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子#2021年7月2-3日
今天关于财产权,看了美国原住民形成土地家庭私有的过程,蛮有启发的。
一开始印地安人没有土地私有的概念。后来,由于皮毛交易的发展,印第安人开始划分狩猎海狸的地块,由此形成土地家庭私有。
而这个过程和外部性有关。
因为一开始,印第安人狩猎只是为了吃和穿皮毛,所以捕海狸的需求不大。后来由于和外来船只进行皮毛交易,有的猎人就开始大肆捕海狸。为了防止自己承担负外部性,印第安人每发现一处海狸洞,就标出自己的记号,由此划出自己的捕猎区域。进而形成了土地私有。土地私有,就克服了狩猎过程中出现了外部性问题。
但是这种土地私有并没有在西南部的印第安部落形成。因为那里没有海狸,只有一些食草动物且随时迁移。所以并没有形成土地私有的必要。
其实之前也考虑过,数据权益,是否可以靠“自由秩序”来逐步形成?
(其他内容,希望微博上能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