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阅读日记二
昨晚熬夜看完第三四章,第四章关于方鸿渐离开周家回自己家准备去三闾大学的可不讲,听说精彩的还在后头,不过第三章从唐小姐出现到诀别还是有话可说的。
其实这内容颇像一些日漫与肯福莱特的书,我看时如前两者一样,滴下了眼泪,不过显然钱老写书之时,比那些日漫与肯福莱特的书要早得多,情节没那么狗血,更加震撼人心(那几页反反复复看了几遍,书上的字时而拖着长长的燕尾,时而重影,不用说这是泪光的折射,浑身酸痛乏力,寒战与酸痛一阵接着一阵)之余,还有不少值得推敲的地方。
其实这悲剧的形成,关键在于方鸿渐他本人,懦弱,太软了!书中有句,“追想起来,对苏小姐真过意不去,上午下午都打电话过来问病。” 信里的“近几个月来你的恩意,我不配受” 我不相信那些整天说心机心机,她拙劣的人看不出苏小姐对方鸿渐的真心。或许表达方式有失妥当,但有不少事是真的做得十分到位(那场方鸿渐被灌醉的酒席上),方鸿渐不可不领她的情,既然方鸿渐已有这样的觉悟 “她每钉一个或补一个洞,自己的良心就增上一分向她求婚的责任” ,并且早已开始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坦白说不喜欢苏文纨(这是他的自由,毕竟爱玩弄把戏还如此拙劣不是谁都能接收的)。或许也有一个巧合,在酒席上被灌晕,又被苏小姐帮了一次,导致不得不去那次接了吻的夜谈,不过终归是因方鸿渐的软弱,也可说是没责任。书里方鸿渐之前这样想过,自己是心太软,不想让苏小姐伤心,其实他就是实打实的懦弱,他就是不敢去向苏小姐坦白,因为他心虚了,觉得对不住她,又因为唐小姐的爱理不理,导致有种想被女生(苏小姐)喜欢的意淫心理,他就是没有勇气,骨气去克服,去承认,对苏小姐美色的贪念,所以导致接吻事件的发生,可事后又自欺欺人地认为那“轻松得很,不当做爱她的证据”。你可以不喜欢,但知道了对方的真心后,你可以天杀的半推半就,但必须为此负责。可方鸿渐完美的“做到”了同时,又干了一件真·傻事。
当面去表示感谢、歉意与拒绝,就算写信也无伤大雅,还在底线之上,并不会闹得如此一发不可收拾。可偏偏方鸿渐还加上了个自损,这是关键,虽说我没有与女生交往的经验,但是这点我是绝不含糊。先设想一下,一个女的喜欢一个男的,必是他足够优秀(不同于男喜欢女),可男的又偏偏在那贬低自己或使自己变得下贱(恰好抓住了“优秀”这个重点),女的当然不高兴,她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男的这样子,况且这女的还做了许多努力(如同苏小姐从来不提方鸿渐的留学阴影与过去,放下身段帮鸿渐找回一些作为留学生的信心,也许也有“我喜欢的男人不能这么差”的心理在作祟),可男的却往她努力的相反方向去了(方鸿渐在两封信里把自己贬低地一无是处),好比网上一句“爸妈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你却说人间不值得”,品味一下,结局不必多说。加上苏文纨本来就有的虚荣,我想她是最不愿,也是最为愤怒看到方鸿渐在自己面前贬低自己的,而且这行为无疑等于苏文纨在自己打自己脸(苏在方身上的所有努力化为泡影)。
关于苏小姐“既然是真爱可为何还要去唐小姐那挑拨离间”这个问题我本不想回答,如果真爱真的是一心一意为对方好(如同《哆啦A梦伴我同行》里大雄主动要让静香讨厌他,让静香有更好的人选过上更幸福的生活)的话,只能说明苏在收到分手信之前确实有真正的喜欢与爱的表现,看分手信之时,我可以保证的,是她定有深深的悲痛,也许也有失望,但恼羞成怒暂且放一边。她想不到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可付出对象竟还是“把自己作践得一文不值”的玩意儿。有人说真爱是不求回报的,的确,苏也从未想要方回报什么,方的不少举动她都很知足,除了要方一句那种“我爱你”的话外,不过这是不可避免的。但苏绝对不能容忍的是,方为了应付她,竟把“把自己作践得一文不值,恳求她原谅”(定能看出以前方是多么反感,厌恶苏)苏最不希望的就是方这样子,一直也在极力使方不会这样子,可最终方却为了苏而这样子。同时,苏开始动摇,我喜欢的不是这样的方鸿渐,并且对方鸿渐的爱也渐渐消失,她的三观受到极大冲击,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以前的拙劣小把戏竟是一无是处,能让方鸿渐把她厌成这样,她开始自己不相信自己,开始自我否定,直到丧失了自我。注意,这个自我指的是她的少女心,她因方鸿渐而被激发的真心爱他人的能力,也就是真正的她。只剩下心机,控制欲,虚荣等等了。
补充一下上面的关于真爱,有人说爱上别人无需理由,那么同理,(爱上又)不爱别人也无需理由,组合在一起就会发现,实际上都需要理由。所以说最为纯净,正统的真爱同样是有条件的。在这先做一个澄清,舔狗式真爱都是以舔狗自身为中心,为她好必须是自己为她好,并且一昧顺从满足她,容易违背真爱中为她客观上的好的原则。又扯到《哆啦A梦伴我同行》上去,大雄主动要让静香讨厌他(他自身太差,怕静香过上不好的生活),让静香有更好的人选过上更幸福的生活。主动抛弃,这在舔狗心目中的为她好,是不存在的,“顺从满足”无非等于家长的溺爱,我们不能因此否认家长的爱,但男女间的真爱存在无脑溺爱定不正常。回到哆啦A梦上面,提出几个疑问,大雄怎么就能认为他以后有可能与静香过上生活呢?大雄怎就不相信静香和他过生活会很幸福,不会因贫困条件差而痛苦呢?我这里并无否定大雄的真爱,相反,在他的条件下,这是最为妥当的真爱,小小年纪能有如此觉悟,甚为难得。他缺失的条件,其实并不难,容易看出大雄对静香缺乏一种正常真爱者的信任与了解,并且在“胜负未分”的情况下主动进行自我否定,这源自一种不可能得到她的自卑,如果你真心爱她,你还要学会爱自己,不是么?无论是作为追求者带给她的影响(大雄撩裙子的行为),还是作为别人评判她的参考物,你都必须做到这一点(好像可以有些颠倒地套在方鸿渐与苏文纨上,但已解释不清)。前文已说真爱除了一些觉悟还是有些客观条件如互相的了解,默契,是否意味着“一心一意为他客观上的好,不求回报”的后半句站不住脚了?我想某种意义上的确如此。不知可否想过“爱上”之前的初衷?我是男的,就讲男对女,那可是赤裸裸的占有欲,千万不要以为这进化成了喜欢,又进化成了“一心一意为他客观上的好,不求回报”的真爱,就没有想要和她谈恋爱,结婚的欲望了(假设大雄的那种情况先被排除)。别自欺欺人了。真爱是双方面的,“不求回报”中应加上一条:但求她也爱我。苏文纨对方鸿渐貌似就是这个状态。首先,我们都逃不过一个天性,性欲。其次,当时“看”上她定是有原因有某种目的的,就算无原因无目的地发展成了爱,因为爱做了许多“无原因无目的”事,最终不免回到当初的一些杂念。真爱是需要对方一点感情的滋润的,否则就是纸老虎。最终,要回到爱本身,《头号书迷》有句话“爱有多深,占有的欲望就有多强”可见每个人表达爱的方式都有所不同,但大同小异,因为爱这个抽象概念从来没有完美的解释(并且是根据人的行为),所以,爱因为每个人的行为,无时无刻不再被重新定义着,主要分两种,一个是是自己高兴/幸福(为自己好),一个是使别人这样。因为他/她/它能使我幸福等,所以我爱他/她/它,因为我想使他/她/它幸福等,所以我是爱他/她/它的。注意这个想,这是最为美好而基础的情感,源于良知,又超脱于良知。
补充:过了两三个小时,想着唐小姐还没写有点遗憾,便来加几句。其实挺神奇,昨晚看的时候分明觉得方鸿渐与唐晓芙那晚分别之时才是重点应多写,可上面那么多全是写苏文纨的,这似乎印证了一点,唐晓芙与方鸿渐分裂虽震撼人心,催人泪下,至今仍有余威,可经过了时间的沉淀,还是苏文纨的爱更具有含金量,更耐人寻味,也更有得写。这么说吧(其实下面这句我修改了好几次),唐晓芙就算真的有率性,活泼,可爱等等令人向往的品性,可她不过是一心性尚未成熟,过于稚嫩,导致把戏玩得太过,把自己玩没了的悲哀女性罢。堂堂一个父母口中的交际明星,表姐口中的“抓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弄着”,在自己口中,方鸿渐耳中就变成了“人家才没什么朋友,不过一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孩”。在第一次约吃饭时,自己口中强调着表姐为了让自己不来屡次打电话叫自己打给方鸿渐,又强调“跟表姐说气话哪都不去”后又来了,好一个一箭双雕!殊不知,在刚见面谈话一眼看穿方鸿渐有意秀口才,做出反应时,唐自己已情不自禁地开始在意方,而之后的“如果我是学计算的,方鸿渐定会编一套‘女人都是计算动物’出来”,更是表明了其情窦初开而一发不可收拾。而唐自身还是太嫩了,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因此极其自然的,情不自禁的(又因为 “方鸿渐又不是她的,要她这样看管着?表姐这样干预, 自己偏要让他亲近 ”这种幼稚的玩笑)做出一些足以给方鸿渐错觉的举动,或许当时已意识到,不愿承认罢。至于听了表姐一番大实话后讲给方鸿渐时,也是抱着揶揄嘲弄的心态去试探方鸿渐(一连几个对不对,是不是,还不知道吗)又加上一句“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我们这些笨蛋,把你开点玩笑都得认真”(这句话唐小姐肯定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可入戏太深竟讲了出来),然后又说出了自己那套天真的理想主义爱情观(从这可以明白唐是爱方的),我们不难想象方鸿渐的感受,被所爱之人如此轻松地点出那敏感的过往,打击定是不小,关键在于轻松一词,方定会以极快的速度“明白”,唐的心里“没有”他,之后那句“方先生人聪明……,已使方心死,并产生浓浓的自卑与负罪感。听到那“恋爱标准”时,更是进行全盘自我否定,去意已决。试问唐小姐,当时有几句话出自真心?不过是那率性,不考虑后果的“气话”!知道无可挽留之时才如梦方醒,自己是多么爱方鸿渐,已晚。也有不少巧合,苏毫无准备的“告状”,方的懦弱导致他没能及时辩解或者坚持下来,唐刚到口中的“为什么不辩护,我会相信你”与差点就成功的雨中请客回家,不管有无这些巧合,结局都有必然性。玩过了,把自己玩没了罢。不过要始终铭记,这并非活该的,该受报应谴责的心机,而是年少无知所犯的恶果,这也是唐的形象经久不衰的原因。
好了讲完现象,总要讲点启示吧,首先要说明唐的美好形象并没有在我心中被推翻,我还是肯定的。在书上,动漫上看了那么多这种恋爱悲剧,总该有点长进,不应总是容易为情所动,潸然泪下,不过我也庆幸年方十三,还没和女生交往过的我能再次看哭,说明我对恋爱还保留了最原始纯真的那份期待。看不看得透,看不看得开,明不明得白是一回事,可在这之后还继不继续这样(你所做的行为)又是另一回事,也许这正是自欺欺人的妙处所在(自欺欺人确实是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