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样做读书笔记的
查看话题 >《二程集》笔记(8):生之谓性

《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上“元丰己未吕与叔东见二先生语”
告子云生之谓性则可。凡天地所生之物,须是谓之性。皆谓之性则可,于中却须分别牛之性、马之性。是他便只道一般,如释氏说蠢动含灵,皆有佛性,如此则不可。「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者,天降是于下,万物流形,各正性命者,是所谓性也。循其性而不失,是所谓道也。此亦通人物而言。循性者,马则为马之性,又不做牛底性;牛则为牛之性,又不为马底性。此所谓率性也。人在天地之间,与万物同流,天几时分别出是人是物?「修道之谓教」,此则专在人事,以失其本性,故修而求复之,则入于学。若元不失,则何修之有?是由仁义行也。则是性已失,故修之。「成性存存,道义之门」,亦是万物各有成性存存,亦是生生不已之意。天只是以生为道。
按,告子所说的“生之谓性”是可以的,天地所生的就是性。但性也要区分,有牛之性,有马之性,并不是说落在万物身上的“性”长短等齐划一,而是理一分殊。其实这就是横渠所谓的“气质之性”。性是一个性,但因气质在万物上各不同,因此有牛之性、马之性的区别。
但告子是不分牛之性、马之性的,在他看来,天所生即是性,无善无恶,于万物无差别。佛家说的“蠢动含灵,皆有佛性”,即是未区别“牛之性”与“马之性”,与告子所说意同。程子认为这是不对的。
“天降是于下”,即天生之谓性也。“万物流行”,即万物各各不同,没有齐物的可能。“各正性命”,即性在各物上各有不同,在牛身上是牛之性,在马身上是马之性,牛之性与马之性,虽然都是天生的一个性,但在牛、马身上各不相同。这就是性。
“循性而不失”,即遵循各自身上的性,而不失去这已有的性,此谓“道”。并非从外面再找一个性来。一头牛,应遵循牛之性,而不是从马身上寻得马之性,以变得更好。人也是如此,这就是明道先生所谓,“若说妄说幻是不好底性,则别寻个好底性来换掉这不好底性”的意思《二程集》笔记(6):论禅续篇。这就是率性,率性之谓道。
至于“修道之谓教”,只是说本性有所失,需要靠修养,以恢复本性,本初完足。这之过程,谓“教”。“失其本性”,即否定自己本来所具有,本来是牛,非要求个马之性,此即本性已失。因此需要修之,复性。就像人,本来人性具足,而为世染,不再明德,这就是“失其本性”。而需要“修道”、“为学”,复性如初。“成性存存”,就是各成就己之本性,也就是“为己”。
需要说明的是,“万物各有成性存存”,每人、每物都有自己的“成性”,不是简单的整齐划一。但“性”既然为一不二,待到明明德到极致,新民到极致,止于至善,自然是“人人可以为尧舜”。
儒家,到了理学,有一点是颇为坚定的,即:他是完全基于现实的,完全没有任何一点否定自己、已有、当下环境的意思,只是在现有条件基础上,以“义理”应对万般变化,而求得处处恰如其分。
这是在一个烟花满天、喧哗吵闹的闹市高台上走钢丝,要时刻掌握其中平衡,又不容有任何逃避,只能在最恰当的选择中获得安稳。除此之外,一切都是不靠谱的。
说他简单,是因为没有杂七杂八的权衡、计谋、胡思乱想,只有一条向前的路可选择和坚持。说他困难,在于这是一种高超的技艺,且没有休息、放松的可能,从生到死,时时如此,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也。
附录:
(一)
只著一个私意便是馁,便是缺了他浩然之气处。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这里缺了他,则便这里没这物。浩然之气又不待外至,是集义所生者。这一个道理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只是人不到他这里。知此便是明善。
关于“浩然之气”,可参看此前的笔记《二程集》笔记(2):浩然之气。浩然之气,即是道、理可实际感知者,而理气不离。诚,即是道、理。不论是浩然之气,还是诚,都是理一无二的意思。“只是人不到他这里”,是说,理就在那里,人却不去就“理”,反而各种寻找、挣扎、改变,是自己“强生事”,是“忘而助长”,白白绕了个大弯子。
集义,如同格物,是积累“义理”,合宜合理。关于这一点,程子语录有单独的一条,见后面的笔记。
(二)
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继此生理者,即是善也。善便有一个元底意思。元者,善之长。万物皆有春意,便是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却待他万物自成其性须得。
此条,与本篇笔记所说相关。所谓“成却待他万物自成其性”,正是“万物各有成性存存”,也就是新民、使民自新的意思。生生之谓易,天之所以为道者,正是“生之谓性”而有牛之性、马之性之别也。天之道,不会以牛好而马不好,不会以张三为善、李四为恶,不会涵养牛与张三,摒弃马与李四。“万物皆有春意”,“只是以生为道”。
(三)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己何与焉?至如言「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此都只是天理自然当如此。人几时与?与则便是私意。有善有恶。善则理当喜,如五服自有一个次第以章显之。恶则理当恶,彼自绝于理,故五刑五用,曷(he)尝容心喜怒于其间哉?舜举十六相,尧岂不知?只以他善未著,故不自举。舜诛四凶,尧岂不察?只为他恶未著,那诛得他?举与诛,曷尝有毫发厕于其间哉?只有一个义理,义之与比。
天之赏罚,只在于是否当理。不容任何私心主观之见。而此理,只是一个。是什么?我认为是:在任何条件下,基于已有前提的最恰当选择,即是理,即是时中。
《二程集》笔记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