「相似联系」;一是时间或空间中的「接近联系」和「因果联系」。我们正是依据这三条原则,通过联想的作用而把各种观念联结起来的。
(3)他认为所谓的「因果联系」不过是对事物之间恒常出现的先后联系和接近关系的一种习惯联想或心理错觉而已。
(4)并主张任何事物本身都无所谓必然性,必然性只不过是人思想中的一种决定作用而已。
7.反对理性之神学:
(1)他主张我们对于神的观念都是缺乏经验基础或虚构的。
(2)他认为人们对于万物起源或者宇宙终极原因的解释,只是出于我们的生活习惯、文化教养和思想信念,这些解释并不能在经验中得以验证。
(3)他将宗教信仰的根基建立在个人的良知和情感之上。休谟强调,一个怀疑主义者并不怀疑上帝的存在,而只是怀疑关于上帝存在的各种理性证明,怀疑人们凭着自己的有限理性而对上帝的性质妄加臆断的做法。
8.其理论主张的缺点:
(1)他将经验论推向极端,坚持「除了印象和观念之外别无他物」,也坚决反对「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这样一来,整个世界就成为一推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是什么的知觉集合。
(2)如此,知识本身同时也就成为一推凌乱的印象、观念碎片的随机拼凑、没有任何规律性可言。这样使经验论做为一种知识论的有效性本身受到了挑战。
唯理论哲学
发生于欧洲大陆的哲学思潮。永远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愿望,不求改变世间的秩序。(笛卡尔)
一、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观念的三个来源、两种实体
(一)我思故我在
1.通过普遍怀疑去寻找那些不可怀疑的东西。
2.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把「清楚分明」的理性,确立为判定真理的唯一标准,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我在那些东西里找到哪管是一点点可疑的东西,就足以使我把它们全部都抛弃掉」。
3.笛卡尔认为,虽然我们可以对一切存在物进行怀疑,有一样东西却是不可怀疑的,那就是「我在怀疑」这件事情本身。
4.因为,即使对「我在怀疑」进行怀疑,仍然证明了「我在怀疑」。
5.这样,笛卡尔就从他的普遍怀疑中引出了再也不可怀疑的第一原理,即「我思故我在」。
6.亦即,笛卡尔把「思维我」确立为哲学的绝对起点。
(二)观念的三个来源
1.天赋观念:它包括几何学的公理、逻辑的基本规律,以及关于上帝的观念。例如,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2.感觉提供的观念:这类观念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它们经常不由我自主而呈现给我。例如,声音、颜色等
3.关于现实世界并不存在东西的虚假观念:例如,美人鱼。
4.在笛卡尔看来,由感觉来的观念是相当不可靠的;我们无法用感官来断定真假,只有依靠理性才能使我们获得真理性的知识。
5.因此,只有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才是真正的知识来源和前提,所有真理性的知识都是以「天赋观念」为依据而清楚明白地「演绎」出来的。
(三)两种实体:
1.实体的定义:凡是被别的东西作为其主体而直接寓于其中的东西,或者我们领会的某种东西由之而存在的东西。
2.绝对实体:是自因的存在,即自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这种绝对实体就是上帝。
3.相对实体:只依靠上帝而不依靠其它事物就能存在的东西。甲、物质实体:其唯一的本质属性是广延,即占有空间,它遵循自然规律而运动。乙、精神实体:其唯一的本质属性是思维,它根据自由意志而行动。丙、物质无思维,精神无广延,这两个实体是彼此独立、互不干涉的,他们构成了两个相互平行的世界。丁、这就形成了笛卡尔的「心物二元」立场。
(四)理论缺点:
1.在笛卡尔那,上帝的存在不仅在认识论上保证了我们观念和知识的真实可靠性,而且也在本体论上成为整个世界由以确立的逻辑基点。
2.亦即,为了解决天赋观念或原则的来源,他不得不求助于于上帝,以上帝作为整个知识系统和形上学的最终保证。
3.如此,其理论将会发展成「形上学的独断论」。
二、斯宾诺沙→神即自然的泛神论、四种知识
(一)神即自然的泛神论:
1.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个绝对无限的实体,他不动、不变,这就是神或自然。
2.神既是万物由以产生的原因,也是万物得以活动的原因。
3.而神作为万物的原因是内在于万物之中,而不是超越于万物之外的。亦即,神内在于自然之中。
4.斯宾诺沙把自然万物都看作是神性的具体表现,这即是所谓的「泛神论」。
5.在斯宾诺沙那,神不再是有人格、有意志、超越于自然之外并且随时用神秘的奇迹来干预自然进程的纯粹精神力量,而是按照其自身规律必然运行的自然界本身。
(二)四种知识
1.斯宾诺沙把知识分为四种:
(1)由传闻或任意的名称得来的知识。
(2)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
(3)由推理得来的知识。
(4)由对一件事的本质认识而得来的知识。
2.他把前两种合并为一类,并称为「想象」或意见,由推理而得到的知识被称为「理性知识」,由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而得到的知识则被称为「直观知识」。
3.他认为「想象」或意见是不可靠的。「理性知识」是可靠的,但其可靠性最终来自于直观。而「直观知识」才是最可靠的,这就是「真观念」。
4.亦即,在斯宾诺沙那,关于神或自然(一个必然存在的实体)的「真观念」构成了一切理性知识即推理的前提。
5.他并且明确地表示「必需首先有一个真观念作为天赋的工具存在于我们心中」。
(三)伦理学与政治观:
1.他认为,人的情感和欲望是造成人奴役状态的根源,只有克服它们才能得到自由。
2.认为「心灵具有不正确的观念愈多,则它便愈受情欲支配」。
3.他强调,政治的真正目的就是实现自由,而在所有政体之中,民主政治是最自然,与个人自由最相合的政体。
三、莱布尼兹→单子论、前定和谐说、有纹路的大理石、两种真理、矛盾原则和充足理由原理、最好的世界理论
(一)单子论
1.莱布尼兹认为,由于任何具有广延的东西都是可分的,所以真正单纯的和不可分的「单一实体」必须是没有广延、没有部份、没有量的规定性之东西,它称之为『单子』。
2.单子是一种具有能动性的「实体的和有生命的点」。它们是「构成事物的绝对的最初本原」,也是事物运动的终极根源。
3.他常常把单子称作「形式」或「灵魂」。是「无形体的自动机」,它们自身中的自发能动性成为它们内在活动的源泉。
4.单子本身是单一的,但数量上不是唯一的,而是无限多的,世界万物都是由这种精神性的实体构成的。
5.单子的特点:
(1)单子没有部份,因此它们不能以自然的方式合成或解散,只能突然产生,突然消灭。而上帝是最原始的单纯实体,是创造一切单子的单子;所以单子的产生和消灭都是由上帝的奇迹决定。
(2)每一单子都是自身封闭的,彼此孤立而不发生相互作用的。
(3)单子是精神性的实体,它们之间不存在量的差别,只有质的差别。
(4)不仅在构成不同类别的事物单子之间,而且在构成同一类事物的单子之间也存在着知觉能力上的细微差别。亦即,来布尼兹,不仅主张单子的数量是无限的,而且认为宇宙间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单子。
6.因此,所有的单子都是在彼此孤立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固有的内在原则而运动变化。
7.因为,莱布尼兹认为上帝在最初创造每个单子的时候,就把能够使它们相互协调一致的程序放进单子里面去了。
8.所以,上帝就如同宇宙秩序总谱的作曲者,彼此孤立的各个单子正是根据。上帝的「前定和谐」来进行各自的自然变化,从而使得整个单子世界保持了一种有条不紊的秩序。
(二)有纹路的大理石
1.莱布尼兹认为人心并不像洛克所说的,是一块没有任何痕迹的「白板」,而是一块「有纹路的大理石板」。
2.他认为观念和真理,就作为倾向、禀赋、习性或自然的潜能天赋在我们心中。
3.因此,他认为感觉经验的作用,只不过是把这些「感觉不到的知觉」唤醒
为可被心灵自觉地加以注意的统觉而已。
4.莱布尼兹不像笛卡尔那样只把某些观念说成是天赋的;而是更积极的主张,我们的一切观念都是天赋的,只是清晰的程度不同而已。
5.因此,他认为「理性的观念」是清晰的观念,感觉经验则是模糊的观念,它们是引起我们反省以达到清晰观念的机缘。
(三)两种真理
1.推理的真理(必然的真理):是根据理性而来的;是逻辑的、必然的,奇反面是不可能的。
2.事实的真理(偶然的真理):是从感性经验来的;是感性的、偶然的,奇反面是可能的。
(四)矛盾原则和充足理由原理
1.矛盾原则:我们可以判定相互矛盾者何者为假,何者为真。适用于纯粹数学和逻辑学中的分析命题,它完全不依靠感觉经验的例证,只需从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依据天赋的内在原则进行演绎就可以达到普遍性的真理,而此即是『推理的真理』。
2.充足理由原理:我们可以断定一个真实的事物,必有其如此存在的充足理由。适用于经验科学中的综合命题,它从经验的事实出发,通过大量例证的归纳,从各种事物的纷繁复杂的偶然性联系中寻找出某一种事物的动力。因和目的因;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就是『事实的真理』。
(五)最好的世界理论:
1.在莱布尼兹看来,我们这个宇宙中虽然存在着大量的罪恶和不幸,似乎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但这只是从我们人类的有限眼光看来才是如此。
2.因为他主张,任何在人看来是不好的事情,在上帝那里都是有用意的,本身就是上帝运用完美无缺的智慧、仁慈和权能进行综合考虑的结果,因而都是好的。【此一观点影响黑格尔所说的「凡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3.他认为,在现实世界中,如果没有恶,也就不会有善,或者说善也就不会有表现出来的机会。因此,有了善和恶,也才有了自由意志选择的余地,人的自由也才是可能的。
4.而上帝创造这个世界是一个保证善能够得到最大表现的世界,也是一个能够让人发挥其最大自由的世界。
5.所以,我们的世界是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四、理论的缺点:承认“事实的真理”,这在某种程度已经有经验论的倾向,所以他算是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