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额终身寿险
最近常有人问:“当前的投资环境下应该怎么投资,家庭资产该如何安全保值增值,是买股票,买理财产品还是买保险?”

在投资里,高收益、低风险和流动性三者不能兼得,最多只能占到两个。如果盯着高收益,就得承担高风险。
所以,在这样的投资环境下做家庭资产配置,我觉得增额终身寿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且自4.025%预定利率的年金险停售后,3.5%复利增值的增额终身寿险就逐渐走红了。
理由是增额终身寿险作为保险类资产,难能可贵的能做到保本、锁定利率和帮助家庭资产稳健增值。

01
什么是增额终身寿险?
传统寿险
先说说我们平常最为熟悉的定期寿险,也是大多数家庭的必备险种。所谓定期寿险就是保到一定年龄的寿险,多为保到60岁、65岁、70岁。比如三十多岁的男性,买一份100万保额,保到60岁,30年缴费的话,一年1000多即可搞定,女性甚至只需要几百元。所以它的前期杠杆是极高的,随着缴费年限的增长,累计缴费增加,杠杆逐年递减。不过即便30年交完,依然能保持几十倍的杠杆。

增额终身寿险
而增额终身寿险,其特点就在于“增额”二字了。这里的“额”指的就是“保额”。前面的图可以看到,普通定期/终身寿险,保额是恒定不变的,杠杆随着缴费年限递减。而增额终身寿险的特点显而易见,就是保额可以增长,随着持有年限增加,杠杆增加。

低杠杆意味着身故保障功能性偏弱,保额和现金价值的复利增长意味着它拥有着储蓄的功能性。所以它定位可以理解成带基础寿险功能的储蓄型保险。
02
增额终身寿险的功能性
储蓄功能
增额终身寿险是一个以一定复利终身增长的保本、保息的储蓄账户。账户现金价值以一定的复利增值, 所以也具有了抗通胀的意义。而账户现金价值余额可通过减保领取,与定位长期的年金险一样,拥有安全、收益确定性的特点。无论是作为长期储蓄,还是教育、养老储备都是不错的选择。
子女成长,教育金是一笔时间确定金额不确定的必备资金。
如果投保了增额终身寿,作为子女教育金的储备,就能确保这笔钱,不论家庭如何变故,一定能给到孩子上学用。
假如用不上,还可以留在账户复利滚存,留到我们自己养老或者子女婚嫁、创业等。
可作为救急钱
如果投保了增额终身寿,家庭成员突遇大病,急着等钱救命,还可以减保取现,退保或保单贷款去治病,解决燃眉之急,而无需买房买车影响到家庭生活质量。
可承担未完的家庭责任
增额终身寿跟传统寿险一样,以身故或全残为给付条件。
一旦发生人身事故风险,那么身故保额给付,能够补偿家庭经济缺口,体现家庭责任。
可做财富定向传承或资产隔离
为人父母,当我们拥有一定资产都希望可以顺利传给子女。那么投保了增额终身寿,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把钱传给我们想给的人,避开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麻烦和法律纠纷。
比如父母给未成年子女投保做婚前婚后资产隔离,没有共同债权债务的父母给企业主投保做家庭和企业资产的隔离等,后期万一发生风险,给企业和家庭建立一道隔离的防火墙。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而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人寿保险赔偿金恰恰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保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而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为受益人自身债权。
另《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除去非法目的等保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外。
03
对比年金,灵活性是增额终身寿最大的优势
作为储蓄,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各有优势,而灵活性高是增额终身寿险相比年金险的一个很大的亮点。
首先,相比一些年金类保险,保费缴完后仍然会出现好些年现金价值低于所交保费,一旦想退保取现,就要承担较大的损失。
其次, 增额终身寿险的高现金价值,也意味着在必要(需要用钱)的时候,可通过现金价值贷款的方式,获得一笔现金流。
举个例子,假如您买了一份增额终身寿,定位做养老储备,但由于一些突发事件短期几年就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况,又不想退保时(比如还在交费期间),这是可以通过保单贷款来应对这种情况(一般情况可以贷现金价值的80%,当前利率4.5-6%)。这种情况下,增额终身寿前期高现价的特点就体现得淋漓尽致了。
保险的意义在于抵御风险,这个风险可以是健康、意外,也可以是资产隔离、老来缺钱、无法精准传承等。保险的功能性在不同的风险情境下都可以演绎,这也是保险规划的魅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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