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熊猫不哭
文|莫诺格
1.
他吃完午饭回来,发现桌子的玻璃杯上有个指印,于是陷入了恐慌。
今天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长期独居在京郊偏僻一带的他在京漂的这四五年里也没有任何亲朋好友,据他自己解释,他是个喜好安静的人,喧嚣的人、物件、地方从来不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与其说他交不到一个朋友,不如说是他自己主动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
在北京的这四五年里,他一个人逛过公园儿、吃过火锅儿(那是他三十多年头回吃火锅也是最后一次)、看过电影儿,无论去哪儿、做什么,都是一个人,他不为这种孤独的状态感到羞耻,恰恰相反,他觉得孤独才是他最值得信赖的老朋友,除了他自己,他不相信任何人,包括与他有着血浓于水的家人。
母亲在生他的那一年难产逝世,父亲也在几年前的春天出车祸与世长辞,如今,三十多岁的他,没有结婚,孤零零一个人,在北京漂泊无定,没有固定工作,就像北京总是灰蒙蒙的天空,看不到未来。
其实,老家小城还是有几个远房亲戚的,但是他一向寡淡,逢年过节从不走亲串户,而且自从他孤身一人北上京漂,一年就回家一次,跟这些亲戚就更疏远了。尤其是父亲死后,原先还来拜年的几个亲戚就当是他与父亲一同儿死了,对他的事儿彻底不闻不问,别的同龄人早已结婚生子,就算没结婚的每年春节回家过年都有父母、七大姑八大姨在那儿念叨婚姻大事,这些催婚的烦恼,他从来没有。有的时候,他偶尔也会羡慕那些被催婚的同龄人。
起初,京漂的第一年,他也试图找过女人,当然是找能够跟他过日子的女人,可能是他运气不够好吧,过日子的女人没找着,女朋友倒是没少交。而且他悲哀地发现,一旦过了35岁,性事儿是越来越不行了,他经常看着软掉的那话儿,不敢把现在的自己与年轻时候生猛的那个自己在脑海里对等起来。与性功能同时下降的还有他的欲望,他已经没什么做爱的欲望了。来北京的时间越长,他越发性冷淡,他已经放弃了给自己找个女伴儿相度一生的愚蠢想法(是的,他自己觉得这个想法非常愚蠢),如果还有欲望,他宁愿叫鸡,也不愿意找个女孩儿交往顺便解决性需求了,何况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有那方面的冲动了呢?
所以说,父母双亡,无儿无女,无牵无挂,几乎是孤独求死的他,在回家以后,看到桌子上的玻璃杯有个指印,能不恐慌吗?
2.
他走上前,举起玻璃杯,细细观察那个指印,相对于普通人的手指来说,这个指印显得过于宽大了,以至于他开始怀疑这个指印并不是人类留下来的。
或许是什么动物误闯了屋子,留下来的?他心想,却仍然持一种观望犹疑态度,毕竟他住在这间屋子半年多了,这还是头一回发生这种事儿,如果真的是动物留下的指印,为什么以前没有呢?
差不多盯了玻璃杯上的指印有十分钟时间,他觉得有点儿乏了,心想,困在屋里对着玻璃杯一个人乱猜也得不出什么结果,不如上街逛逛,或许就有灵感,难题迎刃而解了呢?
于是,他换了身衣服,打开门,走了出去。
在街上,他一个人心事重重地走着,川流不息的车辆、摩肩接踵的人群仿佛都与他无关,成了画外音。突然,一个奔跑着的小女孩儿在经过他旁边时,撞了他一下,他的身体侧出一道缝儿,小女孩儿顺着那条缝儿,钻到人群那头去了。
究竟是什么事儿这么慌慌张张的?他心想,追着撞了他一下的小女孩儿往喧嚣的人群深处走,终于,在人群的尽头,看到了商场门口一个穿着熊猫衣服的人。衣服上印着几个鲜红的大字:熊猫不哭。
这个人穿着厚重的熊猫衣服,这大夏天的,一定热坏了吧?他心想,可是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
他看到那个小女孩儿好不容易挤到熊猫人的面前,又被后面的两个调皮的男孩儿推了一下,她脚没站稳,身体晃了两下,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熊猫人伸出他那只宽大的手掌,把小女孩儿往怀里拉了一下,结果,重心不稳的小女孩儿,整个人径直倒在熊猫人的怀里,随后,他看见小女孩儿由悲转喜的微妙表情,随着她微微扩张的瞳孔,小溪流般的笑声漫过他的耳畔河谷,叮咚叮咚。
小女孩儿天真烂漫的笑容感染到了他,他头一回情不自禁地走上前,主动伸出手,试图去拉熊猫人的手,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熊猫人使劲儿往后躲闪,那双人的眼睛里满是厌恶和愠怒。
原来自己在北京这座巨大的城市,不仅不招人待见,就连一只熊猫都讨厌我啊?他心想,在原地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垂着脑袋,回家了。
3.
回家以后,他在窗前发了会儿呆,又不由自主地拿起桌子上那个有着奇怪指印的玻璃杯,看了又看。
这时,他脑子里突然一闪而过熊猫人鄙夷的眼神,以及人往后缩的那幅场景。
玻璃杯上的那个指印,倒是很像熊猫人留下来的啊?他心想。
顺着这个思路,他发散性地想到了很多和熊猫有关的事情,比如他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熊猫,他平时没事儿就喜欢去动物园闲逛,只要一去动物园,他一定首先直奔熊猫馆,熊猫馆其实没什么好看的,通常一座动物园里,熊猫虽是国宝,但还是有很多其他比熊猫更有意思、更稀有的动物,尤其是人们见多了熊猫以后,已经对熊猫这种黑白相间、只吃竹子的动物兴趣寥寥,可能比起去动物园观赏熊猫,人们更愿意去看细长腿的火烈鸟,又或者是步态优雅的长颈鹿,抑或是能够在水中表演杂耍的海豚。
在熊猫馆,他总能见到一两只懒洋洋的熊猫,而且通常是一大一小,或趴着或躺着,总之,一副世界与我无关的神情。他喜欢熊猫,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冷淡的神情,因为他在熊猫身上看到他自己,甚至于有时候,他会产生一种错觉,熊猫就是他本人。
每次在熊猫馆观赏熊猫的时候,他都很想拿一根细细长长的竹子挑逗瘫在地上懒洋洋的那些熊猫,他想亲眼看着自己喜欢的熊猫是以一种怎样的神情细嚼慢咽这根竹子的,或许吃他投喂的竹子,熊猫会感受到不一样的心意吧?
有一次,他在动物园的公众号上看到了有关熊猫铲屎官的义工招聘信息,他很感兴趣,几乎就要第一时间报名,但最终,根据他的原话来说,是“悬崖勒马”,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只是叶公好龙式的喜欢,一想到自己可能要与熊猫零距离地接触,在烈日炎炎的午后臭气熏天地铲屎,他就浑身直冒冷汗。
这桩事儿不了了之,就像他生命中出现又消失的那些女人,不过他对熊猫的热情依旧不减,收集熊猫贴画、熊猫玩具、熊猫抱枕……他始终在做一些跟熊猫物件有关的收集工作,这算是他难得一见的癖好,不过他把这个爱好视作一种羞于见人的隐私,他打有这个爱好以来,就没有让任何一个人知道,包括他父亲生前的时候。
熊猫这种可爱的动物,看起来似乎很难与他这样一个离群索居的孤独者联系到一起,他心想,即使有一天,他自己跟别人说,他喜欢熊猫,有着收集熊猫物件的癖好,旁人也是不信的,包括他的父亲。
4.
想到熊猫,又想到父亲,他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儿,这件事儿跟父亲跟熊猫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他记得大概是自己上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原来的工厂改制,父亲下岗了,起初,有几个亲戚劝他父亲下南洋,说什么出去闯闯,不定就能捞着一笔大钱,但他父亲生性胆怯,说穿了就是怂,没那么大胆儿,不敢去。可是他那时候还要上学,总得生存啊!柴米油盐酱醋茶,出门七桩事哪一件不要银子的呀?
他还记得有一天夜里,他起夜撒尿,听见辗转反侧的父亲在失眠的夜晚翻来覆去的叹气,虽然那时候他才十一二岁,但是他也会心疼人,当时他很想走过去拍拍父亲的肩膀,对着叹气的父亲说上点什么,以此缓解父亲难过的心情。可是当时他什么都没做,只是在洗手间外转了几圈,若无其事地回自己房间继续躺着睡觉了。
然后第二天,他就看到下岗的父亲套上一身厚重的熊猫衣服,出门了。那天,他破天荒地的没去上学,翘了一天的课,只为了一路跟在父亲后面,看看他究竟要去做些什么。
结果,他看见身穿熊猫衣服,体态臃肿的父亲一边蹒跚着走路,一边站在人头攒动的街道分发印制粗糙的小广告。
当时针滑向十一点的时候,日头烈了几分,变身熊猫的父亲似乎有些倦了,他走到一处长椅,准备坐下来喝一口水,可他抬手看了下腕表上的时间,水顾不上喝,立马起身站起来,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这得多累、多晒啊!他心想,也只是在心里略作感慨,跟在父亲身后一整个上午,他除了没有穿上那具熊猫服,其他的体验大概也跟父亲差不离吧?此时的他又累又渴,很想原地休息,但如果他现在停下来休息,那么他绝对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
穿着熊猫服的父亲摘掉了熊猫头,走路呼哧呼哧地直喘气。他当时不太明白为什么父亲不直接脱了那身熊猫服,那样走起路来不是更轻便快捷吗?后来许多年后他再回想这一幕,他才想到可能当时父亲是为了节约转场时间吧。
烈日炎炎的午后,阳光直射,刺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好几次他勉力顶开眼皮,除了感受到一阵眩晕,看到的就只剩下一片黑洞。许多年后,当他再次回想起这一幕,他凭空想象了一些他儿时不曾看到的细节。比如为了转场来不及脱掉熊猫服的父亲在繁华的街道走着,汗水浸透了他的整张脸,额头、鼻子、嘴巴、下巴都冒出大颗大颗的汗珠子,它们或许凝结成了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水珠,就像清晨浓雾未散去时草尖的露珠儿,也或许行走着的熊猫父亲化作了太阳,那些汗珠子是一颗颗围绕着他公转的恒星。
他神思恍惚了好一会儿,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中暑了几近昏厥,可一股莫名的力量支撑着,他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他没有倒下。最后,他尾随着熊猫父亲来到了本地最大的游乐场。
他看见父亲戴上了那个笨重又滑稽可笑的熊猫头,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游乐场的入口,他第一次不觉得熊猫头可笑,他实在笑不出来,反而觉得心酸地想掉眼泪。眼泪只在眼眶里打转了几圈,他猛然想起,父亲跟他说得那句话:“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随随便便哭鼻子啊。”似乎这不是父亲说的,也可能是难产逝世的母亲灵魂附体到父亲上,对父亲说的。然后,他悬而未决的眼泪就没有落下,就像他一声令下,阻止了一只梨花春带雨这个可能场景的发生。他犹豫了一会儿,没有继续跟着父亲走进游乐场,他只消盯着父亲的背影,眼泪就开始在眼眶里肿胀了,离开游乐场之前,他突然想到父亲的后背一定湿透了吧。
5.
直到成年,他也没有问父亲当年为了挣钱养家变身熊猫人的那件事,只是那天晚上父亲回家后,一贯挑食的他当着父亲的面儿往嘴里塞下了各种他平时不喜欢吃的青菜、豆腐、茄子、豆角、茭白、花生,还破天荒地拿自己偷偷存下的零花钱买了一箱青岛啤酒。他知道父亲就好这一口,尤其爱喝青岛啤酒。但自从下岗后,父亲已经许久许久没有喝酒了。
那一年,他才十一二岁,小学都还没有毕业,那一天,是他第一次喝酒,却不是他最后一次喝酒,好像自从那一天开始,他就一个劲儿地喝酒,总是一个人喝酒,孤独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失意的时候都在喝酒,他好像活这么大就没有快乐的时候,三十多年过去了,他一直活得窝囊、憋屈,他是所有失败者的缩影,他似乎继承了父亲的失意,成为了下一代失意的人。他也想和别人干杯啊,他也不想一个人喝闷酒啊,可是他这么一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有什么资格获得快乐、赢得幸福呢?
印象中这是他和父亲喝的第一次酒,也是生平最酣畅淋漓的一场酒,一向沉默寡言的父亲喝多了开始手舞足蹈,脸颊绯红一片。他没想到原来父亲是个如此健谈的人。在酒精的催促作用下,父亲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父亲说,在他的童年,曾经爱慕邻居家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眉眼弯弯,笑起来就像一朵盛开的睡莲,正是小女孩儿的笑容捕获了他的心,根据父亲当时的形容,“她一笑,我的心往下一沉,仿佛翻了船”。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小女孩儿无论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只玩具熊猫,睡觉的时候也搂着这只熊猫,与她整日形影不离。后来一度,父亲只要见到熊猫,就想到这个他曾心仪的小女孩儿。
年幼时的父亲和现在一样不善言辞,他只是默默地爱慕着小女孩儿,小女孩儿去哪儿他就跟着去哪儿,但每次他都会躲起来,藏好自己,不让小女孩儿发现。所以,可能小女孩儿一辈子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个父亲这样的人如此隐蔽而深沉地爱着她吧。
父亲说,这是他的初恋,虽然是他单方面的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父亲在这段爱情里投入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因为小女孩儿的缘故,父亲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熊猫,以及与熊猫有关的一切。
父亲说,在他看来,他的这场初恋不仅仅是那年幼时直到青春期的那短暂又漫长的十年时间,在他心里,这场初恋就像那太阳一样,永不落幕。
父亲说,我曾经为她写过数不清的诗歌,每一首都是我用笔一个字一个字工工整整地写下来的。很多诗歌已经和她一起消失在了1998年的夏天,唯独有一首留了下来。
父亲说,那首诗我念给你听:
题目叫做《种下你的灵魂》
两个人相遇
或许是两个灵魂的一场烂漫邂逅
孤独的合鸣
在辽阔的旷野渐次明亮
将一个人的灵魂封印进
另一个人的躯体
如同在秘密花园里
种下一颗幼虫的卵
等它发芽、长大
会飞出一只蝴蝶
父亲说,我一度憎恨女孩儿的不告而别,但后来仔细想想,她压根儿就不认识我,谈何不告而别呢?所以到了最后,我也释然了,可能我也是累了,放弃了,单方面开始这段恋情,又单方面宣告这场恋情的死亡。唯一让我耿耿于怀的是,女孩儿消失的那个夏天,并没有带走那只自童年起就陪伴她的那只玩具熊猫,她走了,带了一切离开了,可是留下了这只玩具熊猫。女孩儿不知道的是,我至今保留着这只玩具熊猫。
父亲说这番话的时候,已然泣不成声,等到话音刚落,父亲缓缓走到家中的书柜,在书柜最顶部的铁皮盒子里拿出了那只玩具熊猫,父亲与那只玩具熊猫面面相觑,最终嚎啕大哭。
许多年后,他仍然记得父亲痛哭的这幅场景,在父亲死后,他把那只玩具熊猫与父亲合葬到了一起。
6.
不知不觉,已经天黑了,他像是对着桌子上的玻璃杯做了一场春秋大梦,玻璃杯上的指印是人还是熊猫留下来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莫名产生了一股愤怒,把眼前那个引他浮想联翩的玻璃杯举在手中,哐铛一声,摔个粉碎。
与此同时,门“嘎吱”响了一声,他惊诧地将视线转向门外。
1、全文5454字,写于2021年4月26日,火车上,初稿,待修改。
2、此为匪帮文学的第三届扒鸡文学奖参赛作品,此次扒鸡文学奖的征文主题是:围绕Ta(或者你,我)吃完午饭回来,发现桌上的玻璃杯上有个指印,于是陷入了恐慌“这一情节创作小说,方式方法不限,字数要求在5000~20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