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怎么对待职场上伤害过你的人?说说我的故事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王家卫电影《东邪西毒》中,欧阳锋的台词:
看来你年纪也四十出头,这四十多年来,总有事你不愿再提, 或有些人你不愿再见. 因为他们曾经做过些对不起你的事.
我工作15年,被人伤害过,我想这也不丢人,恰恰说明“世事本就如此”而已。
伤害我的职场人,和我有直接的利益争斗,不可调和,所以我当时也认命了,不再想着大度的包容沟通,干脆就斗争吧。
首先,我们的利益冲突在于:他当时希望我服从与他,成为他的下属。而大领导单独提拔我成立一个新的部门,而且这个部门与他的部门有相互掣肘挟制的关系。我现在想想,恐怕大领导,才是真正的幕后BOSS,故意这样安排我们两个人。而我们两个人,也非常给大领导面子,果然势同水火了几年。
那几年我并不喜欢。我想起林奕含说过的:伤害就是伤害。不要鸡汤的说,某些伤害就是磨难,能让你强大。这件事也许让我强大,但是如果有选择,我不想经历。
我的部门和他的部门,在开会的时候夹枪带棒。
日常工作中,大家相互刺探。
其他部门,包括财务和人力资源,也被我们卷的经常头疼怎么站队。
这些都不好受。
有一句话,叫对事不对人,这句话其实很没意思,因为即难以衡量又很难操作。在冲突中,我承受了很多人身攻击,谩骂,并为了这种争斗而增加了很多工作量。
我记得那段时间,我经常加班回来,想着家人都睡了,自己冲个澡。然后当水喷洒下来的时候,我就开始流泪。
所以是非曲直我不说了。我说我是怎么对待这件事的:
第一,后来经过更激烈的冲突,比如相互写投诉邮件,这位对手终于离开公司。而我接管了他的部门。这个过程很难,我也并没有啥胜利的喜悦,因为接管他的部门是个烂摊子。特别部门里还有几笔烂账,当时头疼了几天,各种申请和调整。
第二,我没有这个人的通讯和微信好友,从此不再联系。
第三,偶尔有前同事说要攒个局聚餐,我会声明:有这个人在,我就不参与。
我就是这样对待伤害过我的人,总结起来就是,能give back我就干,事情过去后我也不想做劳什子的原谅戏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