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宋绘画中的空间与形式(贰)
《韩熙载夜宴图》是南唐时期顾闳中的作品,这里选取其作为宋之前的绘画案例,有趣的是当画者尝试为皇帝还原韩熙载的活动轨迹时,采用了拼贴叙事的方式,通过把连续场景组合在统一张画面中。五段场景(事件)被分属于五个不同的空间中,而空间彼此并无明晰的边界,我们假定空间必定发生在一个真实的空间中,而空间由六个限定的界面组成,在韩熙载夜宴图中,这种空间的边界被消解了,所有人物实际上不在明确有“前”“后”的概念,人物不论多么后置,都无法抵达真正的空间上的边界,而真实情况显然并非如此,这种多余的空间产生于绘画法则之中
在明代唐寅的重绘《韩熙载夜宴图》中,其实这种连续无限定的场地就消失了,事件被发生在一个有统一透视的明确位置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哪里能够抵达和不能抵达。
画卷的无边界带来另一个重要影响即定位的模糊,在统一的笛卡尔坐标体系之中(每一个物件的点都由x,y,z 明确且唯一的固定点,但在规则透视下的坐标系消失之后,关于这点稍后再讲)物件都处于一种不定的漂浮状态中,柯林罗在其书中有提到通过消解坐标系来获得不唯一的可读性,但这种完全的消解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并不存在,单体人物之间的咬合和场景的指向都仍然表现出很强的线性逻辑,这种消解只存在“群组”一级
“等级建造”的说法更多时候是在讲中国传统大木作中一种材料—尺度的关联,每一个木构件—屋宇—群落都有自身的等级规定,而纵向上组成了单体—群体—群体组合的规范,空间形态的规范还是要找空间形态的对映,也就是第二类传统营造的遗产,园林
对于园林空间的等级建造依此分为三类,单体—群组—群组组合这三个等级,但这三个关系并不完全清晰,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嵌套的,就单体一级,对园林中那些最简的空间形态“单庭”“对庭”“分庭”,可能同时介于空间和形式语言之间,这种合院式的建造中是否有意营造内天地与外世界的关联,只向天空打开的庭与向四周溢出的自然之景,某种程度上就表述了A 与 包裹着A的B两者的等级关系,但仔细看诸如“分庭”这样的第一级尺度时,也能看到边界的建立和打破,符号性的建筑构件安置,也就是说第一所谓最简的空间并不是具体的组织形态,但这些最小单体在小尺度的边界尚且明晰的单元中会有更为直接的体现,第二像海棠春坞,小方廳之中同样有着最小尺度上“观”的处理,对于园林空间和建筑空间的组织,主屋、廊、庭的插入排布,这些第一级的单位之中同样有着园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观游分离”“浅中造深”“主体隐藏”“自然引导”,等级建造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序列,而是同时适用于三个等级的法则,也就是园林语言在三个等级中的体现
以此类推,绘画中的单体同样强调的不是“最小”,而是绘画语言在最小尺度上的体现,回到韩熙载夜宴图中的人物单体,绘画人物形态特征,尺度的压缩和形变,场景中信息的流动和控制,连续场景的视觉贯通,一条、几条叙事线索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