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形容痛苦,或证明它
痛是基于共情来的,比如我曾经肿过智齿,而你也肿过,那我们一定大概能够了解智齿问题对自我的影响。如果没有肿过智齿,我也可以形容下说“像是长了巨大无比的溃疡,没法吃东西”,那么大概我们也会了解这个痛感有多强烈。我不必真的骨折,就可以感受到别人骨折的巨大疼痛。
缺乏共情的往往就比较不容易了,比如女性的生理痛形容给男性,一般是不容易形成共鸣的,男性没有周期节律性的疼痛感。只能联想为蛋遭受重击,或者阑尾发炎之类的。此类较之可共情的范畴,又复杂了一些。
心理痛苦则是另一回事儿了,这完全是不可形容的。如果以现在的我,像过去的我说教心理痛苦,怕是自己也无法理解。
“想象一下,小时候猫已经几个星期没回家,可以确定它丢了的那种心情。”
“可是,我已经走过来了,虽然哭几次,但是也没有很强烈的记忆。”
至于低沉失落感,心悸,这些更加难以共情,是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有明显的情感波动,亦或者有,也不能成为共情的理由。可能,别人只需要呼吸几次,这种波动就消失了。
基于以上,形容痛苦似乎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事儿,徒然留给听众一些莫名其妙的修辞手法。
或者,我们通过证明来解决。但是这里有个问题,痛苦的证明是一个更主观的事儿,科学仪器做不到精准的度量脑子里的残影。量表?可以伪装嘛。人类的理性很难被轻易说服,而痛苦者的理性,似乎总能找到反例,来反驳证明。痛苦者为什么要反驳自己,他们大概是出于对别人的头脑的理解,来为别人设身处地的思考自己证明自己之所以痛苦原因的不成立,来证明自己不配拥有痛苦的理由,恰如自己不配拥有别的一切。
所以,证明之成立,需要以不可辩驳的证据。这个证据,恰好是死,死是可以引起共情的完美证据。一旦把证据想清楚了,一切生存的进程都成了“你不痛苦”的绝佳例子,这种自我怀疑会加重痛苦者之所以为痛苦者。一面,是作为痛苦者的个人感受,另一面,是你根本不痛苦的完备证明。生存,成了绝佳嘲讽。
当面和西西弗斯说,你这块石头看起来轻飘飘的,这惩罚根本不厉害嘛。你要证明这石头很重,那你就根本不应该推得上山去。作为被惩罚者,需要自我证明惩罚之所以为惩罚,甚至于要自我试探加大惩罚,结局是西西弗斯推不动的那一刻,石头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