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阿拉伯人?
在他们的风已刮起之时,你已经看到了……他们的国家怎样因号召而如旭日东升,他们的号召因宗教而到处传播,他们的宗教因先知之预言而荣光显耀,他们先知预言因教法而得以实现,他们的教法因哈里发国家而得以巩固,他们的哈里发国家因宗教和世俗政策而兴盛。 ——艾布·哈彦·陶赫迪:《乐趣与和谐》

什么是阿拉伯人?人种学上的名词素来是难下定义的。“阿拉伯人”一词的解释也并不是很容易的。一个不明确的定义会被立即抛弃。阿拉伯人可能是一个民族——在法律意义上它还不算是一个国籍。一个自称为“阿拉伯人”的人可以在他的护照上注明伊拉克或黎巴嫩、约旦或沙特阿拉伯、利比亚或苏丹、突尼斯或摩洛哥的国籍,但他不会简单地登记为一个阿拉伯人。现在已经有了许多阿拉伯国家,还有一个阿拉伯国家的联盟,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可以作为所有阿拉伯人的祖国的阿拉伯国家。
但是,即使“阿拉伯主义”没有法律的内容,这却不影响它的实际存在。阿拉伯人对于阿拉伯民族的自豪感,以及他们和古今阿拉伯人发生联系的意识,仍然是十分强烈的。阿拉伯人统一的因素是否是语言——一个阿拉伯人是否只是一个以阿拉伯语为母语的人呢?这是一个简单的,并且乍然看来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但是其中仍然有些疑难。一个说阿拉伯语的伊拉克或也门的犹太人,或者说阿拉伯语的埃及或黎巴嫩的基督教徒,是否是一个阿拉伯人呢?——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可从这些人或他们的穆斯林邻居中间得到各种不同的回答。甚至一个说阿拉伯语的埃及穆斯林是一个阿拉伯人吗?其中很多人,但不是全部的人具有这种看法。“阿拉伯人”这个名词在埃及和伊拉克还通常用来指称四周沙漠地带的贝都因人,以区别于大河流域的土著农民。在有些地区那些只会说阿拉伯语的人被尴尬地称为“阿拉伯的传话筒”,以区别于真正的阿拉伯人。
几年前,阿拉伯人的领袖们在一次集会中给“阿拉伯人”下了一个定义:“凡是生活在我们的国土上,说我们的语言,受过我们文化的熏陶,并以我们的光荣而自豪者就是我们之中的一员。”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西方一位权威学者——哈佛大学的吉布(Gibb)教授所下的一个定义:“那些把穆罕默德传教的使命和阿拉伯王国的功绩看作历史的中心,并把阿拉伯语言和它的文化遗产看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的人,都是阿拉伯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定义都不纯粹是语言学的。两者都包含了文化的条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定义还加上了宗教的条件。这两个定义必须历史地加以解释,因为只有通过被称为是阿拉伯人的各民族的历史,我们才有可能理解这个名词——从它古代原始的有限制的用法到今天的范围广泛而不明确的含义。我们将会看到,在这漫长的时期里,“阿拉伯人”这个词的含义在不断地变化着;并且由于这个变化是缓慢、复杂而广泛的,我们还将看到这个名词可以同时具有几种不同的含义,很难对它的内容下一个标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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