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片
前些天,在一个风很大太阳也很大的下午,我和同居人一起出门去买锅和买菜。同居人推着自行车,时不时又配合着我的步速缓慢地骑着。
那天风特别大,经过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的时候,风灌满了他的衣服,像是一个风筝,哗啦啦哗啦啦,他骑着自行车过绿灯,我小跑着跟在旁边,太阳正好从西边散漫地照射过来,穿过同居人的头发和扬起的衣角——那是我很喜欢的一件他的绀色衬衫,我总想着哪次回东京的时候就把这件衣服偷走——我突然觉得同居人像一颗年轻的种子、穿着制服的高中生、盘旋的海鸟,几乎下一刻就要飞起来似的。
那个时候我手里是握着相机的,天知道我有多想要拍下他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的样子。但是就是半秒钟的踌躇,那个画面便转瞬即逝,我们已经走到了马路的另一头,各路汽车卯着劲儿地踩着油门跨过那个巨大的十字路口。
后来那个下午我一直在找另一个有夕阳的十字路口想要补上那张照片,但无论如何都再也找不到同样的感觉,我就这样懊恼地一直走到了太阳落山。
暮色四合的时候,同居人开口问我为什么喜欢拍照。我说,大约是自我表达的一部分,就像我在豆瓣上废话特别多啥都瞎讲八讲一样。同居人沉思了一会,问我:那你会想要分享给别人吗,比如说今天云很好看,你是想要把景色拍下来分享给别人吗。
我想了想,我说:如果是我觉得拍得好看的照片我当然会想要分享出来,给一些特定的人,或者发豆瓣,但也并不是说为了分享才拍照的。就像我会自己剪vlog,断断续续也拍了三年了,我就是拍着开心。虽然的确有几个亲密的朋友会每次都给我B站三连,有人点赞夸我拍得好看我也很开心,但并不是说为了分享给谁而拍的。
同居人说:那就是像日记一样,之后回头看一眼,啊原来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这些东西。
我想了想:也可以这么说。我想写东西拍东西,但又不想为了某个目的(比如盈利)而写东西拍东西,所以我写来写去拍来拍去始终都是在讲述我自己。




我又说:不过好像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就是我拍下来的东西都是我看到的东西,这是我在这一刻所感受到的、我所看到的东西——也许你就站在我边上,但我们看到的东西是完全不同的。视角。就像我最近一直在你做任何事、包括你睡觉的时候蹲在你旁边拍你一样,我拍下来的是我看到的你,各个角度的你,不是你自己看到的自己。有几天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就一直平躺在地上,我就躺着,看着天花板,看着窗户外边的晾着的衣服。我就躺着拍。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就是作为一种证据,一种在场的证据。





同居人说:但是你看到的东西和你拍下来的东西永远不可能是一样的。
我说:是。
同居人说:包括颜色,你会因为你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拍下来没有那么绿就去把他调得更绿一点吗。
我笑出了声,我说:倒也不必要和一片叶子斤斤计较。我认为颜色,或者说包括颜色在内的构图也好景深也好,都不是特别重要。就像印象派达达主义那些东西,美术都有那么多种表达方式,摄影的功能也并不仅仅是写实而已。我想要拍的是一种在场,是我所看见的东西(我所看见的和你所看见的也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而我把照片拍下来之后,这就可以变成一个可以标准化的东西,至少比起同一个月亮或者同一棵树在我们眼里的不同,我拍下的这张照片在我和你的眼中是一定程度共通的。





同居人说:所以你拍的我都是黑白的。
我说:对,很多是黑白的。因为我觉得颜色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我的镜头里。当然有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时候应该有颜色,我就会比较用心去调色。(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那种感觉)




同居人又说:我很喜欢那些照片。
我说:那我很开心!就比如说我拍你的照片,我会发给你,我会希望你能收下,你不能够拒绝我,你必须收下(作为一种证据)。但是我也许就不会发出来,至少不会不经过你同意发出来。
同居人说:我理解了。

昨天晚上,同居人坐着而我躺在草地上看星星的时候,我补充说:是时间的切片。
同居人问:什么?
我说:照片,或者说我拍照的这个行为,是时间的切片。苏珊桑格塔在《论摄影》里面讲镜头最早被看做是男性生殖器的延伸,所以摄影这个行为不仅仅是一种观看,更多是一种入侵。也有人说摄影会吸走人的魂魄。我觉得对我来说拍照是一种我所能做到的温和的掠夺行为。就我按下快门的这一刻,从时间维度上讲我就获得了这一个瞬间,将它实体化。
同居人说:获得它做什么呢,又不能卖钱。
我说:我又不要卖钱。获得它,它就变成了我的一部分。并不一定是记忆的一部分。比如我在这里拍下了这个你,我就拥有了时间片段上这400分之一秒的你。这是一种我侵占、获得外界的一种手段。你已经(经过同意)被迫了成为了我的视角与创作的一部分。
同居人说:嗯。
然后我们没有说更多的话,去超市买了很多的酒和很多的零食,走了很长的路回家,一起看了一会电视。早上起来,我想,我到现在还在为没能来得及拍下过马路时候在风中几乎要飞起来的、闪闪发光的同居人的那张照片(那个瞬间)而感到懊恼。
但有些东西错过就是错过了。


2021.10.4