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推荐书籍:鲁迅的《狂人日记》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可能所有受过中学教育的中国人,都知道这段话的出处——鲁迅的《狂人日记》。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用现代体式创作的白话短篇小说由此诞生。
狂人的形象、礼教吃人、“救救孩子”的呼声以及“鲁迅”两字,从此永远留在了中国文学史中。时至今日,《狂人日记》读来仍然让人振聋发聩,藉由百年来的中国现实,仍然让人感受到“刻骨的悲凉”。
什么是“ 狂人”? 英文叫“mad man”,是“疯子”。但“疯”和“狂”有重要的区别。“疯子”与“天才”之间,隔着一个“狂人”,狂人跟疯子、天才都只差半步。
“疯”与“狂”显然是有重要区别的。但吊诡之处在于,《狂人日记》的主人公既是一个疯子,又是一个狂人。按医生的角度来看,主人公是一个典型的被迫害狂、妄想狂,觉得所有人都要吃他,都看着他笑,他很害怕。这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病患者。鲁迅曾学医,写了一个很真实的病人,有真实的原型。但换个角度看,他又是一个斗士,挑战旧礼教,世人皆醉我独醒。小说巧妙地利用了“疯”和“狂”的语意上的含糊。
小说里的“吃人”是一个比喻,读《祝福》就知道,礼教会把一个人害死。但是,“吃人”又很写实。小说里讲过几种吃人的形态,比如讲到狼子村时,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意思是:到了非常困难的荒年时,就可以吃人。历史上有“易子而食”,就是闹饥荒时,家长不忍心吃自家饿死的小孩,就跟别人家换着吃。
鲁迅讲的“吃人”,既是象征,又是写实。既讲实际上的吃人习俗,又讲礼教怎么限制人的灵魂。在文学手段里,单纯的象征容易,单纯的写实也容易,最难的就是把象征和写实结合起来,浑然天成,这是最高的文学手法。
《狂人日记》里,很多人都觉得主人公是傻瓜,可实际上他是对的,只有他才看到了历史的潮流。当然,他最后也自我否定。
《狂人日记》站在了“个人”的立场上,是个人向庸众宣战,这是鲁迅早期的思想。小说中有一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鲁迅觉得他自己也是“吃过人”的。他自己的生活状态,也并不是全新的。
鲁迅厉害在什么地方?别人都说自己说的是真话,只有鲁迅说,我未必都说真话,你们都以为我是直抒胸臆,其实我说话有很多顾忌,我只是不愿意把黑暗的东西太多地影响青年人。鲁迅一方面振臂高呼“救救孩子”,这是一个时代的强音;另一方面,他非常清醒地知道,很难救。后来他更发现,孩子们也可以很坏。
唯一能看破礼教吃人的人,最后怎么样了?投降了。他病好了又去做官了。没有悬念,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灰暗的。狂人的声音,非常积极,非常战斗,非常彻底,或者说,是最勇敢、最坚定的、最正确的——但鲁迅也深深地怀疑自己所做的事情,究竟有没有效。
——正文文字选自《许子东现代文学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