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诗社》与我这前半生的黄金时代
起因今天在瞎逛音乐论坛,看见有人谈起《死亡诗社》。
《死亡诗社》最早是我在大师兄朱炫的书里读到的。
Captain, oh my captain.
朱炫在书里歌颂着青年人狂热地去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美好。
我和当时的女朋友在私人影院约会的时候看了这部电影。
老实说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我以为自己会对这部电影有多大的感悟,其实也并没有。
故事结尾,学生们站在书桌上大声背诵着“Captain, oh my captain",送别罗宾·威廉姆斯饰演的教师。这是本片的最高潮,也是青年人振聋发聩发出自己的声音。
而我呢,我在幽暗的私人影院包厢里和女朋友猴急地接吻,来不及关心剧情在演些什么了。
那段时间,我知道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王二在二十岁出头时有好多奢望,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我也有很多奢望,那些年我在考托福,学日语,读文学,想见识更大的世界,想和身边的女孩过一辈子。
最最重要的当下,我们在接吻,我好爱她。
这就是我前半生的黄金年代。它的构成有很多要素,相当重要的一条,那个时刻她也很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