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穷极一生追求的爱是爱吗?——爱与关系&零与博弈
非原创
via@Derek不岔道
大部分人穷极一生追求的不是爱情,而是关系(Relationship)。你以为的爱情不过是关系中的逐利行为。
关系的本质是世俗价值的博弈/匹配与合作。
世俗价值包括:颜值价值(Goods)、情绪价值(Services)和供养价值(Consumer)。
颜值价值是一种高便携性的商品;
情绪价值是产品的附加值,有着抬价压价/打折抵扣的效用;
供养价值代表了对产品的消费能力,比如女生要彩礼,要求有房有车,并不是在刁难男生,而是因为双方并非竞争对手,而是潜在的合作者,合作内容就是借助对方拥有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在合作中,价值错配的现象时常发生。
从时间维度上来看,很多同年龄男性之所以没有女性成熟,往往也是因为赛道不同,一个追求的是成为商品(颜值价值/情绪价值),一个追求的是成为消费者(供养价值)。拿着外貌价值的高峰时期与低谷时期的供养价值相匹配的话,假如这是两个一生中各时段的平均世俗价值基本相等的人,那么在年轻时的结合,很可能就是一个上娶一个下嫁,男追女的现象自然也很常见。
(也有男女追求的价值相反的情况,在此不讨论个例。)
又比如从市场维度来看,在大部分情况下,为什么我们会和另一半吵架争执?本质上就是因为商品和消费者在抬价压价的博弈中,价位没谈拢,和艺术品拍卖一样,艺术品本身不具有价值,竞争和叫价决定了商品的价格。
商品追求的是最小的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可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完全(Imperfect Competition),商品没有匹配到最具支付意愿的消费者,自然会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
而消费者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Maximization of Utility),产品同质化(好看的太多了)如此严重,花同样的钱没有选到最优商品组合,当然会觉得自己亏了。
于是合作失败。
简单来说,就是一方觉得自己的价值被低估,而另一方又没有充分的购买意愿,于是通过互相诋毁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价值和消费能力,来维护自尊。
金钱是文明的产物,只是一个媒介,商品和商品、价值与价值之间,也可以直接进行置换,比如长得好看的男模和天菜,在发生关系(颜值价值置换)时,会进行互相免单的行为。这种行为源自于远古时代的以物换物(Barter)的原始交易方式。
有时候,建立博弈匹配与合作是有交易风险(Transaction Exposure)的,需要进行市场调研和风险管控。比如说,“爱一个人就应该把ta宠成孩子”这种谎言级的完美观念,就割了无数舔狗的韭菜,投入的时间精力石沉大海,好看的人享受颜值的所有红利,同时不需要承受对方真实的需求。只谈权力不尽义务,不付出却能得到一切,本质上是缺乏市场调研,对市场价没有认知,信息不对称的泡沫而已。所以风控尤为重要。
所有的利益存在于我们一切交往的根本,大部分人追求的所谓爱情并不是爱情,而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始于利益,就像做慈善也是为了获得受人尊敬或遵从内心道德感的心理利益一样。这种源自于基因的逐利行为,不包含任何精神层面的价值追求。
那么,那些追求世俗价值最优解的人,最终赢了吗?也许是的。
我们换个角度想一个问题:如果回到大学校园里,你遇到了乔布斯马化腾马云,你会和他长相厮守吗?答案显然也是不会的。因为在世人眼光里,当时的他们并不符合所列出来的世俗价值。因为你信奉世俗价值,那么即使你遇到了未来的世界首富,你也会对当时的他们嗤之以鼻。
当潮水褪去,天秤的两端,零和游戏没有真正的赢家,追求关系、客观衡量的可操作性非常大,而追求爱情,需要的是完全不同的诉求和能力。世界上大部分的链接是建立在共享欢愉的基础之上,可替代性非常强,鲜有人去理解痛苦/拆解痛苦。理解不到这个层面上,离真爱都很遥远。
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精神价值、理解痛苦之上的,是两个精神富足的人灵魂上的高度契合,不为世俗价值裹挟,彼此保持高自尊地共同对抗世界的虚无,是违背基因常理的浪漫。
简单来说就是,三观/精神/信仰的共鸣与契合,共修精神世界。
说起来简单,在现实中却很难,因为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是没有三观的(抱团、盲从、易引导的三观等于没有)。大部分人不读书,他们的三观是继承父母的,可他们的父母也没有三观,对世界毫无认知和共情能力,却奢望碰到灵魂契合的人。
连三观都没有,谈什么精神上的共鸣?
最深度的链接从来都不是共享欢愉,而是愿意陪你一起拆解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